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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交通厅长落马现象”:让想腐败的人腐败不了


  谁都知道,修高速公路是交通部门管的事。但有多少人想到,一条条高等级公路建成通车的同时,会有一个个交通厅长应声落马?可能正因为如此,“交通厅长落马现象”成了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们关注的热门话题(3月4日《中国青年报》)。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被查处的交通厅领导已约有17个。记得去年11月份,《财经时报》在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副主席、曾任新疆交通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局长、交通厅厅长的阿曼·哈吉被“双规”的消息时,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巨大的投入在改善中国交通状况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个‘副产品’———交通厅长落马。”有意思的是,阿曼·哈吉在任时,曾说过更耐人寻味的话:“绝不能让公路修上去、干部倒下来的问题发生。” 

  但是,问题确实发生了。我知道,任何一个腐败分子落网,都是大快人心的。但是,绝不能因此忽略了一个重大问题: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分子”在我们的眼皮底下腐败了? 

  重庆市高速公路发展公司总经理李祖伟、新疆公路运输管理局总经济师祖丽菲娅,都是来自交通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他们的说法是,“产生腐败的主要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 

  同样,我们也不能忽略另一个问题:他们的权力为什么会如此集中?是交通厅长贪权吗?是我们的体制赋予了交通厅厅长那么集中的权力吗? 

  这是很显然的道理:如果廉洁仅仅依靠自律才能实现,那么,更多的腐败分子就可能成为漏网之鱼;或者,一些小腐败分子,也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成长为大腐败分子。因此,要防止腐败,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让想腐败的人腐败不了。 

  现在的问题是,比如交通厅,一方面,它代表政府行使职权,所以在公路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可以说了算,厅长们更是大权在握。企业是讲“对策”的,也是讲“成本”的,他们总是愿意将精力花在最能起作用的环节上。于是,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比如行贿)去“公”领导的关。这就是经济学家所谓的“竞租现象”。但“竞租”之所以能够成功,关键还在于对方有“寻租”的企图和可能。 

  另一方面,在很多地方,交通厅下面本身就有一大堆自己的企业,甚至投融资公司、监理公司、工程公司一应俱全。交通厅的下属单位没活干,最终得找交通厅。所以,最隐蔽的操作,就是把一切问题先交给市场,然后再去干预市场。比如透露标的,或者给有关人士打招呼等等。其他企业于是就会思考:既然你可以操纵市场,那么我就得想办法操纵你。 

  一来二往,奸商和腐败分子就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到了这个层次上,腐败分子不腐败也不行了,奸商不奸也不行了,除非自首。 

  因为有一些人可以单独作决定,也因为有一些操作可以在阴暗处进行,所以才有了腐败。那么,要遏止腐败,就得把一些人的权力约束住,就得把一些操作过程公开化。 

  如果没有了阴暗角落,谁还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腐败(即使腐败发生了,人们也很容易发现)?如果你说的话不算数了,谁还愿意在你身上花那么多冤枉钱(行贿)? 

  公开意味着增加了腐败的风险,对权力的约束则意味着增加腐败的成本。腐败也是做生意,目的是为了获益。风险大了,成本高了,做这个生意的人也就少了。 《评“交通厅长落马现象”:让想腐败的人腐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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