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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长”骗同居富姐23万 丑行败露被判12年


  新兴县一小学教师诈骗4年丑行败露躲进派出所,日前被天河法院判监12年

  用一纸30块钱买的假离婚证,靠自封的“县教育局副局长”头衔,其貌不扬的小学老师余广雄把同居女友骗得云里雾里,4年里从她手里骗到现金23万余元。更可笑的是,丑行败露后,余被情人追得慌不择路,竟躲进了派出所。记者近日从天河法院获知,余广雄将为其诈骗罪行坐监12年。

  余广雄,现年42岁,广东新兴县人。从余被捕时的照片看,身高刚1.6米的他胡子拉茬,形容苍老猥琐,与年龄极不相称。据查,余早年以摆摊修表为业,1991年后在新兴县某小学当语文老师,妻子没工作。据知情人称,余非常好色,许多学生私下都叫他“老淫虫”,说他经常摸女生屁股,在当地臭名人尽皆知。

  1996年,余妻来到广州,在单身中年富婆李琴(化名)家做保姆,余在看望妻子时认识了李琴。李琴的姿色、财力令余颇为动心,禁不住余巧舌如簧,1999年4月,余妻已返回老家,李琴正式与余广雄同居。

  为使自己的身份与同居女友“相称”,余自称新兴县教育局副局长,与当地公安局局长是从小好到大,所以谁惹了他,他“开枪打死也没事”。2000年8、9月间,余广雄帮李琴亲戚的孩子入读了某警察学校,并吹嘘“学校名额有限,只有干部子弟才能上”。因此,李琴对余的“本事”开始深信不疑,并给了他4.1万元作感谢。事实上,余广雄介绍的这所学校条件极差,正为生源发愁。

  2001年1月,余广雄对李琴称想回家乡跟妻子离婚,但得给些“补偿”。李琴二话不说给了他8万元。然而,余在从新兴回到广州的路上花30元买了张假离婚证,李琴看了竟也信以为真,从此对余更是痴情不已。据查,余广雄嗜骗成性,不仅骗李琴的钱,连李琴的亲戚甚至陌生人,他都能以“工作调动”、“介绍子女入学”等名目骗钱,回回得手。

  2002年5月前后,余广雄为“调动”到广州,频频向李琴伸手要钱,今天是“跟省领导饮茶”,明天又是跟某领导应酬,借口多多。身为“教育局副局长”却老向女友要钱,李琴不由起了疑心。2002年底,她前往新兴调查余广雄的老底,一切真相大白。深感受骗的李琴当即要求与余分手并还钱。被追债无处可逃,余最后只好求助派出所。

  日前,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余广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教育局长”骗同居富姐23万 丑行败露被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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