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第二节维护公共秩序 保障公共安全
举例:
2002年10月18日上午,南宁市心圩镇某村。由该村村民上缴的13支猎枪、砂枪、440发枪弹、各种钢珠火药整齐摆放在城北公安分局民警面前,这已是警方第三次深入该地开展收枪治爆行动,也是成效最为显著的一次。今年10月9日,城北分局心圩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可利江一带滋事并非法持有枪支。警方立即采取行动,派出刑警进入该地摸底调查,在掌握线索后,10月12日晚,城北分局调集30多名精干警力,直扑陈某等嫌疑人住处,当场依法收缴六连发猎枪2支、猎枪弹175发及其他涉枪涉爆物品一批,取得了初步战果。警方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先后共抓获、传唤涉案人员11名,其中5名被依法刑事拘留。民警们又连续走家串户,对涉嫌私藏非法枪弹的村民进行法制教育,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有关村民在动员下纷纷交出了违法的涉枪涉爆物品,争取宽大处理。
类似的场面也出现在该市江西乡的村屯,村民李某以前花了2000多元购买一支猎枪,被公安机关发现后,他推说“枪不见了”,不愿配合。辖区派出所领导带领民警专门上门去做他的法制教育工作,用一个个真实的案例警醒他,李某终于将擦得锃亮的猎枪送到了派出所……
(二)对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学生阅读教材上的案例,然后列举自己的所见所闻。
(三)对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标志、防围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学生阅读教材上的案例,然后列举自己的所见所闻。
小结:在我国,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和运用法律制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保障公共安全的两个方面。青少年学生既要逐步学会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做斗争,又要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按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共安全。
《第二课第二节维护公共秩序 保障公共安全(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