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推进新农村建设
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的重大举措。为了保障农村村民自治,发扬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中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下面就实行农村村务公开和加强民主管理谈几点粗浅的看法,讲得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大意义
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规范村委会的决策程序,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适应当前农村形势发展的需要,培养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农村先进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只有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落实农民群众对村级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才能使农民群众以高度的热情积极投身于农村的改革和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近年来,农村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群体上访事件增多,这些问题的存在固然有很多原因,但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是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村务不公开、民主管理不落实,有些村组织长期处于管理混乱状态,无法集中民智民力脱贫致富;有些村虽然比较富裕,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得不到落实,干群关系却很紧张;有些原本富裕的村,因为少数干部独断专行,挥霍侵占集体资产,以权谋私,导致由富返贫、负债累累,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村务公开是适应农村新形势的最具体、最简单、最有效的监督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监督和约束干部行为、消除农村不安定因素的一条有效途径。只有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才能建立起更加民主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制度,才能培养出一支政治强、作风好、善于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基层干部队伍,才能形成干群同心、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农村的长治久安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二、我市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现状
1、村委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幅加强,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新理念家喻户晓。尤其是去年,我市抓住换届选举的契机,深入村组宣传,使广大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大为增强,学会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来。
2、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初步建立。市委、市政府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3、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新体系基本形成。逐步规范和完善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在民主决策方面,各村普遍建立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制定和健全了议事规则,初步实现了村中的大事,由村民群众当家作主。在民主管理方面,探索建立了一套内容较为齐全、体系较为完备、操作性较强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大大提高了村级民主管理的整体水平。在全市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或村财乡审等办法,有效地协助村民管好、用好集体财产,维护了广大村民的合法利益。在民主监督方面,各村普遍成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设置了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实行村民群众民主评议“两委”班子成员,极大地激发了村民群众参与村内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稳定发展。
我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干部说了算的现象还较普遍,特别是村委会成员的变动和处置的随意性很大,对村务公开敷衍塞责,应付对付。二是村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和理财监督还不到位。三是工作力度还不够。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和改进措施
我市要真正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我认为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抓落实。
1、加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村民自治的法律意识。村务公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从源头治理腐败的有效方法,要让每个村民知道村务公开都有知情权和参与权是法律赋予公民不可侵犯的权利,使广大村民有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到民主管理中来。
2、注重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和村民的主体作用。一是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开展争创“五个好”村党支部活动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抓好民主选举和支部自身建设,打造有力的党支部领导班子,并充分发挥他们在全面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达到“两心”,即以身作则赢得人心,为民办事激励人心。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改善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二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能否持久深入,取决于农民群众参与的程度。一方面坚持执行“两会、两组”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引导村民参与村内重要事项的决策。同时坚持从村民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赋予他们对村务活动的监督权和评议权,每年年终都由他们对村级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和评议,增强透明度,使村干部开心,群众放心,从而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在村部设立举报箱,并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集中听取群众的意见,群众对公开的项目、内容有想法,随时可以反映,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
3、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落实。首先要在提高村务公开效果上下功夫。村务公开的生命力取决于它的质量和效果。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凡是与村民利益相关的重要问题以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必须纳入公开的范围,及时准确地向群众交底,不能遗漏,不能隐瞒,更不能弄虚作假,欺骗、糊弄群众。公开的方式要多样。各村既要建立固定的公开阵地,又要根据群众需求和形势的变化,探索一些灵活多样的辅助形式,还可以通过村广播、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村级站点以及“明白纸”、民主听证会、村民来访接待、质询回复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公开的时间要及时。要按照公开事项的性质实行年度公开、季度公开、月公开、即时公开,不得拖延或随意更改。公开的程序要规范。要按照规定的公开程序环环相扣,不能自行缩水,公开后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质询,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其次要在规范村务决策机制上下功夫。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实质是“还权于民”,村中的事情让村民自己说了算。规范决策的事项。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规范决策的形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鉴于农村一些实际情况,如村民居住分散、农忙等难以召集,因此要积极探索村务民主听证制度。如开展村务民主听证工作试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一些村开展试点,并逐步深化。组织村务民主听证要注意精选议题,慎选代表,规范程序,并建立议题办理、纠偏、督查机制。同时也要注意,民主听证作为村务决策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不能代替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的决策。规范决策的程序。中办发[2004]17号文件规定的提案、受理、决策、执行四个决策程序,以及会前公告、会后公布结果的要求,是对村务决策程序的科学规范,我们一定要认识贯彻执行。规范决策的责任追究。凡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集体资产,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处理。第三要在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上下功夫。加强公共事务管理,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主要制度,各村都要及时修订、完善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要体现合法性,具有适应性,反映时效性,做到有章理事,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突出村级财务管理。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制定民主理财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在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上下功夫,从源头上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在尊重村民意愿、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不变的前提下,全面实行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实现工作手段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现代化和群众参与途径的多样化,从而提高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提高“村干”素质。建立村支“两委”干部和“两组”人员培训制度,各乡镇办事处要有计划地分别组织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两委”成员和村民主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培训,通过提高人员素质来保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第四要在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功夫。实践证明,监督是否到位是规章制度能否落实的关键环节。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为认真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落实,当务之急,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重点检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是否规范、及时;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是否按照程序实行民主决 《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推进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