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报告总结 >> 调研报告 >> 正文

当前“打假治劣”工作步履维艰的成因和对策


环境,即“三个环境”的目标。因此,实现“打假治劣”长效化、制度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打假治劣”工作机制:     1、认真落实“打假治劣”工作领导责任制。近几年来,深圳等地相继出台了有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把打假治劣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干部业绩的一项指标,从而增强了各级政府“守土有责”的意识。扭转假冒伪劣泛滥的状况,就应做到:假冒伪劣出在哪个地方,当地就必须严厉查处,不能推诿责任,更不能搞地方保护。对打假不力、限期内未达到整治目标和经常发生制假售假问题、大案要案查处不下去的,要根据情节,追究当地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加强立法,健全法制。要在认真清理和修订现行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更为严厉、便于操作的惩处措施,解决对制假售假者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要体现从严从重的原则,制订和修订的法律法规一定要严得让违法者不敢再干这种事,对自然人、法人都要有处理办法。有了法律法规的依据,打击才能有力度。     3、从严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制假售假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打假治劣”要取得长效,就必须从严执法、加大打击力度,突出重点、明确目标。一是对发现的每一起假冒伪劣产品案件都要追溯到源头,一查到底。对制假售假任何一个环节的责任人,都不得要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一经查出,都必须严格控制起来,决不允许继续祸害消费者。根据制假售假的情节,该吊销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一定要吊销;该判刑的,一定要判刑。不仅对制假售假者要打击,对干扰、阻挠打假和包庇制假售假的人也要按党纪、国法处理。不称职的要撤职,渎职腐败的要严加惩处,决不姑息。二是首先是要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重点查处在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拼装汽车等方面的假冒伪劣违法犯罪活动。针对这些产品开展专项斗争,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重点整顿。对立案查处的案件做到“五个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依纪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4、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要全面认真地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中的罚款和收费行为,割断利害关系,防止腐败,保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     5、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密切配合,有效集中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实践证明,“打假治劣”要取得成效,必须坚持联合行动。“打假治劣”工作涉及面广,仅仅依靠一个部门或一级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形成从中央到地方,从工商管理、质量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到公安、司法、武警部门联合行动的强大高压态势。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才有力量,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影响大、危害大的案件,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目的。进一步强化联合行动,是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工作和取得成果的重要保障。     6、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和支持打假治劣。要完善奖励举报制度,表彰、重奖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人员,切实保护举报人。要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改进防伪技术和措施;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积极参加打假斗争,造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打假治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化运转。  
当前“打假治劣”工作步履维艰的成因和对策(第2页)一文由www.yi35.com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当前“打假治劣”工作步履维艰的成因和对策(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9404.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调研报告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