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 第一框 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
今年1月16日,银川市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清洁公司工人祁俊正在新华东街清扫路面,遭人无理暴打,祁俊正左耳垂附近皮肤大面积破损,左眼眉弓皮肤受损,缝合7针。事后,打人者自知理亏,扔下20元钱借故溜走,从此杳无音信。《新消息报》1月20日将此事曝光后引起社会反响。银川市兴庆区领导看望了受伤的环卫工人,公安机关认真了解案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2月14日对殴打环卫工人致伤的无故滋事者给予治安拘留十天的处罚,并责令对受伤的环卫工人给予经济赔偿。
举例2:
3月17日晚,被害人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外出,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错误收容。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日晚,因孙志刚大声呼叫,引起救治站护工乔燕琴不满。乔遂与吕二鹏、乔志军、胡金艳等人商量,授意李海婴等8名被收治人员殴打孙志刚。3月20日凌晨,被告人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李龙生、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等先后两度对孙志刚轮番殴打,致使孙志刚于3月20日上午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5日至6月6日公开审理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等故意伤害原广州市达奇服装公司职员孙志刚致死案,于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李海婴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钟辽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被告人李龙生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判处被告人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乔志军、胡金艳有期徒刑3年至10年。
同日,孙志刚案涉及的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原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负责人彭红军,医生任浩强,护士邹丽萍、曾伟林等6人,以玩忽职守罪,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
2、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板书)
(引导学生阅读教材并思考)
在我国,哪种职业的人,在哪种情况下,经过哪种程序,才能对公民的身体、物品、住处等进行搜查和检查?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1)什么是搜查(板书)
(2)搜查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板书)
(3)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公民的人身和住处进行搜查。(板书)
举例:
一名女乘客在1路公交车上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她便对下车的乘客逐一搜身,此举引来了全车乘客的强烈不满。六七分钟后,该女子查了10多个下车的乘客,还是没有找到手机。其他的乘客开始显出烦躁和不满,并有人对这位女士表示抗议,要求她立即停止搜查并马上让车恢复运行。眼见无望找回手机抓到贼,迫于乘客的压力,该女子只好放弃。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山西永济中学曾连续发生对学生搜身、剪发、翻看日记、拆扣信件、打骂奚落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事件。如在上课时,校方可突然冲进一干人马,将发型不合标准的学生拉上讲台剪发;在全校集会时,可突然进行全校性大搜身,学生书包被强行收走,扑克、象棋、鞭炮、火柴等“违禁品”统统没收……
3、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板书)
(1)我国法律对逮捕的规定(板书)
如果公民有犯罪嫌疑需要逮捕,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完备的手续,放可执行。
学生阅读教材上的案例。
(2)我国法律对拘禁的规定(板书)
拘禁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拘禁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拘留的时间及拘留转为逮捕的规定。
举例:
人民网广西视窗4月15日电 一名在深圳实习的西大梧州的女学生黎某在深圳实习期间,经其一个同乡介绍,误入了一个非法传销组织,在看清了该传销组织的骗人把戏后,黎某拒绝从事非法传销并要求退出,但遭到该组织有关人员的拒绝,同时还被该组织的人员软禁,其人身、通讯自由都受到严格限制。4月1日上午10时许,黎某找到机会用手机通过发短信息的形式向同在深圳实习的同学求救。梧州市公安局蝶山区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深圳开展解救工作。4月2日凌晨5时许,在深圳警方的大力协助下,解救民警在深圳龙华市场成功地将黎某解救出来。
小结:
这节课主要讲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1)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3)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4)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第九课 第一框 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