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往的品德
2.3 体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学会换位思考,能够与人为善
每个人都不愿意受到他人的恶意对待,而愿意受到友善的对待。不希望别人对自己做的事,自己也不应当对别人做。友善地对待伙伴、同学和邻人。以友善回报伙伴与同学的友善。懂得善良是人最宝贵的品质之一。懂得友善或与人为善是善良的人的待人态度,恶意是坏人对待他人的态度。努力不沾染对别人讽刺、打击、吹毛求疵、挑拨离间、恶语中伤的恶习。
在具体的生活中,学生应该尝试换位思考。在与伙伴、同学发生不愉快、冲突乃至争吵时,想一想“我若是他,会希望受到怎样的对待”。设身处地的从对方的角度考虑常常更容易找到解决矛盾的途径。诚恳与友善是化解矛盾、修复友谊的最有效的东西。
懂得友善出自诚实。真正的友善不是勉强和被迫的,而是出自内心的,是人的真诚善意的传播,是不图回报的。不出自诚实的、图回报的或另有自私目的的不是真正的友善。养成诚实地表达友善态度的品质。
懂得友善要有是非观念。诚实的友善是建立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的。友善不是不问是非。在分清是非后的友谊更加可贵。做错了事后要珍惜伙伴和同学的友善。对做错了事的同学和伙伴要友好地伸出双手。
懂得友善不只在于意识到而且在于行动。主动的友善常常带动友善的回应,因而更加可贵。在与伙伴、同学产生矛盾或冲突时主动地表达自己希望和解的友善态度。
学会友善地对待不相识的人。对不相识的人是否友善是对一个人是否具有友善品质的重要检验方式。友善地对待所接触到的陌生人。在一般场合注意待人接物的礼貌、照顾年长者和儿童。在发生冲突时主动地表达友善的态度,礼让对方、化解冲突。
友善还意味着要关心弱势群体。社会中的各种弱势群体最需要得到社会的友善对待。从关心帮助周围的人做起,以适合的方式表达对弱势群体的友善关切,养成自己的友善品质和爱心。积极参加社会的公益服务活动,做一个好的公益服务的志愿者。
按照课程标准的上述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该达到如下基本要求:理解和体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涵义,学会换位思考,懂得人与人之间要友善相处,对陌生人也要友善,友善不仅是一种意识还是一种具体的行动。
教师在进行教学时,应该努力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教学,避免口头宣讲造成学生的反感。很多学生对当前道德教育的评价就是感觉很“虚”,像是天上楼阁,遥不可及。因此,应该引导学生自己在具体的情境和实例中进行判断和选择,也可以让学生自己讲自己对人友善得到周围人肯定的故事。
2.4 体会“团结就是力量”,珍视集体的团结,能够自觉维护集体的荣誉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非常注重团结的力量。团结能够促进生产发展,能够有助于社会安定,能够使人们幸福,精神愉快,安宁和谐,事业有成。在今天,我们应该自觉地继承和发扬这一点。因为每一个人都不可能单靠自己的力量去做所有的事情。每一个人都是集体中的一员,都应该珍视集体的荣誉和团结,并为集体做出自己的贡献,所谓“众人拾柴火焰才能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按照课程标准的上述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该达到如下基本要求:明白团结的意义和作用,懂得团结就是力量;会关心人、团结人。不与同学闹矛盾,有了矛盾,严格要求自己;会同情人、帮助人;能够正确对待团结,不搞小圈子,不搞哥们义气,同时要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对自己的缺点不掩饰,对别人批评诚恳,不包庇、不隐瞒。
教师在进行教学时可以采用活动设计的方式,通过设置一些具体的情境来使学生体会“团结就是力量”的道理。
2.5 知道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能够平等待人,不凌弱欺生,不以家境、身体、智能等方面的差异而自傲或自卑
理解“我是一个公民”的涵义。公民是一个人在法律社会中的基本身份。在法律社会里人们通常所说的平等是指公民地位上的平等,而不是经济和社会利益方面的平均。“我是一个公民”意味着自己拥有同任何其他人同等的一份基本权利,也意味着其他任何一个人也拥有与自己同等的一份基本权利。
不以贫富贵贱智愚论人。同学伙伴之间虽然在家境上有贫富、天分上有优劣、父母地位上有高低,但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既反对别人因自己的不利家境、较差天分或父母的不利地位而歧视自己,也不可因同样的境况而歧视别人。
不凌弱欺生。欺生和恃强凌弱是一种恶劣的习性。既要在有人因自己是生人或在体力上弱小而欺侮自己时据理力争,也不可因别人处于这种境遇而欺侮他们。
懂得每个人都不应该被排除。没有人愿意在其有意愿也有能力参与的活动上被排除在外。不论一个人是否愿意参与一项集体活动,他都会把被不合理地排除看作是对自己的一种羞辱和不公平的待遇。在组织集体生活时创造条件使每个人有意愿的同学都能够以适当的方式加入和参与。
按照课程标准的上述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该达到如下基本要求:懂得每一个人在人格和法律上是平等的,以真诚、友善的方式对待他人尤其是处境不利的人,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教师在进行教学时,应该努力使学生明白公民的基本内涵,引导学生以平等的方式对待他人。也就是使学生懂得:“没有人是一个孤岛,只有他自己;每一个人都是大陆的一部分;……任何人的死都使我缩小,因为我包含在人类中;所以,永远不要告诉钟在为谁鸣;钟在为你鸣响。”
2.6 体会和谐的共同生活需要相互宽容和尊重,懂得爱护公共环境和设施、遵守公共规则体现着对他人的尊重
懂得共同的生活需要人们相互尊重。人人都有人格尊严,共同生活需要相互尊重。没有人不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要得到他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他人。一个不尊重他人的人也得不到他人的尊重。
懂得尊重父母崇尚师长的道理。在家庭生活中对父母既要亲近又要尊重。在学校与老师既要相处融洽又要尊重。同学和伙伴之间亲近不等于粗俗,无间不等于无礼。学会与伙伴和同学相互尊重。
以尊重的态度与不相识的人交往。尊重是公德之本。对每个交往的陌生人表现出尊重是一个人具有尊重品德的标志。在公共场所意识到他人的在场,不做妨碍他人的事。同陌生人交往时注意礼让、不使用侮辱性的语言。
懂得公共生活是不相识的人们作为公民的共同生活。在公共物品、公共环境和公共生活规则上有着许许多多不相识的人们的公共利益。爱护公共物品、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生活规则的行为表现着对他人的尊重。
懂得有人群的地方就会有不同观点和意见。生活事物具有多面性、多样性和变动性,人与人之间必定会存在不同观点、意见和品味。自己的意见可能有偏缺的方面,不同的意见可能不同程度地有合理成分。养成宽容地对待不同意见的态度和品质。
学会理解父母。学习与老师、同学、伙伴交流沟通。理解“三人行,必有我师”的道理,既要善于表达自己的意见又要善于吸取别人意见中的合理之处。既要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意见又要听得进不同的意见,而不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学会与伙伴和同学在存异中求同、在协商的基础上合作。
按照课程标准的上述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该达到如下基本要求:明白共同生活需要相互宽容和尊重,爱护公共环境和设施,自觉遵守公共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