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司法学校校长受贿获刑三年
借建教工宿舍楼之机,收受施工方贿赂3.6万元的原湖北省司法学校校长方绪和,11月24日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法院查明:方绪和在担任省司法学校校长、党委书记期间,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江夏区流芳建筑工程公司作为施工方,为该校修建教工宿舍楼。1998年12月14日,方绪和代表学校与施工方经理李某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1999年4月,李某为“感谢”方绪和的“关照”,给予其1.6万元人民币;同年11月,方绪和在新家装修时,再次收受李某给予的“感谢费”人民币2万元。 《湖北一司法学校校长受贿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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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院查明:方绪和在担任省司法学校校长、党委书记期间,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江夏区流芳建筑工程公司作为施工方,为该校修建教工宿舍楼。1998年12月14日,方绪和代表学校与施工方经理李某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1999年4月,李某为“感谢”方绪和的“关照”,给予其1.6万元人民币;同年11月,方绪和在新家装修时,再次收受李某给予的“感谢费”人民币2万元。 《湖北一司法学校校长受贿获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