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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劳资科长冒领死人钱 两年“吞”了7万多


  家住浙江湖州的时大妈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老伴去世3年了,却有人在冒领老伴的养老金,冒领者竟是老伴生前所在厂的劳资科长。 

  经查明,张黎明在担任湖州五金工具厂劳资科长期间,隐瞒这个厂4名职工已死亡的事实,从2000年10月退休金社会化发放后至2002年12月,利用这4人的银行存折,冒领养老金共73155.3元。近日,湖州市吴兴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黎明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湖州五金工具厂4位退休职工先后去世,按照规定,张黎明必须将死亡的退休职工名单制表上报到湖州市社保办,然而张黎明隐瞒不报,将4人的退休金仍然打到这个厂的账上。 

  2002年10月开始,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改由社保办直接打到每个退休职工的个人工资卡上,张黎明从市社保办领取了已去世的吴宝根等4人的工资卡,凭卡到银行取钱。 

  2002年12月,湖州五金工具厂破产,要进行资产清算,退休职工的档案也转到上级公司。张黎明恐怕露馅,盘算着将这4人报死亡注销。他用涂改液把火化证明书上的编号、名字和日期都作了涂改,然后填了一份退离休职工增减明细表一同上报到社保办。 

  2003年1月20日,社保办经办人员在整理退休人员资料时,发现这个厂上报的4人火化证明书有涂改后复印的痕迹。经查确认有人伪造火化证明,冒领养老金,于是向警方报案。2月25日,张黎明落网。警方从张黎明家中搜出吴宝根等4人的工资卡,卡里的钱所剩无几。 

  一位承办此案的法官认为,张黎明冒领养老金,关键是这个厂管理上存在漏洞,有关手续全由张黎明一手操办,如果在此过程中有经办人,再由分管领导把关、审核,这种案件完全可以避免。 《一企业劳资科长冒领死人钱 两年“吞”了7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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