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观的历史流变及中西比较之现代启示
诚信观的历史流变及中西比较之现代启示
[摘要]在中国历史上,传统诚信观渐次历经了夏商周的萌芽期、春秋战国的塑型期、秦汉的体系化时期、宋明的哲理化时期与明清至现当代的式微、调整期,是社会道德范畴的重要内容并表现为相关字、词涵义的变化、延展及其文献著述。在同西方诚信观的多方位比较后,中国传统诚信观必须检讨己身,实现扬长避短、兼收并蓄基础之上的现代性转化。
[关键词]传统诚信观 西方诚信观 现代性转化
文/曹志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基础,需要以普遍意义的社会诚信观为支撑。当今中国社会,政治司法、商业贸易、教育科研、公益慈善等各个领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失信或诚信不足的症候。毋庸讳言,良好的诚信观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因素。诚信,对于缺少社会安全感的人们来说,也许是最重要、最宝贵的稀缺资源。
当前学界对诚信观的理解、界定没有统一的认识。为此,本文通过梳理、廓清中国传统诚信观的字词涵义的流变与西方诚信观的演进及其比较、启示,欲求正本清源。需要指出的是,诚信一词从词源上是来自“诚”和“信”两个单字,许慎《说文解字》、班固《白虎通》以“诚”“信”两字互训,其含义既相区别,又紧密联系。《说文解字》作注释日:“诚,信也。从言,成声。”“信,诚也。从人言。”《礼记·祭统》是我国现存的古籍中最初把“诚”和“信”一起连用的著作,其中提到:“是故贤者之祭也。致其诚信,与其忠敬。”通说认为,诚与信联结为一个词,表述的是人们诚实无妄、信守诺言、言行一致的美德;“诚”更多是指“内诚于心”,“信”则偏重于“外信于人”,体现了社会化的道德践行。
一、中国传统诚信观之词源、内涵演变
(一)春秋以前时期,主要指夏商周三代,是传统诚信观的萌芽期
早期的“信”通常写作“允”,以“允”为“信”的用法最早可以上溯至殷商时期。有关研究表明,商代甲骨卜辞中已有以“允”字来表示商王占卜应验的用法,蕴含了商代先民对鬼神图腾崇拜性的态度和意味。这是目前见世的文字资料中关于“信”观念的最早用法。《尚书·尧典》中有“惟明克允”之说,《释诂》解释为“允,信也”。与“信”观念一样,最早的“诚”观念也是由古代神权政治传统肇始,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我国现存最早的史书《尚书》言“减”,指人们笃信鬼神的虔诚心理,如《尚书·太甲下》说:“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在商周时期,“信以祷神”“诚以举祭”,被视为祭祀活动的两条基本原则,前者侧重对祭祀者的言辞要求,后者则强调对祭祀者的行为规制。
在商代青铜器铭文中,“信”是一个会意字,由“言”和“身”构成,有着“以言立身”的隐含语义;最早在篆书中出现的“诚”也是一个会意字,由“言”和“成”构成。这正是后世思想家们把诚信当作一个人“立身行己,应事接物”的根本原则的最初词源学依据。
(二)春秋战国时期是传统诚信观的塑型期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神权政治的衰落,“诚”观念的宗教色彩逐渐淡化,而具有了鲜明的伦理指向与道德寓意。儒家思孟学派的名著《中庸》指出:“诚者,天之道也。(论文范文 fanwen.oyaya.net)诚之者,人之道也。”孟子也有类似的论断:“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在这里,《中庸》极大地发挥了“诚”的观念,提出“不诚无物”的命题,把诚看成是一切道德的根基:诚是心灵、理性、情感、意志的内在合一,是自我身心的统一;它是一种精神的境界,同时也是一个修习的过程。《中庸》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能赞天地之化育;能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可见,思孟学派所说的“诚”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是在讨论天人关系问题:“天之道”一方面是要探究世界万物的本原,另一方面是让人们坚信“诚”作为“人之道”的天然合理性,表述人的基本德性和精神状态。目前所见最早从伦理道德角度阐述“诚”的涵义,见于战国时期《易传》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和“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之说(《易传·文言》),把“诚”视为人格修养的根本出发点。《易传》的这一思想,后来在《大学》《中庸》《孟子》《荀子》那里,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诚”观念的伦理品格最终得以定型。作为传统伦理的一个重要范畴,“诚”并非单纯的行为规范,而更强调个体修养和自觉意识。
同一时期,随着“礼乐”制度与“德治”传统的确立,“信”观念的神权色彩日渐消退,其与“礼”“德”“仁”等范畴的结合日渐紧密,逐渐成为当时政治伦理的一条基本准则。“信者,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与“长众使民之道,非精不和,非忠不立,非礼不顺,非信不行”(《国语·周语上》),表明当时“信”观念的伦理内核已由以往的“敬神事鬼”转变为“立国”“使民”之“为政之本”,成为了古代礼乐政治传统的内在伦理标准之一。综上所述,诸子百家意识到了“诚”“信”问题的重要性,并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系统地论述,祛除了春秋以前感性思考的零散性与碎片化,逐渐将之升华为社会的显意识形态。这些思想相互交融、相互影响,形成了传统诚信观的主要架构及其行为规范。
(三)秦汉时期是传统诚信观的体系化时期
秦汉时期继承和发扬了先秦儒家的诚信观,尤其是“信”成为封建统治者大力提倡的道德规范,被纳入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并渗透到封建政治、经济、文化之中,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汉武帝时期,董仲舒对先秦儒学施加功利化改造,建立了以“三纲五常”为基本内容的封建伦理体系;“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范被概括为“五常”,成为封建统治恒常、根本的道德规范。严格意义上,“五常”的“信”已经不同于先秦诸子原创之“信”,而是重在规范君臣之礼,即臣民应当“至忠厚信,以事其君”,君臣之间以信为贵,“明主贤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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