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第三节 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触犯了《刑法》
《第二课第三节 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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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法》处罚
一般违法行为
妨害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秩序
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依《条例》处罚
a) 为什么要禁毒?青少年应该怎么做?(毒品的危害极大。它于个人是前途殆尽,家破人亡;于国家是摧残民族肌体,败坏社会风气,瓦解民族精神。在我国近代史上曾两次爆发鸦片战争。前车之鉴,必须记取。青少年更不能由好奇堕入深渊。要做到:一要远离毒品,二要对制毒、贩毒等行为依法揭露。)
b) 某人游故宫,在柱子上刻字留念,应如何处理?
c) 砸坏提款机应如何处理?(动画)
d) 明知是赃物而购买应如何处理?如果你碰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动画)
e) 破坏花草树木应如何处理?(动画)
(对于社会的公用设施,要人人爱护。因为它是人们共有的家园。从爱护一草一木做起,不能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不忌。)
通过阅读分析,加深学生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规定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下表: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
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违法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
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小结:今天,我们学习了一个新概念,分清了一个重要界限:罪与非罪。希望同学们今后能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去维护社会的管理秩序。
《第二课第三节 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