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外出务工妇女合法权益经验材料
近几年来,*市*县委、县政府把组织和引导劳务输出作为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农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县妇联围绕县委、县政府这一中心,广泛宣传发动,收集提供信息,寻找妇女就业渠道,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总体现状
*县是劳务大县,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的比重已连续三年超过50,本县现有农村劳动力32万人,外出打的达20万人之多,而妇女就占有一半以上,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随着进城务工人数的年年增加,劳务人员被侵权的案例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且,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把孩子留在家里,由此,产生了一大批“留守儿童”,也产生了比如亲情缺失、自控能力差、价值观念扭曲、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等这些社会关注的问题,针对以上情况,县妇联依托法律援助站和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积极协调,充分发挥妇联职能,切实为外出务工的妇女和“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
1999年,*县妇联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又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路子,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制度;首先制定法律援助接待日制度;定为每周四上午为援助站外接待日,接待法律援助来访者接受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事人特别是妇女群众和有关法律咨询的申请援助。二是开通法律援助热线电话,为受援妇女提供有关法律咨询。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信访等单位参加,政法委、妇联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典型侵权案件,调研工作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形成统一协调、各方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维权工作格局,扩大了妇联维权工作的领域。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妇女维权良好氛围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只要依据法律武器,才能把维权落到实处,而妇联则是提高妇女自身素质,唤醒女性维权意识的重要力量。*县妇联主要开展以下宣教活动:一是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以“送法进村、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和“三八”维权周等多种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等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障法》等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妇女、爱护妇女的良好氛围。二是以演讲比赛、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或利用宣传媒体和宣传阵地进行宣讲,使法制教育更贴近群众,更具实效,以此来提高受害妇女的抗争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加大外出劳务人员的法制宣传与教育,县妇联和县司法局宣教科联系,制定一年至少两次到本县妇女较为集中的杭州、苏锡常等地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wmjy.net开展“千里送法维权到江南”活动,举办了8期法律讲座,向务工妇女送去1万余本《宪法》、《劳动法》、《经济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和2万多张“*维护外出劳务人员法律联系卡”,讨回拖欠工资款45万元,受理各类工作、工伤等纠纷26起,调处17起,追回各种欠款97万元,受到社会各界和务工妇女的一致好评;如:2005年11月份,*籍在杭州某环卫所务工的刘孝忠夫妇从1999年来一直都是每月372元,而杭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620元,此前,刘孝忠夫妇和他的老乡曾两次要求环卫所增加工资,都没有得到应有的理睬,正在杭州维权的*妇联、工会的同志知道了此事,立刻和当地妇联、工会联系,出面与当地环卫所协调,圆满解决了此事,使包括刘孝忠在内的翠苑环卫所*籍工人及时达到了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次有了加班工资,并且从2005年7月起一次性补算了他们被克扣掉的工资。同样,在杭州的别墅、下城等地,不仅仅是*籍务工人员,就连外省在杭州务工的人员也落实了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健全维权网络,发挥妇联在妇女维权中的重要作用
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为了切实保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原有网络的基础上,以县妇联法律援助站为龙头,在各乡镇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外出劳务人员密集的地方成立妇代会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目前已在苏州、无锡、上海、杭州等地设立4个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司法维权网络。
一是强化信访窗口建设,信访是接受妇女群众个案投拆的重要窗口,是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进行有针对性法律咨询服务阵地,建立领导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值班负责制,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二是强化乡镇维权站和联系点建,维权站是最基层的工作阵地,是维权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妇联工作最贴近群众,维权工作重心下移,为方便群众,县乡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热线电话和联系卡,聘请专家参与,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开展系列法律咨询活动。
三是强化维权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自身培训,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执法能力,法律援助站所有同志紧密联系,互相支持,相互连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特邀陪审员的作用。形成统一的规范化运行网络。
(四)实行齐抓共管,增强妇女法律维权合力
援助站成立后,县妇联十分注重协调各方力量,共同解决妇女问题,对在全县范围内影响较大的严重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有关部门共同查处,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如本县三口乡女青年宋某在苏州某发廊卖淫被当地警方抓获,该女青年盗用同村邻居女青年封某的名字,苏州警方未经审查,即用邻家女封某名字对卖淫决定劳教一年,并向其家里邮寄劳教通知书,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封某知道权益受侵害后,但是家里贫穷,无力为自己讨回公道,无奈之下到妇联上访,在妇联法律援助站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调查研究后,指派王德智律师负责,王律师两次南下苏州,深入地调查了解案件,经过做工作,终使受害者挽回了影响,并得到一万元的精神赔偿金;《连云港日报》、《苍悟晚报》等媒体报道了此案。
(五)关爱“留守儿童”的成长,解决务工妇女的后顾之忧
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但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留守儿童”成了“问题孩子”,就不仅是家庭的不幸,也是社会的不幸。因此,关爱“留守儿童”,保证他们健康成长,应该成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心,方方面面协同配合的综合工程。*县妇联结合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1、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县妇联和县教育局联合搞调查,充分了解“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与他们交朋友、做知己,通过妇联、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尽可能多地关心帮助他们,通过“一帮一”和上门补习、分担家务等形式,使他们从被动到主动参加集体活动,融入到大集体中去,通过家访、通电话等情感教育的形式,通过学习指导和理想教育等情感教育的内容,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积极引导“留守儿童”正确认定自我,帮助他们树立成长的信心,让“留守儿童”生活在一个共同生活、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大家庭中,切实感受到生活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2、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心理。“留守家庭”的子女由于自身存在的问题,平时受的批评较多,往往有自卑心理,因此,县妇联定期聘请有关专家为学生讲授青春期健康知识,通过教师与学生对话,帮助帮助“留守儿童”克服孤僻、胆怯、冷淡等心理,以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家教缺失。使他们的心理能够健康发展,提高教育实效。
3、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与关工委、教育局、文明办联合组织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宣传,采用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生动有效形式,进行警示教育,教育青少年和“留守儿童”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并耐心教育引导,预防青少年犯罪。与学校和公安、司法、法院、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及时清理、整顿、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刊登未成年人教育有关法律、管护知识或以案说法的案例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引导家庭对“留守儿童”成长问题的共同关注。通过发放有关家教知识的宣传材料,让监护人通过阅读,了解“留守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及成长环境等因素,增加管护知识。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大家庭。县妇联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在全县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奉献爱心,争当社会妈妈“活动,从精神上关爱他们,从学习上鼓励他们,从生活上关心他们,从经济上资助他们;使“留守儿童”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爱,形成整个社会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目前已成功结对帮扶300多名“留守儿童”。
三、几点建议
(一)树立平等观念,创造良好氛围。
在外要消除少数人歧视打工妹的陈旧观念,正确评价她们对地区经济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真诚地理解她们、认可她们、接受她们、把她们作为“新市民”进行管理,为她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在内大力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解决“留守学生”教育缺位,还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要对她们进行多层次、多渠道、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建立学习、考核、发证、上岗的管理机制。要切实提高她们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还要不断地对她们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使她们尽快融入城市文明的大环境,并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而对“留守儿童”则建立村组干部对生其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制,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把“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构筑维权网络,铺设绿色通道。
在务工地点建立有关维权机构, 《维护外出务工妇女合法权益经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