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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的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


位置的分布,也同它的描写性有关。
  (23)这件衣服最漂亮/比较漂亮/漂亮(*的)。 (区别性谓语)
  (24)这件衣服很漂亮(的)  (两可谓语)
  (25)这件衣服漂漂亮亮*(的)。  (描写性谓语)
  (23)中的“最漂亮”和“比较漂亮”,都是相对一定语境中的其他个体而言,归类性、区别性强,所以在谓语位置也不能带“的”。(23)类似于判断句,最自然的问句是“哪件衣服最/比较漂亮?”相反,(25)中的重叠的生动形式“漂漂亮亮”,因为有更大的描写性,在谓语位置就必需带“的”,完全是个描写句,通常回答“这件衣服怎么样?”而不大可能回答“哪件衣服漂漂亮亮的?”至于(24)的“很漂亮”,似乎介于两者之间,“的”就可用可不用。
  陆俭明、马真(1985)曾指出如下的分布区别:
  (26)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的)。
  (27)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
  这个差别同“合情合理”可以受程度副词修饰而“偏听偏信”不能有关。不能受程度副词修饰的“偏听偏信”构成的(26)是判断性的,近似于区别性的(23)。而可以受程度副词修饰的“合情合理”具有更强的形容词性、描写性,因此在谓语位置可以同“的”兼容。由它构成的(27)是描写性的,类似于(25)。(27)中的“合情合理的”,后面并没有核心名词,也不必理解成有省略的核心名词。这个现象显示,“的”的出现并不一定同作定语有联系,而主要取决于前面的成分本身是否有描写性。
  关于(26)和(27)的不同,周国光(2002)、石定栩(1997)都有详细的分析。周国光认为“偏听偏信”是动词性的,而“合情合理”是形容词性的。石定栩进一步指出,虽然“偏听偏信”是动词性结构,但在(26)中是作为体词性谓语使用的,同“妈妈向来偏听偏信”中的谓词性谓语不同。我们的分析则强调,这种区别可以从“的”的基本功能中推导出来。
    2.2“的”同整个名词短语位置的关系
  上述例子都牵涉到定语在名词短语中的不同位置。其基本规律是:指量成分后面的定语更需要带“的”,或者说同“的”更和谐。以下的分析则显示,整个名词短语在句子中的位置变化,也会引起区别性、描写性的比重不同而影响到“的”的分布。
  (28)a.许多(*的)学生坐在教室里。
  b.教室里坐着许多(的)学生。
  一般认为在存现句中,存现者在前置位置是定指的,而在后置位置是不定指的。这个例子证明“的”跟指别性低的位置更和谐。“许多”和“许多的”在区别性上大致上分别相当于英语中代词兼形容词的many和仅仅是形容词的numerous(陆丙甫,2000)。“许多”可能指一个有定的群体中的一定数量的个体(many  of  the……),而“许多的”纯粹表示数量(a  large  number  of),不需要一个有定的集合群体作背景。
  汉语的主语和“把”字宾语(前置宾语)在指称上必须“至少是特指的”(at-least  specific),而后置宾语没有这个要求。也就是说,主语和“把”字宾语的指别性比后置宾语强。因此可以预期宾语位置同“的”更能相容。这个预期受到下面语料的证实:
  (29)a.他把许多(*的)朋友得罪了。
  b.他得罪了许多(的)朋友。
  下面是另一些例子。
  (30)a.我一点点(*的)汉语也不懂。
  b.我只懂一点点(的)汉语。
  “一点点”出现在动词后可以带“的”,而出现在动词前不能如此。
  (31)a.他说了我(*的)三天(的)坏话。
  b.他说了三天(*的)我(的)坏话。

  “说了”后有三个成分,“我”和“三天”如果出现在第二个位置上,很容易带“的”,如果出现在第一个位置上,则无法带“的”字。
  上述现象,可以总结成一点:“的”同结构中靠后的成分关系更和谐、密切,不论是就名词短语内部来说还是就整个句子来说。
  从抽象共性的角度来看,“其他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个成分如果因位置的不同而导致指别性的差异,它前置时总比后置时具有更大的指别性”(陆丙甫,2001)。像汉语中“客人来了”和“来了客人”这样的经典例子,其实只是汉语一个总倾向的冰山一角而已。“的”同靠前位置不和谐的现象,也是这个规律的一个表现。
  根据上面对“的”的分布描写,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的”的分布首先取决于定语的词汇、语义性质,多少带有描写性的定语才能用“的”。因此,没有描写性的指别词和数量词不可带“的”。其次,“的”的分布还同定语在名词内部的位置有关,那些本身区别性已经很强的定语前置于数量词时倾向于不用“的”,因为这个位置是名词短语内部区别性很强的定语位置。最后,“的”的分布还同整个名词短语在句中的位置有关,动词前的名词短语区别性较强而同“的”的兼容性差一点,后置宾语因描写性较强而同“的”的兼容性较大。同样为动词后的名词,也是越靠后同“的”的兼容程度越高。总之,越靠后的句法位置同“的”的兼容性越大。
    2.3“的”同篇章位置的关系
  前面两小节显示了在一个结构序列中,同一个定语,往往在前面的位置不能带“的”或两可,而后面的位置则可以带“的”或必须带“的”。现在我们来看更微妙的情况:在那些带不带“的”两可的情况下,“的”对于整个名词短语意义的影响。这种意义差别,往往需要在更大的语境中才能看出。
  在句子和名词短语中,靠前的成分区别性较强而跟“的”不和谐,这是微观的分析。从宏观上看,在篇章中,同一个成分若出现两次,则是先出现的成分描写性强而后出现的成分指别性较强,因此是先出现的那个跟“的”更和谐。一个事物一开始在篇章中出现,由于是新信息,就需要作一些描写,听者才能明白何所指,后来再次出现,就往往不必再作描写而只有指称作用了。请看下面一例:
  (32)宋宝琦的母亲是个售货员,这天正在为搬家倒休,忙不迭地拾掇着屋子。见张老师来了,她有些宽慰,又有点羞愧,忙把宋宝琦从屋里喊出来,让他给老师敬礼,又让去倒茶。我们且不忙随张老师的眼光去打量宋宝琦,先随张老师坐下来同宋宝琦母亲谈谈,了解一下这个家庭的大概。(刘心武《班主任》)
  就单独来看,两处都可以用“宋宝琦的母亲”或者“宋宝琦母亲”。配合起来看,两处都用“宋宝琦的母亲”或者“宋宝琦母亲”也可以。但是如果一处用“宋宝琦的母亲”而另一处用“宋宝琦母亲”,则显然是先用“宋宝琦的母亲”后用“宋宝琦母亲”比反过来要好得多。杉村博文(2001)举了很多从实际语料中收集出来的类似例子。
  其实,赵元任(Chao,1956)早就观察到,领属结构“我的父亲”倾向于是一个“描写性短语”(descriptive  phrase),而“我父亲”倾向于是一个“指称性称名”(designative  term)。这也直接反映了“的”的描写性。张斌(2002)也曾指出一个类似的现象,认为“北京”只有指称功能,但是“中国的首都”就有描述功能。
  张敏(1998)进一步指出,“我妹妹”相当于一个专有名词,只能指称某个单数的人,而“我的妹妹”可以指称一个以上的人,因此“?我妹妹都很聪明”的说法就有问题。同样,如下例所示,因为“我的邻居”通常指不止一人,所以同表单数的“这个人”就不协调:
  (33)我(?的)邻居这个人。
  但是,这个现象仅仅用单、复数的冲突来解释还不够。因为“我的邻居”并不一定是复数的,只是在“数”的表达上没有专门化而已。事实上,(33)如改成“我的邻居这些人”仍然不好。我们认为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指别词“这”前面的那个位置,是高度指别性的,使用带有描写性的有“的”的形式就不很谐调。
  张敏还发现了如下区别:
  (34)a.我的女朋友不一定要长得漂亮。
  b.?我女朋友不一定要长得漂亮。
  “我的女朋友”不一定实有其人,而“我女朋友”指事实上的女朋友。显然,“实际存在”的事物比虚拟的事物指别性强。这里也是没有“的”减少了描写性而增加了指别性。 《】“的”的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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