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
第一部分 关于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内容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是教育研究活动的基本单位。其管理内容,站在不同的位置,或考虑问题的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理解及不同的内容。
1.广义狭义的理解。
广义理解。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内容应包含有8 个方面:①组织;②课题类别和选题;③申报;④评审;⑤经费(管理);⑥课题管理;⑦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⑧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评奖。
狭义理解。仅指“⑥课题管理”这一部分。
2. 工作性质的理解。从课题管理的分工工作性质看,既包含有行政性的管理,又包含业务性的管理。
3. 课题级别的理解。从立项课题的级别来看,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可以有5级。
国家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审批的课题;
自治区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的,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广西教育厅批准立项的课题;
地市级——由地市教科所教研室组织,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教育局批准的课题;
县(市区)级——县教研室组织,县(市区)教育局批准的课题;
校级——学校自己组织并批准立项的课题。
4.管理层次的理解。
宏观管理——课题的规划管理属于宏观层次的管理,意在引导科研方向,形成研究重点,调动、组织和协调研究力量,有助于教育科研工作整体目标的明确与教育研究资源的合理组织。如区教科规划办对全广西、各地市教科所教研室对本地市、各县教研室对本县区范围内课题的规划管理。
宏观管理较偏重于行政性的管理。
微观管理——以课题的研究进程为管理对象,以研究方法与技术为主要领域,以课题个体的成果效益最优化为管理目的,是落实课题规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关键。指课题自身独立的管理。
微观管理偏重于业务性管理。
中观管理——介于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之间。
5.工作过程的理解。从研究工作发展过程看,可分为规划管理、过程管理与成果推广应用管理三大板块管理。
总之,课题管理内容是相对而言的,站的位置(上、中、下)、角度的不同,所指的管理工作内容和要求也有所不同。有的时候是既有分别,又有互相包含,不是截然分开。
本讲座所讲的管理内容和要求,主要是确定在两个方面:
一是针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自治区一级课题的管理问题来讲。
二是针对与大家关系比较密切,目前大家比较关注和急需了解的关于“课题的管理”、“课题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两大问题来讲。
第二部分 关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
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分级管理。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主要遵循“上管下”、“自管自”和“委托管理”的办法进行。
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有管理职责,直接管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指导委托课题管理单位进行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A类、B类的C类)的日常管理,委托地市和高校教育科研机构进行,具体为:
①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地、市、柳铁管辖的,委托地、市教科所(教研室)、柳铁教委普教科进行管理。
②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是高等学校的,委托该校分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部门(如:科研处、教务处、高教室、教科所等。)进行管理。
其余(指上述提到的“地市或高校所管辖”以外的其他单位,如区直单位、区直中专、区直幼儿园、教育学会),由区教科规划办直接管理。
我们把以上①②所提到的地市教科所、教研室和高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称为:委托课题管理单位。
3. 各立项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课题的自我管理、具体管理。
二、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对委托课题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地市教科所教研室及高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负责对课题的日常管理。协助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管理所属范围的重点(A类、B类)课题,代为管理所属范围的一般课题(C类),做好有关工作。
2.对课题研究过程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了解、检查立项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督促课题组按计划开展研究;对研究工作尽可能提出改进意见,为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课题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同时可通过召开研讨会、现场会、印发课题简报等各种形式,沟通信息。
3.对课题更改项目的请示及课题结题申请进行审核盖章。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变更的7种情况 (后面“二、2.”在对立项课题的规定和要求中将详细提到)的请示,进行审核和盖章。
4.协助做好课题结题及成果鉴定工作,协助做好成果推广工作。
5.协助做好其他工作。①督促课题组报送《课题实施方案》及开题情况,及每年的《课题研究工作年度总结》;②根据区教科规划办要求代为转发某些通知给所管理的各课题组;③对各课题《申请.评审书》(复印件)、更改项目批复、《课题实施方案》及开题情况汇报、每年的《课题年度研究工作报告》等资料进行保存备案。
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对各立项课题的一些规定和要求。
1.需要报告和汇报的工作。各立项课题在研究过程中,要按有关规定完成,并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含委托课题管理单位)报告和汇报的以下工作。
①课题的开题启动。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3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课题实施方案》及《开题情况报告》。
分别报送:区教育科学规划办、 委托管理单位。
②课题的每年总结汇报。立项课题要在每年的12月前(最迟不超过次年2月),需将《课题年度研究工作报告》。
分别报送:区教科规划办、委托课题管理单位。
2.对课题有关项目进行更改的专题请示。
(1)需要请示批复才能更改的项目。
①变更课题负责人; ②改变课题名称;③改变成果形式;④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⑤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⑥课题完成时间延续一年以上;⑦因故终止或撤销课题。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不属于上述7种情况的,如要求变更子课题负责人、增加课题组成员等,今后不需报告。
(2)更改手续及具体要求:
①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要讲明更改原因、理由。原来是什么
情况,要求改为什么情况要写明。如果是更换负责人,还要将新更换负责人的业务情况,职称、职务、工作保障研究水平等加以说明,以便区教科规划办审查其能否胜任)。延长时间的,要讲清原定什么时间,现定什么时间等。
②课题负责人签名。
③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如果是更换课题管理单位的,除了接任单位同意盖章外,还要原所在单位盖章。
高等学校的“所在单位,”可以由所在系、处,不必到学校盖章(愿意到学校办也可以)。
④委托课题管理单位审核盖章(指属于地市及高校管理的课题)。
⑤寄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批。
3.强调有关公文的几个问题。
①凡是给区教科规划办的公文(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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