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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经理改程序狂贪60万元 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半


  因为没有分到单位的福利房而心中不平,精通编程的银行软件经理竟自编程序装到储蓄系统中,令自己账户下的利息疯长至60万元。昨天(5.19),记者从天河区人民法院获悉,因贪污非法利息48万余元,这名年轻的经理将在班房中度过7年半的光阴。

  贪财:私装程序以虚增利息

  据了解,这名“聪明”的银行经理吕建新今年只有32岁,案发前在建设银行广东分行信息技术部任项目经理,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

  2001年12月~2002年8月间,吕建新私自编写计算机程序,并将该程序非法安装到A机储蓄系统中,使得系统自动为在其控制下的18个账户进行积数累加。在这个程序的控制下,每逢银行结息日,吕建新账户里的利息便疯狂增长。经查,至去年7月1日结息日止,除其中6个账户尚未来得及生息外,另外12个账户共产生非法利息(非法利息=账户金额-开户本金及本金产生的正常利息)竟达60万余元!在这12个账户中,有6个是吕建新用假身份证偷偷设立的。在扣除利息税12万余元后,吕建新把剩余的48万余元存进了自己的账户下。

  贪污了公家这么多钱,吕建新在平时花钱的时候也颇注意“分寸”。每次到银行取钱,他都会把储蓄卡或存折、密码交给妻子,让妻子行事。甚至有一次,他与妻子一起去取钱,当妻子让他自己去取时,他竟借口要“上厕所”而开溜。

  辩解:此举为挪用并非贪污

  去年8月,吕建新贪污银行公款一事案发。在主动向纪检部门交代问题后,吕建新现已全部退赃。这名经理在亲笔供词里表示,因为他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而现在买一套房又要几十万元,相比其他因为结婚早而分了房的同事,他心里很不平衡。于是,他便因此而起贪念,利用自己的专长找到了“生财之道”。

  在法庭上,吕建新为自己辩护称,他只想用银行的钱购房,此举为挪用而并非贪污。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吕建新利用职务之便,为侵吞公款而私自编改银行储蓄系统程序,将公款变成巨额非法利息,使其获取利息表面合法化,后又将这笔巨款转入自己的账户下,这些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日前,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吕建新有期徒刑7年半,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银行经理改程序狂贪60万元 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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