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名下竟有巨额存款 山西一正厅级干部被判刑
山西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原局长、正厅级干部啜文因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日前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300余万元巨额财产被依法予以追缴。
啜文,这个出身贫寒,大学毕业后从基层一步步奋斗上来的领导干部,历任公社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地区常务副专员、山西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终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的惩罚。
保姆名下竟有巨额存款
200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纪委、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同时收到一份署名举报,举报时任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的啜文十多个问题。省检院反贪局立即派出经验丰富的侦查员进行调查。不久,另一封匿名举报信为初查工作撕开一角。
这封只有一页纸的举报信内容非常具体明确,称2001年3月27日,啜文的妻子赵青梅与其次子啜沛江、女儿啜沛溪在太原市光大银行府西街营业厅二号窗存款40万元。
侦查人员将目标锁定在这笔40万元的存款上。然而,银行经过查询后没有发现以啜家人名义存入的巨款。凭着多年的侦查经验,侦查人员感到,举报信既然将时间、地点、人员、金额甚至银行的营业窗口都写得如此具体,那么赵青梅会不会是以别人的名义存的?据银行提供的信息,当天确有一笔40万元的存款,存款人名为兰润仙。
兰润仙是啜文的远房亲戚,并在啜家当保姆已十几年了。兰润仙家经济困难,不可能有大额存款,她本人也否认了存款的事。
此后,侦查人员又在银行相继查出以兰润仙、赵青梅、啜沛江名义存入的170万元巨款。
2002年3月5日,啜文案正式立案。为避免存款被取走,3月6日,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对啜文家庭住所、办公室进行搜查。4月20日,啜文、赵青梅被宣布刑事拘留。
经过调查证实,自1995年3月至2001年9月,啜文、赵青梅家存款为人民币297万元,美元21310元。经核算,其家庭支出为人民币58.9万多元,合法收入为人民币50.4万多元,存款、支出与合法收入的差额为人民币300余万元,美元21310元。
酒店董事长出面“认领”巨款
不料,在讯问啜文与赵青梅时,他们将巨额存款全部推到太原黄河府大酒店董事长史保荣的身上。在传讯史保荣时,史保荣将所有存在兰润仙名下的款项全部承担下来。表面上看,啜文与巨额存款基本划清了界线。
面对侦查人员的疑问,早有准备的史保荣对答自如,辩称钱是借兰润仙的身份证存的。然而,兰润仙却说从没有把身份证借给任何人,一直放在她在啜家居住的房间的包里。
侦查人员判断,存款实名制早已实行,史保荣不可能借用兰润仙的身份证存款,倒是赵青梅与兰润仙年龄相仿,长相相似,与兰润仙的身份证照片不易辨别,又取用方便,冒用的可能性极大。
侦查人员发现,所有兰润仙名下的存款密码均为“194273”。赵青梅最早的档案记载其出生年月为1942年7月,后来才改为1944年7月,由此基本可以判定这个密码是赵青梅的生日。
此外,侦查人员还仔细调查了解了史保荣的经营情况,其企业没有很大的盈利,不可能有这么多的存款。
史保荣是啜文什么人,为什么要在啜文犯案时挺身而出?办案人员介绍说,啜文任局长期间,史保荣承揽过省乡镇局工程。史保荣的黄河府大酒店是与省乡镇局的一个下属单位共同开办的,开办时的资金问题是时任局长的啜文负责解决的。啜文家住在黄河府酒店附近,史保荣是啜文家的常客,啜文也是黄河府酒店的常客。
但是,“讲义气”的史保荣,最后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惩治贪官的最后一道绳索
案子办完了,但办案人员的心情却一点也不轻松。一位办案人员对记者说,如果不是那一封线索清晰的举报信,啜文的数百万元家资可能到今天还在银行里安稳地躺着。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已成为惩治贪官的最后一道绳索。面对这道最后的绳索,办案人员必须搜寻铁证,否则就可能使嫌犯无罪释放,逃避制裁。而面对这条最后的绳索,犯罪嫌疑人也必然绞尽脑汁,推脱罪名。
在法庭上,当史保荣的包庇伎俩被一一戳穿后,300余万元的巨额财产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据落在啜文、赵青梅二人的头上。就在此时,二人的辩护人又提供了共计17项财产来源证据,如“祖上开过当铺,祖屋挖出过许多银元财宝、赵青梅继承过很多遗产”等等。但法院因这些证据在时间、数额和情节上均不确实,未予采纳。
办案人员说,对于高级干部,我国已实行财产申报制度。但从近年来发生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情况来看,这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漏洞,这给办案带来很大难度。一些干部暗地里利用职权经商,或指使其配偶子女在管辖范围或职权范围内经商,牟取巨额财富,却在财产申报时不如实填报。
办案人员说,根据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情况,应进一步完善财产申报制度,解决申报的真实性,不让腐败分子钻法律的空子。 《保姆名下竟有巨额存款 山西一正厅级干部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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啜文,这个出身贫寒,大学毕业后从基层一步步奋斗上来的领导干部,历任公社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地区常务副专员、山西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终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的惩罚。
保姆名下竟有巨额存款
200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纪委、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同时收到一份署名举报,举报时任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的啜文十多个问题。省检院反贪局立即派出经验丰富的侦查员进行调查。不久,另一封匿名举报信为初查工作撕开一角。
这封只有一页纸的举报信内容非常具体明确,称2001年3月27日,啜文的妻子赵青梅与其次子啜沛江、女儿啜沛溪在太原市光大银行府西街营业厅二号窗存款40万元。
侦查人员将目标锁定在这笔40万元的存款上。然而,银行经过查询后没有发现以啜家人名义存入的巨款。凭着多年的侦查经验,侦查人员感到,举报信既然将时间、地点、人员、金额甚至银行的营业窗口都写得如此具体,那么赵青梅会不会是以别人的名义存的?据银行提供的信息,当天确有一笔40万元的存款,存款人名为兰润仙。
兰润仙是啜文的远房亲戚,并在啜家当保姆已十几年了。兰润仙家经济困难,不可能有大额存款,她本人也否认了存款的事。
此后,侦查人员又在银行相继查出以兰润仙、赵青梅、啜沛江名义存入的170万元巨款。
2002年3月5日,啜文案正式立案。为避免存款被取走,3月6日,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对啜文家庭住所、办公室进行搜查。4月20日,啜文、赵青梅被宣布刑事拘留。
经过调查证实,自1995年3月至2001年9月,啜文、赵青梅家存款为人民币297万元,美元21310元。经核算,其家庭支出为人民币58.9万多元,合法收入为人民币50.4万多元,存款、支出与合法收入的差额为人民币300余万元,美元21310元。
酒店董事长出面“认领”巨款
不料,在讯问啜文与赵青梅时,他们将巨额存款全部推到太原黄河府大酒店董事长史保荣的身上。在传讯史保荣时,史保荣将所有存在兰润仙名下的款项全部承担下来。表面上看,啜文与巨额存款基本划清了界线。
面对侦查人员的疑问,早有准备的史保荣对答自如,辩称钱是借兰润仙的身份证存的。然而,兰润仙却说从没有把身份证借给任何人,一直放在她在啜家居住的房间的包里。
侦查人员判断,存款实名制早已实行,史保荣不可能借用兰润仙的身份证存款,倒是赵青梅与兰润仙年龄相仿,长相相似,与兰润仙的身份证照片不易辨别,又取用方便,冒用的可能性极大。
侦查人员发现,所有兰润仙名下的存款密码均为“194273”。赵青梅最早的档案记载其出生年月为1942年7月,后来才改为1944年7月,由此基本可以判定这个密码是赵青梅的生日。
此外,侦查人员还仔细调查了解了史保荣的经营情况,其企业没有很大的盈利,不可能有这么多的存款。
史保荣是啜文什么人,为什么要在啜文犯案时挺身而出?办案人员介绍说,啜文任局长期间,史保荣承揽过省乡镇局工程。史保荣的黄河府大酒店是与省乡镇局的一个下属单位共同开办的,开办时的资金问题是时任局长的啜文负责解决的。啜文家住在黄河府酒店附近,史保荣是啜文家的常客,啜文也是黄河府酒店的常客。
但是,“讲义气”的史保荣,最后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惩治贪官的最后一道绳索
案子办完了,但办案人员的心情却一点也不轻松。一位办案人员对记者说,如果不是那一封线索清晰的举报信,啜文的数百万元家资可能到今天还在银行里安稳地躺着。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已成为惩治贪官的最后一道绳索。面对这道最后的绳索,办案人员必须搜寻铁证,否则就可能使嫌犯无罪释放,逃避制裁。而面对这条最后的绳索,犯罪嫌疑人也必然绞尽脑汁,推脱罪名。
在法庭上,当史保荣的包庇伎俩被一一戳穿后,300余万元的巨额财产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据落在啜文、赵青梅二人的头上。就在此时,二人的辩护人又提供了共计17项财产来源证据,如“祖上开过当铺,祖屋挖出过许多银元财宝、赵青梅继承过很多遗产”等等。但法院因这些证据在时间、数额和情节上均不确实,未予采纳。
办案人员说,对于高级干部,我国已实行财产申报制度。但从近年来发生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情况来看,这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漏洞,这给办案带来很大难度。一些干部暗地里利用职权经商,或指使其配偶子女在管辖范围或职权范围内经商,牟取巨额财富,却在财产申报时不如实填报。
办案人员说,根据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情况,应进一步完善财产申报制度,解决申报的真实性,不让腐败分子钻法律的空子。 《保姆名下竟有巨额存款 山西一正厅级干部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