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导入新课:
材料分析:
材料一:1966年8月30日夜11点多,与著名作家、翻译家傅雷毫无瓜葛的上海音乐学院“红卫兵”闯入他家,开始了长达四天三夜的大抄家。为找到“罪证”挖地三尺,连埋在花下当肥料的鱼鳞都细细审视,最后,终于在阁楼上查获了所谓“反党罪证”:在一只寄存于傅家多年的箱子里,找到一面嵌有蒋介石头像的小镜子和一本有宋美龄照片的旧画报。在抄家“英雄”扬长而去之后,傅雷夫妇从容留下遗言,于当夜凌晨悬梁自尽,以死抗议法西斯式的抄家行为。
材料二:1955年震惊中外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就是由于胡风的一位旧友交出胡风在40年代与他的私人通信,而直接引发的。在全国清查“胡风集团”的运动中,与胡风通信就是有问题的证据。而胡风作为文学家,和各地文学青年有大量通信,这些通信全部给他们带来厄运。
提问:两则材料分别说明了什么问题?
学生回答方向:文革时期,法律被践踏。“红卫兵”可以无需任何法律程序,随意闯入别人的住宅,搜查所谓的反党、反革命证据;连人们用来问候、交流的私人信件也被人随意拆看,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严重侵犯,它直接影响了公民的安定生活、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
所以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第三框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板书)
一、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板书)
学生分析动画,联系实际生活总结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含义及重要性。分析合法搜查与非法搜查、非法侵入的区别。
讨论:班里丢了东西,班主任让几个学生搜查大家的书包、衣兜,一无所获后又带人去搜查学生宿舍。这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吗?你注意到生活中还有哪些现象好像很合理,其实已经侵犯了别人的权益?
通过讨论,让学生学会从法律角度看待是与非。
二、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板书)
教师编排几个小品让学生表演或者让学生自编自演,课堂表演之后,同学们分析行为是否侵权或侵害了什么权利。
若表演能力欠缺,也可以让学生讨论以下问题:
妈妈看到上初中的女儿这几周心神不定,又不肯说出原因,就趁女儿不在的时候,翻了女儿的书包,看到一封信,妈妈正在看信的时候,女儿回来了。母女俩大吵一架。母亲说是为了关心女儿就应该这样做,女儿怪母亲不尊重自己。如果是你,你会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老师为了自己班上的学生不出问题,要求每个同学的来往信件必须先经他过目,如果他觉得不妥,信就不能邮寄或接收。有人认为青少年的辨别能力差,老师的参与会让他们少走弯路,有人认为学生应有自己的自主权,老师的行为是违法的。
通过讨论,让学生认识到什么是通信自由,什么是通信秘密,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在什么情况下拆阅或扣押别人的信件才是合法的。
学生小结。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