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第二框法律对建设精神文明的措施做了明确规定(2)
学生根据上节课的安排,列举实例。教师也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实例见扩展资料或媒体资料)
(1) 神庙遍小村 ,“村头”成“香头”。
(2) 一座现代“皇陵”的兴衰
(3) 中关村淫秽光盘贩卖者们
(4) 目击卖鹅者灌水
(5) 高考过后,命摊又火
学生对这些行为进行分析评论,总结出这些行为损害了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事实也证明,充分发挥我国法律禁止和制裁损害精神文明行为的功能,反对迷信,崇尚科学,净化社会风气,遏制文化垃圾滋长蔓延,能够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小结:这节课我们学习了法律规定建设精神文明的基本措施,法律禁止和制裁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下面请同学们看看教材上的“阅读与思考”,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第四课 第二框法律对建设精神文明的措施做了明确规定(2)(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