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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三)


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 教学设计(三)
课前准备

告知班长可能有同学在课堂上给班干部提建议,让他做好准备。

导入新课

同学们,当你碰到我们国家的某个国家机关或某个国家工作人员有失职行为或做了不合理的事,甚至不合法的事,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你应当怎么办呢?

学生:(略)

教师:大家刚才谈了各种看法,这些看法对不对呢?我们究竟应当怎样做呢?我们今天这节课将会告诉大家正确的答案。

讲授新课

三、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板书)

教师:批评、建议权是人民监督权的一种,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

1.我国公民享有的批评、建议权具有法津保障(板书)

教师:那么,什么是批评权?什么是建议权呢?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有什么意义?请同学们带着这些问题,阅读教材有关内容。

(学生阅读,教师巡回指导)

教师:什么是批评权?什么是建议权呢?

学生1:批评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

学生2:建议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

教师: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学生:批评、建议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一项民主权利。

(学生回答的同时多媒体显示)

我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教师:我国宪法和法律不仅赋予了公民批评、建议权,而且保障公民行使这一权利,对打击报复者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多媒体显示)

我国刑法第25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师:这表明了什么?

学生:我国宪法和法律确保公民享有并依法行使批评、建议权。

教师:党和国家领导人也非常重视人民的监督工作。

(多媒体显示教材上邓小平和江泽民的有关论述,并适当讲解)

教师:(过渡)也许有同学会想,我们中学生还小,不知是否享有这项权利呢?

学生:没有资格限制,我们中学生也有这项权利。

教师:对,批评、建议权没有资格限制,每个公民都有,我们中学生也不例外。

(多媒体显示)

1999年9月底,北方交通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初二地理环保小组的10多名同学致信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务院总理朱熔基,就加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提出了8项建议。朱总理对此作了批示,并要求“促进全国人民,提高环保意识”。

教师:材料中的中学生向朱熔基总理写信,就是在行使建议权。还要注意的是,本课所讲的批评、建议权是特指的,这里的批评、建议指向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广义上讲,我们也可以对我们的亲朋好友的一些不恰当的做法提出委婉的批评和中肯的建议。

为了让同学们学会行使这项权利,现在我们开展一项活动,请同学们对我们的班委会(班干部)行使批评、建议权。活动的名称是:“我向班委会(或班干部)提意见”,同学们说好不好!

学生:好。(许多同学举手,准备提意见)

班长(上讲台):俗话说得好:”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想我和班委会的其他成员在班级管理和学习生活中一定存在不少缺点、错误,欢迎同学们批评指正,以便更好地搞好我们的工作。

学生1:我认为班长在管理中有失公平、公正,有时包庇跟自己关系好的同学,对他们的违纪行为不向老师反映。

学生2:我认为班干部更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自觉遵守纪律,给我们作个好榜样,但有些班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有违纪行为。

学生3:我认为班干部应多关心、帮助学习不是很好的同学。

班长:同学们的批评、建议非常中肯,使我们班干部更清楚地认识了自己,这对我们搞好班级工作,建设好班集体大有益处。对于同学们的批评我们虚心接受,以后一定更严格地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也希望同学们进一步监督,多提宝贵意见,一起建设好我们的班集体。(掌声)

教师:建设好我们的班集体,仅靠老师和班干部是不够的,它需要每个同学的参与和努力,同学们的批评、建议对搞好班级建设很有好处。那么,在国家管理和建设中,公民的批评和建议又有什么意义呢?

学生1:可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做好自己的工作。

学生2:可监督国家工作人员,使之不敢搞腐败。

学生3:可使国家工作人员更好地管理国家,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

教师:同学们分析得很有道理。所以,只有加强人民的监督,保证公民行使批评权、建议权,才能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洁,才能使政府取信于民;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这正是公民享有批评、建议权的意义所在。

(过渡)公民的批评、建议权并不是写进了宪法就能成为现实,它的实现还必须有具体的制度和渠道作保证。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保证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相应制度。

2.我国公民享有的批评、建议权具有制度保障(板书)

教师:首先我们来学习一下代表群众联系制度。

(1)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板书)

教师: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我国有12亿多人口,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把人民的聪明才智集合起来,用在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上,会产生无穷无尽的好思想、好建议、好方案。怎样把这些好建议集中到国家机关进行决策呢?我国建立了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

(多媒体显示)

▲我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都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问原选举早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的几点意见》规定:(1)代表应同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接受选举单位的监督;(2)代表要紧密联系群众,主动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要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和建议;(3)每次全国人大闭会后,代表要向所在工作单位和群众传达大会精神;(4)代表要尽可能进行分散的、不脱产的视察活动,一般到基层单位视察,直接同群众联系。

教师:可见,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要求人民选出的代表必须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收集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这样就可以保证把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及时地传递到国家权力机关,以利于国家决策。为了保证人民代表能代表人民充分地发表意见,我国宪法第7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这就消除了人大代表的后顾之忧,可以大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过渡)如果代表不能代表群众,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怎么办呢?

学生:(略)

教师:我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都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下边让我们再来学习一下有关信访举制度的问题。

(2)信访举报制度(板书)

(多媒体显示教材上有关信访条例的内容,并让学生了解)。

教师:信访举报制度是公民行使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的重要途径之-,更是人民监督国家、社会生活的有效方法。在反腐败斗争中,对腐败分子的查处,有很多线索都来自人民群众的举报。据统计,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大量违纪案件中,有90%以上的案件线索是通过举报渠道获得的。为了方便人民群众信访举报,我国各级各类国家机关都建立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机构。那么请问,各级政府部门接受群众信访的

是什么部门?

学生:信访办。

教师:对。如果我们发现了违法违纪行为,可以打电话举报,可向信访办或纪检部门写信举报,举报可用真名,也可匿名。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举报必须实事求是。下面我们来学习另一项重要的制度一一

(3)新闻监督制度(板书)

(多媒体播放)

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广西南丹龙泉矿业总厂拉甲坡矿区发生特大透水事故,死亡惨重。拉甲坡矿矿长黎家西打电话给总厂领导黎东明,黎东明把情况汇报给县委副书记莫北龙,并请求县里不要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隐瞒事实,不予上报,也不组织抢救工作,且不择手段地封杀消息。人民日报记者古亦忠及人民网的记者经过深入细致的采访,甚至冒着生命危险进行调查,揭露事故真相,最早报道了南丹特大透水事故。新闻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最终使这一责任事故得到查处。南丹县原县委书记万瑞忠,县长、县委副书记唐毓盛等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教师:在这一责任事故的查处中,什么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呢?

学生:新闻舆论监督。

教师:对。这是新闻舆论监督的一个成功的范例。新闻舆论监督是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手段。请问,新闻监督是通过什么来实现的呢?

学生:新闻媒体。

教师:我国现有的新闻媒体主要有哪些呢?影响最大、最快的是什么呢?

学生:主要有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影响最大、最快的是1998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性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这就是说,只要内容”基本属实”?不存在“严重失实'或”主要内容失实”就不构成侵害名誉权。请问,这样规定,对新闻媒体行使新闻监督权有什么意义

学生:新闻媒体就可以放开手脚,大胆地披露违法乱纪事件,反映群众的意见使群众的批评、建议权落到实处!

教师:对。有闻媒体披露的违法乱纪事件,许多是未经人民法!院等部门处理的。如果报道的违法乱纪事件都是处理过的,事实都是认定过的,就失去了新闻舆论监督的意义。既然要披露未经处理!或尚未处理的事件,其间出现一定的差异也是正常的。该解释的此

条规定就解除了新闻媒体的后顾之忧,可以大胆地行使监督权。

那这是不是说,新闻媒体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批评就怎么批评呢?(学生:不是)对。不是。比如,有人偷了1000元钱,报道时说偷了1100元还算基本属实,但如果说抢了1000元差异就大了。总之,法律保障公民通过新闻媒体行使批评、建议权。下面请同学们说一说,哪些媒体的哪些栏目较多地揭露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违法乱纪事件呢?

学生: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我市电视台的……

老师: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和”新闻调查”、北京电视台的“北京特快”和”市政与市民”专栏,以及全国各地方电视台的新闻节目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腐败现象、不正之风,社会上的违法行为、丑恶现象等进行了曝光和有力的抨击,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为了保障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各地还建立了其他制度,同学们知道有哪些吗?

(4)其他监督制度(板书)

学生1:长沙市委、市政府设定的“诤言奖”办公室。

学生2:我市开设的市长热线电话。

学生3:某某市确立“市长与市民见面日”

教师:这些形式都有利于人民群众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建议,保证公民批评、建议权的实现。实际上,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渠道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我国各级政府也在不断地创造新形式,尝试新做法,保证公民这一权利的实现。

当然,公民在依法行使批评、建议权时一定要注意选择恰当的途径和方式:否则只能是得不偿失,甚至适得其反。

课堂小结

教师:人民群众有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保障人民群众行使批评、建议权,畅通人民群众批评、建议的渠道,这对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特别是反腐败斗争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知道了自己有这些权利后,我们也可以尝试着给有关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一些建议,好好依法行使我们享有的权利。

课外活动

组织学生对“学生课业负担较重的问题”进行调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批评,并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共同草拟一份给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书。



《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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