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在网上诽谤他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偶像崇拜实际上是个人认同与模仿某个欣赏人物之言行及其自身价值的过程。在偶像崇拜中,既有个人的选择与偏好,也有对偶像人物的神化。偶像人物的存在,可以使人们产生无穷的幻想;偶像人物的语言,也可给人们以极大的力量。在这层意义上,偶像认同不仅是个人偏好的选择,也是自我激励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的家长不必谈“星”色变。
然而,为什么偶像崇拜在青少年中特别突出呢?原因在于:
社会心理因素:人是社会的动物,模仿是每个人学习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过程。在儿童时期,家中的父母、学校的老师,常常是儿童学习、模仿的对象。在青少年时期,因为生活圈子扩大了,再加上朋友的影响,父母已不再是惟一的学习、模仿的对象;他们希望有更多的学习和模仿的对象,例如:外貌较好的;地位较高的;才艺出众的或是聪明不凡的。一旦某个人的特点,符合了他们的崇拜标准,他们就很容易献出全部的热情,将他当作学习、模仿或者仰慕的对象。“人不痴狂枉少年”可以称得上是偶像崇拜的最佳诠释。
家庭情感因素:“追星族”的形成还与我们这一时代家庭的“特定的结构”有关。独生子女政策使少男少女们生活在“一个人的家庭”环境之中,家长们都在忙于自己的事业和工作之中,对孩子来说,尽管物质生活很富裕,然而缺乏的却是家庭的温暖,因此在感情上显得比较地单薄、任性、孤独和“以自我为中心”。如果自己的学习生活“不太如意”,学校教育又缺乏吸引力,那么,各种各样“星”的出现正好可以起到“填补”少男少女们“感情空白”的作用。
青少年身心特点:在青少年时期,偶像的崇拜多少带有几分盲从和狂热,这是在成长过程中常见的现象,因为青少年此时还没有完全形成个人的主见,很容易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但偶像崇拜的经历应该最终使人学会自立,而不是日夜沉迷于某些“追星族”的梦幻中,蹉跎岁月,荒废青春。
当然,尽管学习、模仿是成长的必要过程之一,但并非每个人都会有偶像崇拜的现象。而且,每个人对偶像崇拜采用的表达方式会有不同,崇拜的程度也会各有差异。
那么,对现代歌星、舞星和影星、球星们迷恋到了无法自拔的程度,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
第一,将使大量的少男少女们为“追星”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从而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
第二,将使大量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一个非现实的世界之中:因为有不少“星星们”所唱的内容实际上是让人无所适从的、毫无生活志向、鼓不起人们奋发向上的东西。如果少男少女们按照这个方向去发展、去实践,那么,其后果是相当可怕的。目前我们的一些老师、家长和社会科学工作者对大量“追星迷”的出现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
第三,有不少少男少女们对“星星”的“追”或“迷”并不是很深刻的。有的仅仅是迷上“星星”的脸蛋,有的仅仅是迷上“星星 们”外表的所谓潇洒,而且经常以这样的标准去交友,甚至“指导”自己的未来,实际上是在为自己设计一种看不见的“陷阱”。
第四,有的少男少女们见一个港台的“星”,就喜欢一个,就迷上一个,就去追一个,自己究竟为什么这样做?却一点都不知道。听任让这样不负责的态度去发展自己,从而形成了一种爱好浮夸、不切实际的人格特点。
第五,有的少男少女为了“追星”,居然忘掉了做人的基本常识和做人的基本准则。有的发烧青少年宁肯不去探望“生了病的、住了医院的爸”,却要去看并无养育之思的“港星”,自己的良心何在?而我们的少男少女们甚至还在大庭广众之中说得出这种话,荒唐否?对港星“迷”到了如此连起码的孝都不顾的程度,还能谈得上将来如何做人吗?
面对沉迷于追星的青少年,老师、家长该如何处理才会有好的效果呢?(引导思考与讨论)
参考提示:
——持宽容和理解的态度。首先要将之看作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切忌激烈的态度和言辞,否则只会让孩子更反感和敌对。有位同学在谈起她追星一族经历的时候说:“其实在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对这个歌星比较欣赏,有空的时候就听一听他的歌,感觉比较轻松。但我妈妈不知为什么很反感,只要我一听他的歌,她就担心我学坏了,或者要影响学习成绩了等等,就是不让我听。我一开始还和她讲道理,后来索性不理她,一个人躲起来偷偷听,还和同学交流信息,只要获得一点这个歌星的消息,就如获至宝。有时为了第二天能把磁带还掉,整夜不睡觉地听,一点不觉得累。”家长的好心并没有获得好的效果,反而激起了孩子的逆反心理,这是家长始料不及的。
——因势利导。偶像的崇拜过程本质上是一个接受其价值内化的过程。孩子喜欢某个偶像人物,可以日夜去读他的书,听他的歌,谈他的球,看他的电影。所以说,偶像崇拜既是一个事实,又是一种动力。对孩子崇拜的偶像,家长要帮助他们认清:这些公众人物常常是经过设计包装后,才出现在人们眼前的,因此我们往往不易看到其真实的面目;要帮助孩子理智地为自己设计一套对偶像的崇拜标准,把值得模仿的部分加以保存,不值得模仿的部分予以剔除,而不要盲目地崇拜:说到底,人既要相信别人,更要相信自己。
每个人心中的偶像也会随着年龄的改变而改变,也会随着时间的消失而消失。最重要的是让孩子明白为何而崇拜,偶像的价值在哪里,自己的价值又在哪里。
案例2:吃不尽的后悔药——失足悔恨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案例分析与讨论,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生活中的困难和逆境,探讨消除无谓悔恨的方法。
我由于一时冲动而触犯了校规。这件不愉快的事发生后,我悔恨不已,决心痛改前非。可是正是因为此事,我在班里给老师和同学都留下了不佳的印象。为此我感到自卑。我曾经劝说自己别太压抑,应该抬头做人,可这样一来有人就认为我还没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又批评我。我得不到老师和同学的半点鼓励,有个别同学还当众羞辱我。我不敢反抗,怕老师再训我,更怕影响我毕业。可越这样同学就越瞧不起我。还有半年就毕业了,我真想和其他人一样生活得轻松些,别这样透不过气来了。我该怎么办?
——摘自一个中学生的来信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经常不同程度地为过去所做的错事而悔恨--有些事情本不该做却做了,而有些事情应做却没做。特别当这种错误导致了一连串“始料不及”的消极后果时,更是有吃不完的后悔药。有些人为此放不开、丢不下,老是想着它,越想越懊悔,越想越难过,以致最后完全被痛苦的自责、自怨情绪所压垮。就像信中的那个中学生一样。
从悔恨的产生过程来看,它起源于对错误的认识,是羞愧、自责的表现,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假如犯了错误、做了蠢事还不知悔,势必一错再错。但是,单纯的懊悔并没有什么实际的积极作用,重要的是悔中求悟,尽快把懊悔转化为改正错误、弥补损失的实际行动。那种与实际行动相脱节的单纯懊悔,是一种无谓的精神折磨也是一种放弃努力的表现。知错就得求改,就必须有“亡羊补牢”的积极行动。如果只是一味地后悔当初,看起来好像有追求上进之心,实际上只是弱者的呻吟而已。而且,一味地自愧、自责、内疚,还会导致不断加深的自卑感,使人自惭形秽、心灰意懒。过去已经无法挽回,懊悔又占据了现在,那么,将来势必产生更多的懊悔。
如何消除无谓的悔恨呢?
参考提示:
——悔中力求有悟。大凡体验过悔恨的中学生都有这样的感触,以往的过失实在让人难以释怀--因为它,我们失去了多少机会或朋友;因为它,我们平添了多少烦恼和痛苦。怎能让我们不想它?的确,不想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但是,对过去的悔应该是为了现在有所悟。悔恨如果不同求悟结合起来,那就没有多少积极意义了。如果能从中吸取教训,找到自己犯错误的根源,决意不再重犯,并用现时的实际行动弥补过去造成的损失,就会摆脱悔恨的折磨,在精神上振作起来。
悔中求悟,怎么求法?说来也不复杂,就是自觉地想一想:为什么自己会做错事?根本原因是什么?主要教训在哪里?应当怎样改进或弥补?今后怎样才能少做或不做错事?等。这样一反省,过去的错误带给我们的就不再是徒劳无益的悔恨,而是十分宝贵的教益了。只有悔中求悟,我们过去的错误才没有白犯,并有可能成为将来的成功之母。有人曾经对一百个犯过不良品德错误的中学生做过一个调查,其中由于缺乏正确的道德观念而犯错误的中学生,占整个犯错误中学生的76%。例如,有的同学打群架,还自以为“勇敢”;有的同学调皮捣蛋、恶作剧,甚至违法乱纪,只不过是为了显示自己有“胆量”;有的同学偷了别人的东西,还自以为是“聪明伶俐”;有的同学在生活作风上行为不良,也只是出于一种“好奇”心理。这说明,许多中学生之所以犯错误,主要起因于分不清正确和错误的具体界限,往往把鲁莽当英雄,把违纪当勇敢,把坏人当哥们儿,把丑事当荣耀,甚至把损害别人和集体的利益当作一种无聊的乐趣。对于因此而犯错误的中学生来说,悔中求悟就更为必要。如果再不及时醒悟,
《案例1:在网上诽谤他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