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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原副区长涉嫌受贿逾百万受审 当庭翻供


  10月23日电 据信息时报报道,22日上午,广州市黄埔区原副区长童建俊因涉嫌受贿逾百万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在庭审中,童建俊却当庭翻供,几乎全部否认了检察机关的指控。

  据报道,童建俊是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今年9月公布查处的14名局级干部之一。童建俊被控利用主管招商引资受贿人民币126万元、港币8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童建俊一共有三项受贿事实。2000年间,童建俊利用主管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贸易的职务便利,在黄埔区引进某化工投资设厂的过程中,收受该项目中介人李某某(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1万元,港币8万元;2001年至2002年间,在黄埔区引进三个公司投资设厂的过程中,收受上述引进项目的中介人姚某某(另案处理)分4次贿送的人民币共50万元;1999年至2002年间,童又收受黄埔某公司董事长朱某某(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共75万元。

  2003年3月13日,童建俊在纪检部门人员的陪同下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在昨日的庭审中,童只承认收受了李某某的贿赂的事实;对姚某某送的50万元,童辩说是代其母亲从姚某某处拿的利润,因为其母亲与姚某合办了一公司,其母亲作为股东之一有收取利润的权利,该行为只能说违规,并不能算犯罪;而对于第三项指控,童则冤枉地说从来就没有承认过收朱某某送的75万元,检察机关对该指控没有事实依据。

  对此,检察机关则当庭出示一份童建俊妻子的证人证言。童的妻子在这份证言中承认见过童6次收受朱某某行贿75万元的经过。同时,检察机关认为,朱某某也向检察机关供述曾向童行贿的事实,而童自己在投案自首时也承认过这方面的事实。

  一听到检察机关如此之说,被告席上的童建俊非常激动地辩解道,他从没有做过收朱某某钱的供述,当时的供述是在审讯时“被迫”作的,不算数。童的律师也辩称,虽然朱某某在调查期间承认对童建俊6次行贿,然而朱某某行贿案在黄埔法院开庭当天,朱某某当庭全部否认了,说自己并没有送过钱给童某某,而该案现在并没有判决,因此朱某某的证词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至于童建俊妻子的证言,童的律师说他们也曾对童建俊妻子了解相关情况,与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恰好相反,所以该证言的证明力有待法院查明。

  该案并没有当庭宣判,合议庭将进一步审理后择日宣判。 《广州黄埔原副区长涉嫌受贿逾百万受审 当庭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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