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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勾结家贼挪走公款2505万 千万巨款无法追回


  45岁的邢海滨和38岁的张泉水,一个是国企出纳,一个是集体企业老板,公诉机关指控两人内外勾结,挪用公款达2505万元,造成1393万元公款无法追回。两人今天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时,一个说为了“朋友”才挪用公款铤而走险,另一个却说他压根儿不知道这位借给他2500多万的“朋友”是什么人。 

  邢海滨案发前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财务审计处出纳,他在法庭上表示完全认罪,他说他的妻子与张泉水的妻子在一个单位,两人由此结识。后来开出租车公司的张泉水为把买卖做大,就不断向邢海滨借钱。邢海滨说为了这个“朋友”,他利用掌管单位支票、公章的职务便利,一次次地把单位的支票交给了张泉水。公诉机关指控,邢海滨先后27次私自将单位公款2505万元,交给张泉水使用。为了应付每年的财务检查,邢海滨到年底时都会调账掩盖挪用公款的事实。就这样,两人的勾当从1994年2月一直持续到2001年1月,直到邢海滨的单位领导换届,事情才败露。直到现在,张泉水还有1393万元未归还。邢海滨说他借钱给张泉水没得到任何好处,只要求张泉水还钱时按银行利率交上利息。 

  而张泉水却说自己并没有共谋挪用公款,他只向邢海滨帮忙借钱,根本不知道邢海滨是在挪用公款。张泉水在法庭上这样叙述自己借款的经过:他与邢海滨1992年相识,直到2001年邢海滨被“两规”都不知道他这位“铁哥们儿”是什么职务身份和借款的来源。 

  公诉机关认为,邢海滨和张泉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内外勾结家贼挪走公款2505万 千万巨款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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