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教案(15) —— 初中政治第三册教案
1、行政诉讼及行政诉讼法
(1) 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为解决行政纠纷,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
(2)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
2、行政诉讼的诉讼程序
与民事诉讼程序大体相同,一般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三个基本阶段。
同刑事诉讼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相比较来看,行政诉讼的特点是:
3、行政诉讼的特点
被告始终是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不能通过调解结束诉讼等特点。
案例三
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经省人事厅许可,在成都某报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启事》。其中第1项规定招录对象为“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200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小A,身高未到这一规定的高度,但符合其规定的其他条件。仅仅由于身高的原因,无法成为招录对象。为此,小A向法院提起诉讼。他认为成都分行招考国家公务员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第33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侵犯了他享有的依法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平等权利与政治权利,限制了他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报名资格,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小A请求法院判令成都分行的广告中含有身高歧视的行为违法,责令成都分行停止发
布这一违法广告,公开更正并取消报名资格的身高歧视限制。最终法院判定小A胜诉。
由此可见,这一案例属于行政诉讼。
不管哪一种诉讼程序,在我国都实行两审终审制。
四、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
1、基本内容:
当事人如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如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直接进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是最终的判决、裁定。
2、意义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方面是为了及时纠正第一审判决、裁定的错误,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因审级过多而不必要地拖延案件的判决。
现在小结我们今天所学的内容:
诉讼是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纠纷的第三方,在双方当事人都参与下,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解决纠纷的活动。
诉讼分为三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三大诉讼依据的法律分别是: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进行三大诉讼活动的法律程序分别是: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
在我国,三大诉讼都实行两审终审制。最后,我们还学习了两审终审制的基本内容和意义。
我们看这样一个案例,同学们对这个案例应该不陌生。这就是今年春天在北京发生的“北大清华爆炸案”。
被告人黄旻翔在北大和清华两所高校连续制造了两起爆炸案,使两餐厅部分建筑及设施被炸毁,造成财产损失22万余元。同时,致使荆涛、严俭和、陈烈、刘浩等9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影响极为恶劣。
作业:
一、案例分析:
程某是一位17岁的无业青年。1998年10月,他到服装市场购买衣服,因衣服的质量和价格问题与摊主王某发生争执,并相互扭打在一起。扭打的过程中,程某恼羞成怒,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趁王某不注意,抓住其右肩,朝其胸部捅三刀,造成王某重伤。经审判,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