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教案2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刘爱娟同学的行动这所以受到同学和教师的好评,因为她用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的武器保护了同学田玲、战胜了罪犯。好的行为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张萍同学在危急关头,没有停车相救,反而飞车回家的做法是不妥的,但她叫了人也是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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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对于公民个人和国家利益有什么意义?法律给我们哪些武器?
这就是本课要解决的问题:
1 、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板书)
2 、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板书)
提问;上述染例中刘爱娟同学咬伤坏蛋的手,又在当天晚上在父亲和村长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了案,对破案有什么作用?刘爱娟同学保护同学劝壮举歹徒的事迹受到学校的表彰,也受到法律的支持和鼓励在哪些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学生回答后,老师归纳。)
3 、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具有重要意义。(板书)
(1)既可以协助执法机关及时地侦破案件、惩处违法犯罪。
(2)又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
(3)公民还可以从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
教师讲述;我国宪法第 41 条、刑法第 254 条、刑事诉讼法第 63 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昆明市人民银行分理处的营业员林茨、戴书华值班时,与持刀抢动的歹徒拼死搏斗。戴书华不幸牺牲,林茨身负重伤 12 处。但就在罪犯纵为时,林茨仍以惊人的毅力坚持斗争,用身躯扑灭火焰,然后,跌跌撞撞前去报案,使公安机关及时抓获了罪犯。
提问;营业员林茨、戴书华奋不顾身保护的是谁的财产?林茨在身负重伤 12 处的情况下仍用身体扑灭火焰,并跌跌撞撞前去报案表现了什么样的精神和觉悟?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 4 )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有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和集体主义精神的表现。
( 5 )青少年必须从小培养这种高尚品德,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做斗争。
4、有人看到违法犯罪现象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这是十分有害的(板书)
武汉人广播电台记者、共产党员杨威在汉口闹市区的一家餐馆就餐地,发现一个正在扒窃的歹徒。杨威一把抓住歹徒的衣领,大喝一声:“快把钱包交出来!”在杨威的威逼下,歹徒连声求饶。这时,杨威向被盗人说:“同志,您的钱包被盗。”可是被盗人否认自己钱包被盗。歹徒立刻反扑过来,气势汹汹地说:“你诬陷好人!”七八个歹徒蜂拥页上,向杨威劈头盖脸打来。杨威一面死死抓住作案歹徒,一面大声疾呼:“共产党员、革命同志帮我抓坏蛋!”可是竟无一人出来相助,杨威全身多处受伤。事后,被盗人给杨威跪下说:“我对不起您。”公安人员采访了店主和当时的就餐才:为什么见到违法犯罪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时,有人说:“雷锋早就过时了,市场经济嘛,就该自己顾自己。”
提问:这种看法对吗?为什么? (学生讨论发言之后,教师归纳。)
第一,这种看法是十分有害的。因为采取这种态度,不仅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而且会在客观上纵容和支持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这也是懦夫、自私的表现,应该受到谴责。
第二,自己顾自己的原则和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因为市场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而社会化大生产造就了协作这样一种劳动方式,所以协作性劳动的过程就像一条一环扣一环的链子,把人和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社会生产越发达,对协作与互相帮助的要求越高。到了今天,劳动的协作性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甚至成为商品生产条件下一种普遍的文化。一种公认的道德准则。上述案例中的店主和就餐者面对歹徒行凶而袖手旁观。客观上纵容和支持了犯罪分子,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的利益,是十分有害的。
某日,一架中国民航的客机刚起飞数分钟,机上一名乘客突然冲向驾驶室,一手举枪项着驾驶员的脑袋,另一只手则拉着捆在腰上的足以使飞机炸毁的炸药导火索,命令驾驶员将飞机飞往目的地。而对劫机犯,驾驶员以及其他机组人员意识到,如果与他硬拼,必然会导致机毁人亡,造成重大的损失和牺牲。要制服罪犯,保全收音机和全体机组人员、乘客的安全,必须采取机智的斗争策略。因而,驾驶员对于罪犯“言听计从”,想尽办法稳住罪犯,并镇静自若地与罪犯聊起天来,在聊天中,将劫机情况通知地面,在聊天中发现罪犯对地形不熟悉,于是驾驶收音机在原来起飞的机场周围上空绕圈子,最后将飞机降落在原来起飞的机场,并告诉劫机犯,飞机已经抵达他要到的地方。劫机犯听后高兴异常,当他快步走下飞机时却被我公安人员擒获。
提问;上述事例说明了什么道理?事例中哪些情节体现了驾驶员善于斗争呢?日常生活中勇敢机智地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好方法还有哪些?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1 )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板书)
青少年在与违法犯罪做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力求在保存自己的前提下,比较巧妙地或者借助社会力量将不法分子抓获。
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好方法有: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 110 ”报警电话等。
提问:你知道哪些情况应打“ 110 ”报警电话?
(学生讨论后发言,老师归纳。)
当公民、国家、集体的合法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或者发生交通、火灾等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具体范围为:一是杀人、抢劫、抢夺、强奸、盗窃等刑事案件;二是扰乱车站、商场、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秩序;三是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事件;
《八年级下册教案2(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