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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仨贪官拉下水广西梧州一包工头自己也栽了


  广西梧州市蝶山区法院近日以行贿罪对建筑“包工头”黄卓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黄卓文曾行贿23万多元,“击倒”苍梧县工商局原正、副局长等三名贪官。 

  1998年夏,苍梧县大圆塘市场需要修建,黄卓文千方百计得到了这项工程。施工后,他认为要多领工程,多捞钱,必须不惜金钱,收买工商局领导。于是,他以关心、照顾为名,陆续向该县工商局原局长韦拔枢行贿7万元,并送给韦空调、摩托车、家具等价值2万多元物品。韦拔枢得到好处后,把该县三个乡镇市场的建筑工程交给黄卓文承建。 

  用金钱“击倒”工商局的一把手后,黄卓文又盯上了另外两个负责工程的关键人物,一个是该局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办公室原主任莫伟民,另一个是年轻的财务科长、后提拔当副局长的李振华。李振华、莫伟民每人收受了黄卓文贿送的7.5万元后,黄的工程施工、拨款、工程结算领款,样样过关无阻。 

  检察机关根据举报,查清了韦拔枢、李振华和莫伟民受贿的犯罪事实。今年2月,蝶山区法院分别判处韦拔枢、李振华有期徒刑六年、十年。3月11日,法院对拒不认罪的莫伟民依法从重判处,判处莫伟民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将仨贪官拉下水广西梧州一包工头自己也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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