第四课 第四框 人民当家做主的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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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第四框 人民当家做主的法治国家(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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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
2、生活在法治的国家里(板书)
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关键、核心);执法必严(重要条件); 违法必究(引申、保障)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
200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主题是:“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政府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生活质量的高低。生活在法治国家里,人人都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离开人民的参与,支持合监督,要实现依法治国是不可能的。
巩固总结
作为依法治国的主体,我们还京广行使我们的参与、支持和监督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板书设计
第二节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
一、人民当家做主的法制国家
1、人民怎样当家做主
2、生活在法治的国家里
布置作业
了解你所在社区的人大代表,做一次采访,向他(她)了解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及他(她)对行使人大代表职权的认识。
教学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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