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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作者/ 韩建军

  [摘要]通过对近几年来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专著的统计分析,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的深化和定义,国内学者及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现状等方面进行了综述,同时对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研究的趋势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文/韩建军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学术界十分关注全球化与文化的多样性的关系问题。许多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为各国、各族人民的交流和对话创造了条件,但文化的多样性同样重要,我们不能容忍丰富多彩的世界文化变得单调无味。然而,如何保护世界文化尤其是非物质文化?如何传承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历来意见分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和经济全球化,特别是欧风美雨的冲击,我国一些地方一味追求经济的迅猛发展,忽视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因而使传统文化的保护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一是许多富有特色的民间工艺正在或已经消失。二是大批具有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村落遭到破坏。三是民间艺人往往后继无人,一些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为此,笔者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保护的必要性、近几年来国内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状况做一些综述,同时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一些建议和设想。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称演化过程和它的涵义与特征

  1989年II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二十五届大会通过了《关于保护民间传统文化的建议》。《建议》要求各国会员充分意识到大量包含丰富的文化特性和各地民族文化渊源的口头遗产正面临消失的危险,应当采取法律手段和一切必要措施,对那些容易受到严重威胁的遗产进行保护。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9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建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作的决议,“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被确认。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确认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概念来代替“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设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同时,在等待正式实施的过程中,教科文组织继续以两年一次的进度,评选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即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003年、2005年分别评选出28项和43项,到2005年1l月,教科文组织总共宣布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90项。

  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二条首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进行了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联系和历史的条件,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也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

  按照这个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表演艺术。(三)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关注和奖励两种无形的文化遗产表现形式:一种是一定时期发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音乐或戏剧表演、宗教仪式或各类节庆仪式。另一种是一个文化空间,定义为一个集中举行流行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也可以定义为一段通常定期举行特定活动的时间。这一时间和自然空间是因空间中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存在而存在的。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选的主要条件是作品应该具备体现人类创造天才的优秀作品的价值。因此,参选作品必须从以下两方面来证实它的特殊价值:或者是具有特殊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中体现。或者是在历史、艺术、人种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方面有特殊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达。

  二、近几年来,我国学者和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及研究状况的综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我国得到了较高的重视,从政府到学者都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和热情。我们先来看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和举办的活动。2002年10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这次会议就中国高校和现行教育体制如何在民族民间资源的普查、挖掘、研究、整合,以及文化传承、发展、创新方面发挥教育功能的问题进行了阐发。2002年12月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召开了“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文化部开始启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中国民协开始启动“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2005年4月26日,文化部官员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系列情况举办了新闻发布会。2005年7月,由文化部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在江苏苏州举行,这是第一次由政府主办的学术会议,体现了主管政府部门的重视。我们再来看一下国内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研究状况。向云驹(2002)认为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可以上溯至两个起点:一个是1950年日本政府提出的“财产保护法”中从“有形文化财产”的概念延伸出的“无形文化财产”的概念;另一个就是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刘玉清(2003)在列举了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个具体的实例后,认为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包括两个大类:一类是形态文化;另一类是具有鲜明民族和地域特色的行为文化,以民俗的形式出现。刘魁立( 2005)认为从旅游者的角度出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满足认知世界、认知历史、认知特色文化的需求。何星亮( 2005)从应对全球化浪潮的背景下,提出了保护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包括:加大宣传,使社会形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对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长远的规划,并分步实施;采用法律的手段,加强立法保护,建立保护的专门机构,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林秋朔( 2004)对保护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了很多的建议:各级政府要给予足够的认识与支持,实行分级保护制度,培训保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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