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问题与苏联解体
以解决。然而列宁之后的苏联领导人却忽视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区别,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归结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把任何谋求本民族利益的努力不加分析地斥之为“资产阶级民族主义”,以阶级斗争的方式处理民族问题。30年代初,苏联不顾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强制实行农业集体化,使哈萨克、乌克兰、白俄罗斯和高加索等地的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因饥荒而死亡500~900万人[12],引起当地人民的不满和反抗,斯大林将他们打成民族主义危险分子,流放和镇压了大批 农民和富农。1934年1月,斯大林在联共(布)十七大总结报告中明确提出,苏联国内民 族矛盾的实质是阶级矛盾,民族纷争的实质是阶级斗争。他认为民族主义与机会主义一 样是社会主义的阶级敌人。特别是在大清洗运动期间,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多数领导干部 和知识分子因所谓“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罪名而遭到清洗和镇压。如1937~1938年间 ,乌克兰、白俄罗斯、吉尔吉斯、亚美尼亚等共和国党中央第一书记皆被处死;哈共中 央局成员全部被杀;1937年5月,出席格鲁吉亚共产党十大的644名代表,会后不久竟有 86%被捕、流放或遭监禁。卫国战争时期,借口某些少数民族中有人“与法西斯勾结而 背叛祖国”,就把克里米亚鞑靼人、德意志人、麦斯赫特土耳其人等11个弱小民族的大 约500万人赶出其世代居住地,强制其迁往中亚和西伯利亚等条件艰苦的地方,其中有 几个民族在赫鲁晓夫时期恢复了名誉,返回家园,恢复了自治,而另3个民族,后来虽 也恢复了名誉,但未允其重返家园,恢复自治,因而留下动乱的根子。赫鲁晓夫和勃列 日涅夫当政时期,仍然坚持民族矛盾的实质是阶级矛盾的观点,并且认为国内民族主义 活动是国际阶级斗争的反映。因而将各共和国内不满苏共政策、要求扩大自主权以及歌 颂本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干部和知识分子统统当成资产阶级分子,大加批判或监禁,把 不满和反抗的少数民族作为社会主义的阶级敌人进行打击和镇压。用阶级斗争方式处理 民族问题,其结果是在民族关系中人为地制造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把属于各民族间的 内部矛盾人为地转化为敌我矛盾,造成长期阶级斗争扩大化,严重伤害了这些民族的感 情,加深了民族关系危机,助长了民族分离倾向。
大俄罗斯民族沙文主义作为旧时代的糟粕,在社会主义的苏联建立以后理应予以清除。列宁坚决反对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思潮,如大俄罗斯主义和各种地方民族主义,他要求着重反对大俄罗斯主义。列宁多次强调指出,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是妨碍实现各民族平等和团结的主要危险,因此,他宣布“要同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决一死战。”[13]但列宁之后的苏联历届领导人都忽视了列宁的教导,虽然他们一直笼统强调反对民族主义,但实际上着重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维护大俄罗斯沙文主义传统。第一,歪曲沙皇征服少数民族的历史,把沙俄的侵略扩张说成是应少数民族的“请求”,是少数民族的“自愿归并”,沙皇给被征服民族带来“文明与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他们认为在二次大战中苏联恢复西白俄罗斯和西乌克兰等地区,强制立陶宛、拉脱维亚、 爱沙尼亚和摩尔多瓦四国加入苏联,收复库页岛及千岛群岛,“这样的边界最符合苏联 历史的真实”[14]。在斯大林看来,凡沙俄帝国占领过的领土都应该是苏联的领土,强 占这些地方是恢复苏联“合理的边界”。这实际上违背了苏联成立之初列宁制定的关于 不允许划分势力范围的对外政策原则。第二,任意吹捧俄罗斯民族是苏联的伟大民族和 领导民族,无视其他民族的地位与贡献。如他们宣称俄罗斯是各共和国联合成统一国家 的“中心”,吹捧俄罗斯是“苏联各民族的领导力量”“是苏联各民族的母亲”,“是 俄罗斯人帮助其他民族克服了几百年的经济和文化落后状况”[15]。甚至在1989年9月 苏共民族政策纲领中仍坚持要以俄罗斯为中心建立新联盟国家,继续强调“俄罗斯过去 和现在都是整个联盟国家的凝聚力量,对于克服民族地区的落后状况作出了决定性的贡 献”[16]。第三,俄罗斯人在政治上享有特权。1923年6月,按斯大林在全苏民族工作 会议上提出的选举原则,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由350名代表组成,其中俄罗斯联邦共和 国代表为280名,占80%,而其他3个共和国代表只有70名,仅占20%[17]。在历届苏联最 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中,虽然各民族共和国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参加,但历届国 家元首则大多为俄罗斯人,历届苏联政府首脑除斯大林一人外都是俄罗斯人,至于联盟 中央政府各部委主要领导职务也大多由俄罗斯人担任。在实际上直接掌控国家最高权力 的苏共中央领导机关中,虽有少数非俄罗斯人参加,但除斯大林外,其余各届苏共中央 最高领导职务均由俄罗斯人担任。典型的例证是,安德罗波夫为首的10人组成的中央书 记处全部是俄罗斯人;各主要民族共产党员占全体党员总数的比例分别为:俄罗斯59.8 %、乌克兰16.02%、白俄罗斯3.76%、乌兹别克2.31%、哈萨克1.94%、格鲁吉亚1.68%、 阿塞拜疆1.6
几十年来,列宁之后的苏联领导人纵容大俄罗斯民族主义的做法,严重破坏了民族平等原则,事实上使俄罗斯处于联盟中央领导地位,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享有特权,而其他少数民族则处于附属的“次等民族”地位。民族不平等现象的长期存在,激发了少数民族对联盟中央和大俄罗斯民族主义的严重不满情绪,非俄罗斯民族的民族主义普遍存在。这两种民族主义互为因果,成为苏联解体的关键因素。
收稿日期:2002-06-16
【参考文献】
[1]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201.
[2]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极端的年代[M].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730.
[3]埃莱娜·唐科斯.分崩离析的帝国[M].新华出版社,1982:271.
[4][日]谷良三.动摇苏联体制的“民族炸弹”[N].世界周报,1983-10-18.
[5]列宁全集:27卷[M].人民出版社,1990:85.
[6]果洪升.中国和前苏联民族问题对比研究[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70.
[7]斯大林文选:上山[M].人民出版社,1978:88;89;103.
[8][9][14]赵常庆,陈联璧.苏联民族问题文献选编[Z].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175;250;176.
[10]勃列日涅夫言论集:8集[Z].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93.
[11]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汇编[M].人民出版社,1987:71.
[12]罗·梅德韦杰夫.斯大林和斯大林主义[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118.
[13]列宁全集:43卷[M].人民出版社,1987:216.
[15][16]江流,徐葵,单天伦.苏联剧变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240-241;252.
[17]伊·麦斯特连科.苏共各个时期的民族政策[M].人民出版社,1983: 《论民族问题与苏联解体(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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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俄罗斯民族沙文主义作为旧时代的糟粕,在社会主义的苏联建立以后理应予以清除。列宁坚决反对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思潮,如大俄罗斯主义和各种地方民族主义,他要求着重反对大俄罗斯主义。列宁多次强调指出,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是妨碍实现各民族平等和团结的主要危险,因此,他宣布“要同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决一死战。”[13]但列宁之后的苏联历届领导人都忽视了列宁的教导,虽然他们一直笼统强调反对民族主义,但实际上着重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维护大俄罗斯沙文主义传统。第一,歪曲沙皇征服少数民族的历史,把沙俄的侵略扩张说成是应少数民族的“请求”,是少数民族的“自愿归并”,沙皇给被征服民族带来“文明与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他们认为在二次大战中苏联恢复西白俄罗斯和西乌克兰等地区,强制立陶宛、拉脱维亚、 爱沙尼亚和摩尔多瓦四国加入苏联,收复库页岛及千岛群岛,“这样的边界最符合苏联 历史的真实”[14]。在斯大林看来,凡沙俄帝国占领过的领土都应该是苏联的领土,强 占这些地方是恢复苏联“合理的边界”。这实际上违背了苏联成立之初列宁制定的关于 不允许划分势力范围的对外政策原则。第二,任意吹捧俄罗斯民族是苏联的伟大民族和 领导民族,无视其他民族的地位与贡献。如他们宣称俄罗斯是各共和国联合成统一国家 的“中心”,吹捧俄罗斯是“苏联各民族的领导力量”“是苏联各民族的母亲”,“是 俄罗斯人帮助其他民族克服了几百年的经济和文化落后状况”[15]。甚至在1989年9月 苏共民族政策纲领中仍坚持要以俄罗斯为中心建立新联盟国家,继续强调“俄罗斯过去 和现在都是整个联盟国家的凝聚力量,对于克服民族地区的落后状况作出了决定性的贡 献”[16]。第三,俄罗斯人在政治上享有特权。1923年6月,按斯大林在全苏民族工作 会议上提出的选举原则,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由350名代表组成,其中俄罗斯联邦共和 国代表为280名,占80%,而其他3个共和国代表只有70名,仅占20%[17]。在历届苏联最 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中,虽然各民族共和国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参加,但历届国 家元首则大多为俄罗斯人,历届苏联政府首脑除斯大林一人外都是俄罗斯人,至于联盟 中央政府各部委主要领导职务也大多由俄罗斯人担任。在实际上直接掌控国家最高权力 的苏共中央领导机关中,虽有少数非俄罗斯人参加,但除斯大林外,其余各届苏共中央 最高领导职务均由俄罗斯人担任。典型的例证是,安德罗波夫为首的10人组成的中央书 记处全部是俄罗斯人;各主要民族共产党员占全体党员总数的比例分别为:俄罗斯59.8 %、乌克兰16.02%、白俄罗斯3.76%、乌兹别克2.31%、哈萨克1.94%、格鲁吉亚1.68%、 阿塞拜疆1.6
5%、亚美尼亚1.51%、摩尔达维亚0.53%。上述做法,严重违背了各共和国 和各民族平等的原则。第四,强制推广俄语并作为苏联的国语,歧视少数民族语言。语 言是民族的主要特征之一。在多民族国家里,语言政策是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马 克思主义反对对任何民族语言的任何歧视和限制,不允许任何民族语言享有任何特权, 认为如果把一个大民族的语言强加给其他民族,势必造成人为地实行民族同化政策。列 宁指出:“谁不承认和不维护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不同一切民族压迫或不平等现象作 斗争,谁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甚至也不是民主主义者。”[18]他坚持民族语言平等, 反对强行推广俄语,他指出:“用棍棒强迫”其他民族学习俄语,其后果只能是“使伟 大而有力的俄罗斯语言难以为其他民族集团所接受,主要是会加深敌对情绪,造成无数 新的摩擦,增加不和和隔膜等等。”[19]但列宁之后的历届领导人都违背民族平等的原 则,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推广俄语,力图使俄语成为各共和国国语。据统计,1986年苏联 出版发行各种书籍22亿册,其中俄文书籍占86%,而其他少数民族语言书籍仅占14%(少 数民族人占全苏人口49.2%)[20]。有几十个小民族的语言和文化处于消失的边缘。
几十年来,列宁之后的苏联领导人纵容大俄罗斯民族主义的做法,严重破坏了民族平等原则,事实上使俄罗斯处于联盟中央领导地位,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享有特权,而其他少数民族则处于附属的“次等民族”地位。民族不平等现象的长期存在,激发了少数民族对联盟中央和大俄罗斯民族主义的严重不满情绪,非俄罗斯民族的民族主义普遍存在。这两种民族主义互为因果,成为苏联解体的关键因素。
收稿日期:2002-06-16
【参考文献】
[1]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201.
[2]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极端的年代[M].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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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谷良三.动摇苏联体制的“民族炸弹”[N].世界周报,198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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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果洪升.中国和前苏联民族问题对比研究[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70.
[7]斯大林文选:上山[M].人民出版社,1978:88;89;103.
[8][9][14]赵常庆,陈联璧.苏联民族问题文献选编[Z].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175;250;176.
[10]勃列日涅夫言论集:8集[Z].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93.
[11]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汇编[M].人民出版社,1987:71.
[12]罗·梅德韦杰夫.斯大林和斯大林主义[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118.
[13]列宁全集:43卷[M].人民出版社,1987:216.
[15][16]江流,徐葵,单天伦.苏联剧变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240-241;252.
[17]伊·麦斯特连科.苏共各个时期的民族政策[M].人民出版社,1983: 《论民族问题与苏联解体(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