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人教版)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这五句话是全社会所有行业都应当遵守的公共性的职业道德准则。
爱岗敬业是要求人们树立职业责任感。我国素有“敬业”、“乐业”之说,敬业就是职守,乐就是热爱职业。敬业是弘扬职业道德的前提和核心,只有敬业才能爱岗,才能中心于职守,乐于奉献。有这样一个例子:我国古时候的老中医,在递子满师时,要送两件礼物──一把雨伞和一盏灯笼给弟子,意在教育弟子看病要风雨无阴,昼夜不分。这是我国古代职业人员爱岗敬业的一个典型事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各行各业也都有爱岗敬业的标兵,如上海的水暖工徐虎;北京公共汽车售票员李素丽等。
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是各行各业都应做到的基本要求。因为每一种职业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都掌握着一定的社会权利,都有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需要强调诚实守信。只有做到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才能更好地发挥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岗位的社会功能。
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也就是指为人民服务。它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灵魂,应当成为每一个从业者的座右铭。奉献社会,是职业首要的最高要求,也是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所以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奉献精神。
同学们,以上我们分别讲述了什么是职业道德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请大家把这两部分的主要内容填入下面的表格中。
定义 行业特点 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 在特定劳动中 在行为规范和准则
(示范)官德 党政干部 各级各类
国家机关 恪尽职守、公正廉洁、忠实积极、不谋私利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
下面再请同学们思考一个问题:提倡遵守职业道德对劳动者个人和国家有什么重要意义?可以结合教材内容来回答。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首先,提倡遵守职业道德,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需要。人的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等。在人的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起着主导作用和支配作用。它好比人的灵魂,是人一切活动的证实,决定着人们行动的目的和方向。如果一个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就业后他的这种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就会迁移到职业活动中来,从成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在本职工作中就会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从而对社会做出贡献。总之,提倡遵守道德对于劳动者个人来讲,其重要意义就在于:
1)促进劳动者形成对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激励劳动者钻研本职工作的业务和技术;
3)约束劳动者服从本职工作的领导和秩序;
4)鼓舞劳动者群体团结协作和争取集体荣誉。(讲此问题时,教师可结合本省市和本地区的先进人物及劳动模范的事迹来分析。)其次,从国家和社会的角度讲,遵守职业道德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
为什么这么说呢?请同学们结合高一经济常识的第二课第二节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来回答。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发展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有得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它必然会反映到职业道德上来。比如,商业中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现象经常发生;文化生活中的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东西屡禁不止;干部队伍中的一些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等。这些问题势必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同学们,今天这节谭我们花较多时间讲述了两个大问题,即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依法履行的义务。那么,权利和义务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请同学们结合教材本框题第3段和本框题最后一个自然段来回答。(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板书)
(1)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板书)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表现在: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离。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的。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劳动者在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两者是统一的。作为权利,宪法规定“画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充分享有就业机会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作为义务,宪法规定“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要求每一个劳动者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倡导义务劳动,表彰开支模范。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得到统一呢?关键就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也就是说,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者是主人翁这一关键点上得到了统一。劳动者主人翁的地位具体表现在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即应该享有权利和应履行义务。只有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劳动者主人翁的地位。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受法律保障的(板书)
以上我们所讲的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受法律保障的。这里所说的“保障”不能完全等同于保护。应该从两方面来理解,即劳动者的权利要受法律保护,同时,劳动者的义务要受到法律的制约。法律既有保护的作用,也有制约的作用。只有从这两层含义上来理解,其包含的意义才是完整的,也就是说,当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的权利受到某种损害时,劳动者可以据理力争,将损失补回来,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当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的义务没有履行时,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约、制裁。
巩固新课
(教师对本节课所讲的内容进行归纳小结,并请学生思考和回答以下问题)
什么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什么是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依法履行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为什么中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才得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