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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来信牵出大案 中体旅原总经理贪污400万


  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原总经理(副司级)林源伙同情妇王某巧设中介迷局,出手一次就贪污公款400万。东窗事发后,铁嘴钢牙的林源矢口否认,但北京检方通过多方查证,终以一系列环环相扣的间接证据锁链将其扳倒。昨天(2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两罪并罚,终审判处林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纪委来信牵出大案 

  2000年8月中旬,崇文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中纪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的举报材料。材料反映:“总局下属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总经理林源可能有经济犯罪嫌疑。”该院随即抽调4名检察官组成专案组进行侦办。 

  经调查了解:林源,男,47岁,曾担任吉林省辽源市副市长,1996年调入国家体委后,任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总经理。 

  诸多的举报线索中,中体旅公司借钱支付400万元中介费的反常行为引起办案人员注意。围绕这一线索初查后,办案人员发现:1997年底,中体旅公司和北京共青林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此时,一家名为柏森的中介公司以提供土地合作中介服务的名义,向中体旅公司收取400万元巨额中介费。 

  因怀疑林源可能在其中收受中介公司贿赂,办案人员开始彻底调查柏森公司资金状况,发现这400万元中的26万余元再次汇出后,以林源名义在通州区西马庄小区购置了一套三居室。但林源表示该房屋是柏森公司职员王某借用自己身份证所买,因为1998年该房屋不出售给外地人。传讯王某时,早有串供的王某表示确有此事。同时,身为柏森公司“职员”的王某称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一涛出国考察,收取中介费一事自己不清楚。 

  至此,由于重要知情人孙一涛下落不明,侦破工作陷入僵局。巧设迷局贪污400万 

  2001年2月9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将林源羁押。3月16日,林源被逮捕。此后不久,重要知情人孙一涛到案。年仅21岁的孙一涛向检方证实,自己与柏森公司的实际运营没有任何关系,该公司的操纵者是其同父异母的姐姐王某。 

  与孙一涛谈话时,办案人员无意间获悉林源与王某是情人关系,目前已生有一子。 

  通过做工作,北京共青林场出具证言证实:自己根本没有接受过柏森公司提供的房地产中介服务,而其与中体旅之间已有13年合作关系,不可能委托柏森公司来重新牵线。所谓的中介委托协议,全为林源一手操办。 

  至此,林源贪污400万元中介费一案水落石出。但遗憾的是,王某已闻讯出逃。 

  零口供扳倒大贪官 

  获悉情妇出逃后,富有反侦查能力的林源知道检方无法找到直接证据来证实自己的贪污行为,对贪污之事矢口否认,并编造出种种借口进行辩解。 

  林源辩解称,自己之所以选择柏森公司来做中介,是因为有一老领导亲戚在该公司,该老领导事前亲自安排此事。但检察机关经调查后,排除了这种可能。 

  此外,林源与王某是否有暧昧关系,是定罪的关键问题。林源也深知此中利害,因此始终不承认自己与王某有特殊关系。办案人员经多方查找,最终从通州区某医院妇产科调取了一份林源作为产妇王某家属签字的记录。并找到人证证实,林源时常出入王某在通州某小区的住所,与王某有姘居关系。 

  2002年6月5日,北京检方将涉嫌贪污的林源送上被告席。 

  2002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两罪并罚,判决林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林源不服判决,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昨天上午,市高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中纪委来信牵出大案 中体旅原总经理贪污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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