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文史论文 >> 语法论文 >> 正文

现代汉语语法元理论研究述要


,也就必须把一个事
件分化为两个事件。
    如果把“吃”分化为“吃[,1]”和“吃[,2]”两个事件,A、B角色的性质就可以单纯些;把“
吃”看成一个事件,A、B角色的性质就复杂些。若把这里的A、B角色分别命名为主语和宾语,那么结论就
是:把主语和宾语定义为事件角色类型时,分化动词,主语和宾语的性质就会单纯;不分化动词,主语和宾语
的性质就会复杂。
        4.5  几个具体问题
    这些结论已经阐明怎样用事件角色类型来定义主宾语概念。例如对于“台上坐着主席团”而言,如果考虑
到“主席团”的某些性质,愿意把它归入宾语,由于有“台上坐着椅子”这种句子,就只能说这是两种意义的
“坐”。两种意义之间有什么转换关系,那是另一问题。如果说这个“坐”跟“张三坐着椅子”中的“坐”是
同一种意义,由于“主席团”跟“张三”是同一种事件角色,就只能把“主席团”跟“张三”归为一类。限于
篇幅,这里不再详述具体的处理方法,只是顺便说明下面几个问题。
    第一,在所谓“主格·宾格”类型的语言中,不及物动词所带的那个论元是主语;乃物动词带的那两个论
元是主语和宾语。在所谓作格(ergative)类型的语言中,不及物动词所带的那个论元的句法标记跟
及物动词的宾语的标记相同。在所谓active类型的语言中,不及物动词所带的那个论元的句法标记一部
分跟及物动词的宾语相同,一部分跟及物动词的主语相同,于是在汉语中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能不能把某些不
及物动词句中的论元,例如“台上坐着主席团”中的“主席团”,归入宾语,让句子无主呢?看惯了主格·宾
格类型的语言,这样做可能不大顺眼。考虑到世界上的语言并不都是同一类型,如果从语法规则系统上看确有
必要,似乎也不必排斥。
    第二,采用跟事件角色挂钩的主宾语概念时,如果主语概念只有一个,那么一个句子中的两个成分若所指
不同,就不可能都是主语。像“这棵树叶子大”这种由一元谓词构成的句子,不可能有两个事件角色,“这棵
树”和“叶子”所指不同,不可能都是主语。其实把这种句子中的“叶子”看成主语很有问题。因为“叶子”
在这里所指不明,不能成为表述的对象,也不能成为事件角色。单说“叶子大”,不知它是指全部叶子,还是
指某些叶子,不能构成一个具体的命题,它也就不是完整的句子,不能跟有主有谓的完整句混为一类

。事实上
像“叶子大”这种组合的功能相当于无主动词组合,不同于典型的句子。[(10)]
    第三,汉语中有些动词介于不及物动词与及物动词之间,例如“张三折了一条胳膊”中的“折”。从形式
上看,“折”在这里带有两个论元,但事实上“折”本是不及物动词,跟“吃”等典型的及物动词不同。所以
不能省略“一条胳膊”,单说“张三折了”不能成立。“张三折了一条胳膊”跟上文的“这棵树叶子大”有相
同之处,“这棵树”跟“叶子”,“张三”跟“一条胳膊”都必须有领属关系。而且单说“一条胳膊折了”跟
“叶子大”差不多,都不是一个完整的句子。这可以看作是一元谓词向二元谓词过渡的一种方式,即一元谓词
跟它的直接论元结合后,整个组合作为一个新的谓词跟原谓词的间接论元结合。[(11)]它们跟典型的二
元事件不同,在典型的二元事件“吃”中,必有吃者与被吃者双方;而在“大”或“折”这种事件中,本质上
只是某个东西大,某个东西折了。“这棵树”和“张三”是这整个事件的涉及方面,而不是独立的事件角色,
也就不是谓词的直接论元。所以这种事件不能说成“这棵树大”和“张三折了”,也不能说成“*这棵树我的
一棵树叶子大”和“*张三折了李四的一条胳膊”。若把它们归入二元谓词,就需要说明它们跟典型的二元动
词有哪些不同;若把它们归入一元谓词,则要说明这是某些一元谓词的特殊格式。当然还可以作为一元谓词向
二元谓词过渡的一种变形方式,即作为向一元谓词引入间接论元的一种方式。到底采用哪一种处理方法,要看
系统的具体需要,不能泛泛而论。只要使用得当,这些方式都行得通。
        5  关于句子
        5.1  句子的讨论基础
    如果说讨论主宾语时,语法的定义不能提供足够的逻辑论据,本文已不得不从句子跟它所描述的事件、句
子成分跟事件参与者的关系入手,那么研究句子是什么时,就更不能依靠语法的定义G;因为在定义G中,句
子是未予定义的基本词项。本文不得不尝试从语言的功能方面引入假设,探索句子的概念。
    如果我们认为相互讲话时,每个人每次所说的一段完整的话至少也要包含一个句子,那么一个句子显然可
以是一个音素、一个词或一些词的组合--因为它们在一定场合下都能作为一个完整的答话。既然如此,句子
就只能由它在实际场合的功能来确定,而不能由它包含多少个词来确定。这表明句子不是可由其实际出现的词
语的组合方式来定义的单位,即不是一个表层结构单位。如果说短语是表层结构单位,那就可以得出结论:句
子和短语的区别在于句子不是表层结构单位,而短语是表层结构单位。所以比较句子和短语的表层结构没有意
义。
    这样讲是说句子的表层结构是个变量,它的最小值可能是一个音素,它的最大值在理论上讲没有上界。但
是如上文所说,由于分解句子时无论把它分解为多少个片断,最终我们都把它们之间的关系概括为有限的几种
组合关系,所以句子的表层结构中所能包含的语法关系(即组合关系)却有最大值,那就是通过造句规则所确
定下来的成分与成分之间可能产生的组合关系的总数。
        5.2  句子和它的信息量
    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以外,句子的交际功能首先决定于它所传达的信息量。这个信息量跟它包含的所有的词
的信息量的总和没有必然的关系。独词句“火!”、“飞机!”等作为句子,其信息量不等于单词“火”、“
飞机”的固有信息量。而单词“火”、“飞机”的固有信息量也不能构成句子。听话人把“飞机!”作为句子
时,“飞机”传达的信息是“看飞机!、“飞机来了!”等等,绝不是仅仅指飞机这种东西而已。如果我们认
为独词句中的“飞机”跟单词一样,仍然指一种事物,那么显然是听话人给它增补了另外一些信息后才当作句
子接受下来。若不给它增补必要的信息,他就不会把它当作句子。在一个跟飞机没有任何联系的场合说“飞机
”,听话人绝不会认为它是句子,一定要问“飞机怎么了?”或“你说飞机干什么?”。
    如果我们把词语在所有的场合下都能传达的那一部分信息叫作词语的固有信息量(I),把词语在某些场
合下可能传达的信息量叫作词语的场合信息量(I[,1]),把听话人根据语境给词语增补的那一部分信息
量叫作场合信息增量(I[,2]),那么显然有等式:[(12)]
          16)I=I[,1]-I[,2]
    上文的论证表明句子所传达的信息量是它所包含的词语的固有

《现代汉语语法元理论研究述要(第5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206323.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语法论文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