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交通局长受贿8万被判七年刑
近日,由湖北省襄樊市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襄樊市交通局原局长陈琦因受贿8万余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陈琦涉嫌贪污、受贿,于2003年7月7日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经审理查明,2001年12月至2002年3月间,陈琦利用交通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下属单位负责人贿赂合计8万余元。 《湖北一交通局长受贿8万被判七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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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琦涉嫌贪污、受贿,于2003年7月7日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经审理查明,2001年12月至2002年3月间,陈琦利用交通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下属单位负责人贿赂合计8万余元。 《湖北一交通局长受贿8万被判七年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