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三)
教材分析
1.知识结构:
本框主要阐述公民要依法履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着重阐述法律对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有关规定,并明确指出破坏国家安全、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要负法律责任。
2.教学重点与难点:
(1)重点: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2)既是教学重点又是教学难点的是:树立保守国家秘密的意识。说它是教学重点,是因为国家秘密与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密切相关,它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稳定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而泄露国家秘密则会直接影响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说它是教学难点,是因为对于什么是国家秘密,公民应如何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等问题,距离学生的生活实际较远,理解起来有困难。
3.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了解法律对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有关规定。
(2)能力目标:提高学生对维护或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言行的辨别能力。
(3)觉悟目标:明确法律规定的履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法律责任;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培养爱国情操,增加爱国主义和社会责任感。
教学过程
[导入]:今天我们要学习的内容是十四课的第二框题“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二、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为什么要学习这一内容,它有什么重要性?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至高无上的,是每个国家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常言道:以史为鉴,可以治兴衰。同学们,让我们把目光投向第二次世界大战:
(多媒体展示二战地图)1938年,蓄谋已久的德国将铁蹄踏向奥地利,以闪电般的速度吞并了这个国家。一个有着完备军事系统的国家为什么如此不堪一击?原来,当时奥地利的公安部长利用职务之便,将国家的防务情报、战略部署、防空设施、前线部队的编制等重要军事情报,一一拱手交给了希特勒,希特勒根据提供的情报,立即采取了占领奥地利的军事行动,一夜之间,使一个拥有主权的国家惨遭亡国的厄运,这一幕惨痛的历史悲剧就是由于国家机密被泄露而导致的丧失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的典型事例。
再看当今世界的第二大石油出产国——伊拉克由于海湾战争,美国及其盟军对伊拉克的军事打击,使伊拉克的国家的主权受到威胁,使国家一直处于动荡之中,伊拉克人民十几年来一直在苦难中挣扎、生活。在这里我们不一一枚举,总之,惨痛的历史事实,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没有了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也就没有了人民的幸福生活,它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爱国主义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义务。
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祖国的安全,包括对内对外两个方面:对内主要是指国家政权不被颠覆和破坏,社会秩序不被破坏;对外主要是指国家的主权、领土不受侵犯;国家的机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
祖国的荣誉主要指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国家的国际威望、声誉、形象不受损害。
祖国的利益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个方面的内容。祖国的利益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祖国的所有儿女实现其个人利益的基础和保证。因此,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
祖国的安全是祖国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公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因此,每个公民都应自觉履行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是国家对公民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而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有人认为:“履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是成年人的事,与中学生无关。”
这种说法对吗?我们说不对。为什么不对?
因为,中学生也是国家的公民。既然是公民,在履行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上,无论是成年人还是中学生都不例外。那么,公民怎样自觉的履行这项义务呢?要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二)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下面从三方面和同学们谈谈:
1.要增强法律意识,关心国家安全。
2.要树立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以自己的行动为祖国增光添彩。
3.要增强民族自尊心,同损害国家尊严的行为作斗争。
下面我们就这三个问题分别进行具体分析:
1.增强法律意识,关心国家安全
在关心和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上的要树立一个重要的法律意识就是保守国家秘密的意识。
(1)公民要树立保守国家秘密的意识。
对于秘密这个概念同学们经常使用到,秘密分国家秘密和个人秘密,今天在这里要搞清楚什么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这里说的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指秘密事项如被不应知悉者所知,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将造成各种损害后果。
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政治)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军事)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外交)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经济)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科技)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法律)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其他)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属于国家秘密。(党内)
由此可知,国家秘密不仅仅是政治、军事方面的秘密,还有经济、科技、金融、文化等等方面的秘密。任何方面的秘密一旦泄露,都会造成损失。举个例子说:我国景泰蓝生产工艺、生产乌龙茶的土壤成份、龙须草席的生产工艺等曾被国外窃取,给国家和企业都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再例证:见教材P87法国对显影液技术秘密的保护。
历史上奥地利的事例和我们今天遭遇到的损失,都充分说明了国家秘密的泄露会直接影响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又有新的表现,恐怖主义的危害也有所上升,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尤其是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使得保密与窃密的斗争更加尖锐、更加隐蔽、更加复杂。对此我们必须居安思危,保持警觉,树立保密意识,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的幸福生活不受到干扰。所以,公民要树立保守国家秘密的意识。
那么,作为一个公民应该怎样保守国家秘密呢?
公民保守国家秘密是指:每个公民对于从各种渠道得知的,无论是因工作得知,还是偶然得知的国家秘密,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扩散与传播。
在这里我们向同学们提供一段保密三字经,以从中获得启示。
保密三字经
国中事 多秘密 系大局 关安全 战争年 保生存 和平期 保发展
保密法 国之策 各制度 须执行 不该说 口如瓶 不该知 绝不问
涉外事 遵守则 分内外 区别待 高科技 国之宝 要保守 勿外传
慎言行 严守密 警钟鸣 不麻痹 抓经济 搞建设 富国家 兴中华
在增强法律意识,关心国家安全上的第二点是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如果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我国的《国家安全法》和《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公民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要求任何公民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如果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及时报告。
那么,我们如何报告呢?
一是直接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二是通过所在组织间接地向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报告。
例证:请同学们阅读教材87页第4自然段,思考这段材料说明了什么?
材料中的两位工人,对外商闯入我方车间偷拍保密的军工产品保持了高度的警惕性,及时向工厂领导报告,并通过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报告,使外商的不法行为受到及时处理,使企业和国家利益免受失。这两位工人在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上所表现出的高度警觉给我们做出了榜样。
在增强法律意识,关心国家安全上的第三点是
(3)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
也就是说,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应如实提供情况,并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
如实提供情况是指:公民应当把知悉的情况和掌握的有关事实、材料,既不虚构、夸大,也不隐瞒缩小,实事求是、毫不保留地提供给国家安全机关。如实提供是合法的,而拒绝提供或不如实提供都是违法的行为。
总之,作为一个公民在增强法律意识,关心国家安全上我们采取的正确做法是:首先,要保守国家秘密;其次,当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再次,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应如实提供情况,并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
同学们,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仅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也是爱国主义的体现,我们要胸怀祖国,树立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从自己的身边事做起,以自己的行动为祖国增光添彩。
2.树立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以自己的行动为祖国增光添彩。
爱国主义是一种伟大的民族精神,这种民族精神,是凝聚力,聚沙成塔;是生命力,自强不息;是战斗力,砥柱中流,挽狂澜于既倒。自古到今,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们为了民族的崛起,国家的昌盛奋力拼搏,奋斗终身。
例证1:“导弹之父”钱学森的事迹。
我们都应该向钱学森学习,以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自豪,以自己的行动为祖国增光添彩。
例证2:射击运动员许海峰1984年第二十一届奥运会夺得中国历史上第一块奥运会金牌,实现零的突破,举国上下欢欣鼓舞。许海峰结束了中国人参加奥运会以来金牌“零”的历史,为祖国争得了荣誉,为中国人民争了气。
例证3:北京市一个中学生,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邀请,去荷兰参加“世界儿童为和平为未来”见面活动。会场前的旗杆上,与会各国国旗迎风招展。她仔细地环视了全部50个国家的国旗,始终没有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她震惊了:“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会场上为什么不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她当即找到活动的组织人员说:“一定要升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因为我在这里!”并表示如果他们没有中国国旗,她就把餐桌上粉红色的桌布染红,做一面中国国旗。她的庄重声明,受到了重视,祖国的五星红旗终于飘扬在会场门前的旗杆上,显得分外美丽。外国人对这位中国的中学生十分敬佩,称赞她是“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
例证4:我们的民族精神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也放射着新的光华,面对非典型肺炎这场突如其来的重大灾害,广大医护人员、科研人员挺身而出,不辱使命。“这里危险,让我来。”“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这是以民族魂魄谱就的雄壮旋律。从广大医护人员到普通工人、农民、干部、军人、学生,都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抗击非典守望相助、默默奉献。抗击非典的精神是我们民族精神的展现,将我们民族精神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中国人民同心谱写了民族精神的恢宏乐章。一场没有硝烟的特殊战斗,巍然矗立起来一座抗击非典的伟大长城。
3.增强民族自尊心,同损害国家尊严的行为作斗争。
在国际交往中,要自觉维护民族尊严和国家的利益。对待外国友人,要自尊自重,不卑不亢,既要热情友好,又不能低三下四,决不能置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于不顾,为了满足个人的利益,而丧失民族气节,做出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当国家的尊严受到侵犯时,要勇敢地同亵渎祖国尊严的各种势力做坚决的斗争。维护国家的安荣誉和利益是公民的义务。
例证1:1999年6月18日《人民日报》报道,一名中国国籍的18岁的女中学生将拒绝申领美国总统奖,原因是申领美国总统奖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她不想为了拿奖而放弃国籍。因为她感到祖国的尊严受到了损害,毅然放弃了个人的荣誉。
例证2:教材P88-89第5自然段,同学们看教材,参加悉尼第八届国际音乐节的同学们是怎样维护国家尊严的?
例证3:2001年4月1日,在我国海南到东南海域上空发生了“美国EP—3型电子侦察机侵犯中国领空撞毁中国歼8Ⅱ战斗机,致使我军战机飞行员——王伟壮烈殉国,他用自己的生命维护了我国的国家主权、领空的安全。王伟同志生前曾多次奉命驾机跟踪拦截侵入我沿海领空的美国侦察机,出色的完成了任务,王伟同志牺牲后,中央军委授予他为“海空卫士”荣誉称号。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