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军中的婚姻状况与两性关系探析
日益膨胀的是安富尊荣、及时行乐意识。太平军中围绕婚姻与两性关系所发生的变化正从侧面说明了这一点。
(三)
在定都初期,太平军的总兵力约为12.5万人(注:参见张一文《太平天国军事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63页。),后又不断得到扩充,到了后期,仅忠王李秀成部据说就有百万之众。男女婚配、与异性的交往虽属儿女私情,但对军队来说,却是事关能否稳定军心、整肃军纪的大事。然而,太平天国所制定的相关法令却存在着先天性的缺陷,既不够缜密和完善,多少显得有些空泛,不易操作,同时又严判上下尊卑,且过于偏执。婚姻与两性关系之所以成为长期困扰太平军的一个棘手问题,与此有着直接的联系。
从某种程度上说,围绕婚姻等问题所引发的事态和变化,是太平军军纪及其官兵关系演变过程的一个缩影,并对其战斗力的消长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相形之下,前期虽已出现人心浮动的迹象,但局面并未失控,总的来说军纪比较严明,而后期则不容乐观。洪仁gān@⑧曾就此评述道:“前此拓土开疆,犹有日辟百里之势,何至于今而进寸退尺,战胜攻取之威转大逊于曩时?”“我天朝初以天父真道蓄万心如一心,故众弟只知有天父兄,不怕有妖魔鬼。此中奥妙无人知觉。今因人心冷淡,故锐气减半耳。”(注:洪仁gān@⑧:《立法制喧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94页;《开朝精忠军师干王洪宝制》,《太平天国印书》,第703页。)另一方面,它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军(官)民关系。太平天国所采取的一些相关举措,诸如拆散家庭、大肆选美、强娶民女等等,均大失民心,在实践中必然会对军民关系产生负面影响。至于后期所接踵发生的强暴民女等事件,则影响更为恶劣。由于统治基础比较薄弱,直到天京沦陷,太平天国一直对境内的广大城乡(尤其是后者)缺乏有效的控制。推究起来,婚姻政策失当等因素正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之一。
通过考察太平军中的婚姻等情形,对于正确评判太平天国的妇女地位问题也不无启示。时至今日,仍然有一些论著赞誉太平天国实行了男女平等,使妇女得到了解放。有学者甚至认为:太平天国对妇女的解放,不仅在中国史上是空前的,就是在19世纪60年代的世界史上也是最先进的。诚然,洪秀全曾经提出过“天下多女子,尽是姐妹之群”的进步口号;《天朝田亩制度》也提出了“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的设想,并且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此外,太平天国还严禁女子缠足,杜绝娼妓,推行过女官制度。姑且撇开其初衷或出发点不谈,这些思想和举措无疑都值得称道,并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部分妇女的处境。然而,在旧的历史惯性力量的支配下,广大妇女的附属地位并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仅就婚姻而论,女性在太平天国始终处于被动的状态,从来没有主动择偶的权利或自由。更为可悲的是,根据森严的等级制度所衍生出的多妻制,使女子变相成为特权阶层身份和地位的一种陪衬,沦为单纯侍奉、取悦为官者的工具。本文所作的考察正说明了这一点。1852年正式出版的《幼学诗》亦云:“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注:《幼学诗》“妻道诗”,《太平天国印书》,第62页。)用形象直白的语言渲染三从四德的思想,并且堂而皇之地将之写进幼儿教材,洪秀全等人对待妇女的心态于此可略见一斑。仍以洪秀全为例,他曾经由着性情,用靴头击踢怀有身孕的娘娘,事见《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他还针对自己后妃的举止言谈,订下了极为苛刻和霸道的十条规矩:“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静,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喙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欢喜,八该打;眼左望右望,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注:《天父诗》第17、18首,《太平天国印书》,第574-575页。)事实上,除了杖责以外,《天父诗》中还有将娘娘在后林苑处以点天灯酷刑的描述。由此可见,尽管按照洪秀全本人的说法,他与自己的后妃在宗教、人伦意义上是同胞、夫妻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彼此却是地道的主奴关系。总之,在太平天国时代,洪秀全等人根本就不可能萌发近代意义上的妇女解放或男女平等意识。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目加真
@②原字为娘的繁体
@③原字为方方下加土
@④原字为(罗去夕)下加圭
@⑤原字为磷的繁体
@⑥原字为钅加容
@⑦原字为氵加众的繁体
@⑧原字为王加干
《太平军中的婚姻状况与两性关系探析(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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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定都初期,太平军的总兵力约为12.5万人(注:参见张一文《太平天国军事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63页。),后又不断得到扩充,到了后期,仅忠王李秀成部据说就有百万之众。男女婚配、与异性的交往虽属儿女私情,但对军队来说,却是事关能否稳定军心、整肃军纪的大事。然而,太平天国所制定的相关法令却存在着先天性的缺陷,既不够缜密和完善,多少显得有些空泛,不易操作,同时又严判上下尊卑,且过于偏执。婚姻与两性关系之所以成为长期困扰太平军的一个棘手问题,与此有着直接的联系。
从某种程度上说,围绕婚姻等问题所引发的事态和变化,是太平军军纪及其官兵关系演变过程的一个缩影,并对其战斗力的消长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相形之下,前期虽已出现人心浮动的迹象,但局面并未失控,总的来说军纪比较严明,而后期则不容乐观。洪仁gān@⑧曾就此评述道:“前此拓土开疆,犹有日辟百里之势,何至于今而进寸退尺,战胜攻取之威转大逊于曩时?”“我天朝初以天父真道蓄万心如一心,故众弟只知有天父兄,不怕有妖魔鬼。此中奥妙无人知觉。今因人心冷淡,故锐气减半耳。”(注:洪仁gān@⑧:《立法制喧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94页;《开朝精忠军师干王洪宝制》,《太平天国印书》,第703页。)另一方面,它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军(官)民关系。太平天国所采取的一些相关举措,诸如拆散家庭、大肆选美、强娶民女等等,均大失民心,在实践中必然会对军民关系产生负面影响。至于后期所接踵发生的强暴民女等事件,则影响更为恶劣。由于统治基础比较薄弱,直到天京沦陷,太平天国一直对境内的广大城乡(尤其是后者)缺乏有效的控制。推究起来,婚姻政策失当等因素正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之一。
通过考察太平军中的婚姻等情形,对于正确评判太平天国的妇女地位问题也不无启示。时至今日,仍然有一些论著赞誉太平天国实行了男女平等,使妇女得到了解放。有学者甚至认为:太平天国对妇女的解放,不仅在中国史上是空前的,就是在19世纪60年代的世界史上也是最先进的。诚然,洪秀全曾经提出过“天下多女子,尽是姐妹之群”的进步口号;《天朝田亩制度》也提出了“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的设想,并且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此外,太平天国还严禁女子缠足,杜绝娼妓,推行过女官制度。姑且撇开其初衷或出发点不谈,这些思想和举措无疑都值得称道,并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部分妇女的处境。然而,在旧的历史惯性力量的支配下,广大妇女的附属地位并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仅就婚姻而论,女性在太平天国始终处于被动的状态,从来没有主动择偶的权利或自由。更为可悲的是,根据森严的等级制度所衍生出的多妻制,使女子变相成为特权阶层身份和地位的一种陪衬,沦为单纯侍奉、取悦为官者的工具。本文所作的考察正说明了这一点。1852年正式出版的《幼学诗》亦云:“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注:《幼学诗》“妻道诗”,《太平天国印书》,第62页。)用形象直白的语言渲染三从四德的思想,并且堂而皇之地将之写进幼儿教材,洪秀全等人对待妇女的心态于此可略见一斑。仍以洪秀全为例,他曾经由着性情,用靴头击踢怀有身孕的娘娘,事见《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他还针对自己后妃的举止言谈,订下了极为苛刻和霸道的十条规矩:“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静,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喙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欢喜,八该打;眼左望右望,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注:《天父诗》第17、18首,《太平天国印书》,第574-575页。)事实上,除了杖责以外,《天父诗》中还有将娘娘在后林苑处以点天灯酷刑的描述。由此可见,尽管按照洪秀全本人的说法,他与自己的后妃在宗教、人伦意义上是同胞、夫妻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彼此却是地道的主奴关系。总之,在太平天国时代,洪秀全等人根本就不可能萌发近代意义上的妇女解放或男女平等意识。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目加真
@②原字为娘的繁体
@③原字为方方下加土
@④原字为(罗去夕)下加圭
@⑤原字为磷的繁体
@⑥原字为钅加容
@⑦原字为氵加众的繁体
@⑧原字为王加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