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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集团“五巨贪”中3人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


  据信息时报报道,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羊城集团腐败案“5大蛀虫”中3人(罗鸿、张穗生、温少山),相继被广州市中院判处重刑。羊城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罗鸿、副总经理张穗生、原总经理温少山分别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和无期徒刑。据悉,副总经理刘建设、何锡波两人近期也将被宣判。 

  “窗口”企业众官腐败 

  去年3月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查处了广州澳门羊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羊城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罗鸿,副董事长、经理温少山,副总经理张穗生、刘建设、何锡波等5名班子成员;该集团属下羊城发展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解瑞生、浩鹏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文浩、广州羊城企业公司总经理张树模、羊城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李建三、孟江南等8名中层干部,揭开了广州澳门羊城(集团)有限公司群体性腐败案件的盖子。 

  经查实,这个曾经被作为广州“窗口”企业公司的大型国有企业因疏于管理,全案竟涉及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等20人,涉嫌违纪违法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4300多万元。罗鸿、温少山等14人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其中,罗鸿、温少山、张穗生、刘建设、何锡波“五巨头”一共受贿996万元港币,224万元人民币,从去年到今年相继在广州中院受审。 

  旁听家属挤满法庭 

  昨日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几乎被前来旁听的家属挤得水泄不通。作为“五大贪”之最的张穗生,涉嫌受贿数额最大,首先被法院宣判。张穗生走进法庭后急切地向旁听席上张望,刚坐稳就扭头向一白发苍苍貌似其母亲的老妇问候“近来身体可好”,随后向另一边的妻女看了一眼,法庭上顿时响起了一阵低微的啜泣声,让人心酸。法院最后认定张穗生受贿人民币20万、港币576万,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 

  任职6年导致公司亏损近40亿的温少山被宣判时则是另一种神情。当法官最后认定其受贿人民币116万、港币45万,被判处无期徒刑时,在被法警押出法庭的一刹那,温少山回头拱手向家属大声说“没事的,你们安心吧!”。 

  昨日被宣判的三贪官最冷静的要数罗鸿,在宣判的前后他都表现得很淡漠,只是在法官询问其对判决是否上诉时,罗才说回去跟律师商量再决定。法庭最后认定其受贿人民币43万、港币260万,对其判刑死刑缓期两年。 

  相关新闻:挪用公款536万财务科长坐穿牢底 

  因挪用公款港币536万元,贪污人民币4.8万元、港币5.9万元,广东省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财务科原科长江伟明昨天上午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江伟明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公款,且数额巨大。于是依法以贪污罪判处江伟明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江伟明无期徒刑。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羊城集团“五巨贪”中3人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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