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 第四框 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十二课 第四框 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了解税收的含义、特征、作用。
2、过程与方法:运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漫画等形式,帮助学生了解税收的含义、特征、作用。
3、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依法纳税意识。
重难点分析和教法建议:
“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是本框的教学重点,也是教学难点。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纳税应成为每个公民的共识,中学生从小接受税收教育,对于他们以后成为合格公民有重要意义。教学中教师注重运用漫画,运用近两年我国税收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说明税收的特征及作用。运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在真实可信的资料中让学生接受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确保本框知识的现实性,课下可组织学生进行本地公民纳税意识调查,通过走访税收部门,设计调查问卷,进行资料分析整理,全班汇报交流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和技能,提高学生守法的自觉性。
四、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板书)
税收是国家依照税法的规定,凭借国家权利,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可以用到国防建设、兴办教育、修铁路、修公路等公益事业上。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最终的受益者还是人民,所以说我国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国家对违反纳税法律责任的公民,规定了不同的制裁措施。
纳税是公民的义务,现代公民要养成自觉纳税的意识,不偷税,不漏税,不拖欠税款,纳税是光荣的,偷税是可耻的。
举例1:广东破获迄今最大涉嫌偷税案件
广东省公安厅最近破获迄今最大的涉嫌偷税案件,犯罪嫌疑人偷逃税金额近2亿元。
1996年初,香港人施争辉出资成立广州市普耀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会计江少丽在他的指使下,多次将开票资料提供给深圳、汕头的不法分子,让他们为普耀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去年1月11日,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在番禺将施争辉抓获,并抓获江少丽等8人,依法冻结涉案银行存款1.4亿元。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新领域公司、天赋公司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近13亿元,应缴纳各种国税、地税共计近2亿元。目前,检察机关正准备对施争辉等人提起公诉。
——人民网2003年01月22日
举例2:国企涉案金额最大骗税案宣判 法人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5月22日,我国迄今涉案金额最大的国有企业最大骗取出口退税案———葆祥河北进出口集团公司骗税案经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该公司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罚金4.8亿元,其法定代表人张葆祥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偷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葆祥集团下属的河北冀驰裘革皮制品有限公司、河北葆意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及高晓杰等5名被告人作出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4月—2000年2月间,葆祥公司假借一般贸易方式和委托加工方式假报出口,共计骗取国家税款1.93亿元。葆祥公司在总经理张葆祥的策划、组织、指挥下,通过张葆祥控制的葆祥广东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广东潮汕地区不法人员互相勾结,利用“换票、买单”的方式获取退税的必需单证,假报出口,骗取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指出:葆祥公司骗税案,是国务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组在查处广东潮汕地区系列骗税案时发现并重点查处的案件,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国有企业骗取出口退税个案。
——人民网2003年06月03日
小结:
这一节我们了解了公民的纳税义务,知道了关于税收的专门法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知道了我国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第十二课 第四框 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