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一次解决32名正副科级的调查与思考
**县位于河南省最东部,地处河南、安徽,鹿邑、沈丘、太和、亳州两省三县一市交界处,是个具有134万人口的农业大县,财政穷县,省级贫困县。最近,我们对法院在2005年1月该县委、县政府在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相对落后,执法环境比较滞后的情形下能一次性为法院解决32名正副科级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对该院成功的基础条件进行了认真归纳,并对其成功经验作了几点思考。
一、法院及32名正副科级的基本情况
法院现有在职干警152名,具有审判职称的共有104名(包括退居第二线)。本科文化程度占85%,大专文化程度占25%。该院下设16个科室(其中,执行局下设2庭1科,政治处下设2个科室),总编制为13个,辖9个基层人民法庭。在所解决的32名正副科级中(18个正科,25个副科),其中中层正职或负责人(含基层人民法庭主持工作的副庭长)26名全部得以解决,中层副职为17名。平均年龄为37岁,最大年龄为46名岁,最小年龄只有27岁。大专文化程度有5名,其余全部是本科或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所解决的32名正副科级,是按照现有具备审判职称的法官1:1.9的比划(已取得正副科级未在此次解决的除外)。比例之大,人员之多,在全国基层法院系统为数不多。
二、32名正副科级来源的基础条件
县县委、县政府、县组织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法院工作进行考察是建立在该院获得“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优秀基层人民法院”基础之上的,与省、市政法委,省、市两级法院考查的内容侧重点虽有所不同,但大体基本是一致。省、市政法委主要考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省、市两级法院主要考查的内容是法院的“院政管理,队伍建设、审判质量、廉政建设,两庭建设,五项工作(信息、调研、司法宣传、案例编报、统计分析)”。而县委所组成的考察组除此之外,还重点考查了法院为服务地方经济所做出的主要政绩等。经详细调研、归纳、整理,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1、队伍建设新变化。2004年3月,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在成立后不久,该院就把加强队伍建设提上议事日程。他们对社会各界及法院内部干警进行了有关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查,针对调研归纳梳理出的135条意见与建议,逐类形成详尽的考查报告。通过一系列的考查活动,激活了民主气氛,凝聚了人心。党组成员便自觉约法三章:不吃请、不受贿、不说情、不搞特殊。为排除“地缘”、“人缘”、“亲缘”关系的干扰问题,班子成员进行了重新分工。为解决干警思想问题,开展了以宗旨教育为主题内容的为期10天的整风运动,提出了“违法违纪倒计时零记录”目标。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法院干警廉洁办案干条规定》等8项制度,实行责任捆绑制,邀请社会各界对法院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2004年5月,该院按照“德、能、勤、绩、廉、民主、科学、公正、公开”13字方针,制定了《法院人事改革暂行规定》,对人事、机构进行改革。先后有36名优秀干警走上领导岗位,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9岁下降到37岁。按规定共设立13个编制机构。达到“无超职、无超编、无超员、无矛盾”四无标准。全年社会各职能部门受理控告法官违法违纪案首次出现了“零”记录。
2、质量效率新提高。2004年4月,该院设立了立案服务大厅,从此结束了过去私自、交叉、重复立案的历史。该院又推行立案服务公约,实行预约接待制,限期立案,当天送达一站式服务。建立了诉讼风险指导与风险提示制度,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和损失。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司法为民25条”,方便群众诉讼。设立了特殊立案窗口,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立案。这些措施都隐形潜在地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并有重点地抓了6件事:一是强化合议庭职能,在明确责任前提下,调解书由庭长签发,判决书由庭长报主管副院长签发,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由审委会讨论决定;二是建立业务考核制度,邀请专家学者命题,每季度进行一次闭卷考试,半后一次业务知识竞赛;三是建立案件评查制度,对归档卷宗如期评查,评程序、实体、援引法条是否合法和正确,对评出的优秀卷宗予以重奖;四是建立法律文书登记制,凡需制作法律文书的案件,主审法官必须持卷宗、预收费凭证、结案卡、庭长和主管副院长签批手续,方可加盖公章;五是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