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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课 公民要依法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持刀抢动的歹徒拼死搏斗。戴书华不幸牺牲,林茨身负重伤12处。但就在罪犯纵为时,林茨仍以惊人的毅力坚持斗争,用身躯扑灭火焰,然后,跌跌撞撞前去报案,使公安机关及时抓获了罪犯。

提问:营业员林茨、戴书华奋不顾身保护的是谁的财产?林茨在身负重伤12处的情况下仍用身体扑灭火焰,并跌跌撞撞前去报案表现了什么样的精神和觉悟?(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4)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有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和集体主义精神的表现。

(5)青少年必须从小培养这种高尚品德,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做斗争。

4、有人看到违法犯罪现象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这是十分有害的(板书)

(投影片三)武汉人 广播电台记者、共产党员杨威在汉口闹市区的一家餐馆就餐地,发现一个正在扒窃的歹徒。杨威一把抓住歹徒的衣领,大喝一声:“快把钱包交出来!”在杨威的威逼下,歹徒连声求饶。这时,杨威向被盗人说:“同志,您的钱包被盗。”可是被盗人否认自己钱包被盗。歹徒立刻反扑过来,气势汹汹地说:“你诬陷好人!”七八个歹徒蜂拥页上,向杨威劈头盖脸打来。杨威一面死死抓住作案歹徒,一面大声疾呼:“共产党员、革命同志帮我抓坏蛋!”可是竟无一人出来相助,杨威全身多处受伤。事后,被盗人给杨威跪下说:“我对不起您。”公安人员采访了店主和当时的就餐才:为什么见到违法犯罪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时,有人说:“雷锋早就过时了,市场经济嘛,就该自己顾自己。”

提问:这种看法对吗?为什么?(学生讨论发言之后,教师归纳。)

第一,这种看法是十分有害的。因为采取这种态度,不仅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而且会在客观上纵容和支持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这也是懦夫、自私的表现,应该受到谴责。

第二,自己顾自己的原则和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因为市场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而社会化大生产造就了协作这样一种劳动方式,所以协作性劳动的过程就像一条一环扣一环的链子,把人和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社会生产越发达,对协作与互相帮助的要求越高。到了今天,劳动的协作性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甚至成为商品生产条件下一种普遍的文化。一种公认的道德准则。上述案例中的店主和就餐者面对歹徒行凶而袖手旁观。客观上纵容和支持了犯罪分子,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的利益,是十分有害的。

(投影片四)某日,一架中国民航的客机刚起飞数分钟,机上一名乘客突然冲向驾驶室,一手举枪项着驾驶员的脑袋,另一只手则拉着捆在腰上的足以使飞机炸毁的炸药导火索,命令驾驶员将飞机飞往目的地。而对劫机犯,驾驶员以及其他机组人员意识到,如果与他硬拼,必然会导致机毁人亡,造成重大的损失和牺牲。要制服罪犯,保全收音机和全体机组人员、乘客的安全,必须采取机智的斗争策略。因而,驾驶员对于罪犯“言听计从”,想尽办法稳住罪犯,并镇静自若地与罪犯聊起天来,在聊天中,将劫机情况通知地面,在聊天中发现罪犯对地形不熟悉,于是驾驶收音机在原来起飞的机场周围上空绕圈子,最后将飞机降落在原来起飞的机场,并告诉劫机犯,飞机已经抵达他要到的地方。劫机犯听后高兴异常,当他快步走下飞机时却被我公安人员擒获。

提问:上述事例说明了什么道理?事例中哪些情节体现了驾驶员善于斗争呢?日常生活中勇敢机智地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好方法还有哪些?(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1)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板书)  青少年在与违法犯罪做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力求在保存自己的前提下,比较巧妙地或者借助社会力量将不法分子抓获。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好方法有: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等。

提问:你知道哪些情况应打“110”报警电话?(学生讨论后发言,老师归纳。)

当公民、国家、集体的合法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或者发生交通、火灾等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具体范围为:一是杀人、抢劫、抢夺、强奸、盗窃等刑事案件;二是扰乱车站、商场、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秩序;三是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事件;四是自然灾害事故;五是群众的求助。

课堂小结

我这节课我们学习了两个基本知识;公民同违法犯罪斗争的重要意义;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懂得了一个重要道理:看到违法犯罪现象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是十分有害的。

巩固新课

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的义务

课后练习

请同学结合课上讲的知识,做《思想政治学习指导》(学生用书)中与本课时相关内容的练习。

复习提问

(投影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提问:这一规定说明了什么?如何解释“有权利也有义务”?(设计此问题的目的;(1)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解析引发学生对本节课要学习内容的思考;(2)使学生从对法律条文的讨论中把握本课时的内容。)(学生回答后,老师归纳。)

这一规定表明每个公民都有控告、检举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义务的含义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去做的。这一规定同时表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嫌疑人,没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的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将构成犯罪。

 

导入新课

本节课我们来学习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控告检举,正当防卫。

二、控告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板书)

1、控告检举违法犯罪(板书)

提问:什么是控告检举?控告检举有哪两种形式?(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1)控告检举:是接线员公民为了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向执法机关控告违法犯罪事实,检举嫌疑人,并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

2)控告检举的两种形式:控告检举既可以用局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事实证明,公民积极控告检举违法犯罪,有利于执法机关迅速侦破案件,及时制裁违法犯罪分子。

(投影片二)1997年,《半月谈》的法律咨询台收到这样一封信:内容如下:一天,我去某储蓄所取款,一歹徒在光天化日这下抢动了一中年妇女的两叠人民币就跑,值勤门卫拦截,歹徒吼道:“谁管,捅死谁!”说着守门欲逃。我骑上停在门前的摩托车追击,猛力将歹徒撞倒,随后行人、巡警赶来抓获了歹徒。但是,我很后悔,怕撞死了歹徒惹麻烦,弄不好自己违法。

提问:刘永一如撞死歹徒是合法还是违法?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哪四个条件?(学生看书讨论发言后,教师归纳。)

2、实施正当防卫同犯罪分子做斗争(板书)

1)正当防卫的定义(板书)

《第十五课 公民要依法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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