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早期英国国家财政体制散论
,荷兰议会设立了一笔“偿债基金”,专门偿还公债和债券,但 却不受投资者欢迎,因为“含泪收回本金的那些人却不知如何处置这笔钱,不知道如何 为这笔钱再找到一个如此安全,容易生息的去处。”[7](P494)
英国政府在近代初期与西、法两国相似,长期寻找不到一种合适、合理的理财方法。 例如“英国在1688年前就借国债,但都是短期借款,利息很高。付息不按期,还本更不 准时,有时需借新债还旧债。总之,国家的信誉不佳。”[6](P430)而在1688年革命以 后,英国建立起了一种复杂的公共借贷制度以应付大大增长的政府开支。荷兰这个当时 在经济上是欧洲最先进的国家,再次为此提供了一种模式。[2](P188)1693年,英国政 府与国会首次确立了采用政府长期借贷的原则。1694年4月,政府以8%的利率发行120万 英镑的公债,并将认购者组成了一个被称为“英格兰银行董事公司”(即英格兰银行)的 股份公司。结果大获成功,在11天内公债就全部被认购一空。[7](P500)它的第一份认 股人名单是由国王和王后领衔。[2](P188、189)尽管当时英国社会对此仍存在一定的怀 疑甚至反对意见,[6](P430-432)尽管“辉格党”的历史学家们没有对此给予多大的喝 彩,“但是这个事件在英国历史上的重要性,实不亚于1688年事件,因为它使公共借贷 有可能稳妥而经常地进行,从而给政府奠定了一种新的财政基础。”18世纪的一位英国 首相诺思勋爵曾把英格兰银行称为英国宪政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作为一个普通银 行在起作用”——亚当·斯密也写道——“而是作为国家的一个大蒸气机在起作用。” [2](P188、189)从此以后,英国的公共借贷体系在英格兰银行的操作下,逐步完善,逐 步发展,国家的资信程度空前提高,政府发行的各种证券、公债券成为社会大投资者的 主要投资渠道。不仅如此,英国小的私人投资者对国家债券也是情有独钟,踊跃认购。 [7](P481)“公债的利息准时偿付,不容违约,债权由议会保证还本,这一切确立了英 国的信誉,因而借到的款项之大令欧洲惊诧不已”。[6](P433)
近代初期英国金融体制和公共信贷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绝非一帆风顺。18世纪20年代西 欧的法国、荷兰和英国等曾遭受了一次严重的金融危机,即著名的“南海泡沫事件”。 法、英两国处理这一事件显现出迥然不同的风格。在法国,政府善后处理政策不当,致 使人们对这场大崩溃所造成的浩劫一直耿耿于怀,给法国政府开辟财源带来极大的困难 ,投资者不敢再贷款给法国政府。[7](P507)而在英国,政府凭借议会的担保和英格兰 银行妥善操作,将投资者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并成功地维系住政府公共信贷的信任 度。到18世纪30年代,英国的金融市场恢复正常,此时的英国政府债券的持有者也不愿 意政府偿还其债券,“有钱的大公司及其拥有者(即股东)最为担忧之事莫过于被迫早早 收回其本金”。[7](P509)随着时日发展,英国的国债、公债的数额愈来愈大。据保罗 ·肯尼迪统计,1688——1815年期间,英国战争总支出为2293483437镑,其中借款为67 0559060镑,几占总支出的三分之一。当时英国国内有一批人对此忧心忡忡,“许多英 国评论家都因为国债的规模及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而发抖。”[5](P102)这其中就包括诸 如笛福、大卫·休谟等人,然而他们那种“不是国家毁了公共信贷,就是公共信贷毁了 国家”的悲观推测未成为现实,[6](P432)相反英国再次以巨额的国债为后盾,在英、 法争霸的“七年战争”中占据了上风。法国人包括荷兰人也以为英国政府负债过重,难 以持久支撑,必将迅即垮台。然而事实给予他们无情的嘲弄。英国人对自己政府依旧十 分信任,继续认购各种公共债券。1782年英国政府再次发行公债,数额为300万英镑, 而认购数却远远超出这个定额,达500万之多![6](P432,434)及至19世纪初,有人估算 “欧洲全部公债高达380至400亿法郎,其中英国独占四分之三还多。”[6](P4
西方的经济史家常常将英格兰银行的创立、公债的发行和稳固以及其它金融业的变革 合并称之为“金融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以政府和国会为代表的英国国家政权则起 到了巨大的组织、协调、保障的作用。英格兰银行虽以私人股份银行身份出现但实为国 家银行,它所创置的信贷、投资、公共开支三者相互有机联系的新的金融体制,不仅仅 在英国对外争霸战争中发挥出了神奇的功用,其最大的历史意义还在于构筑起一个坚固 、庞大、有效的金融运作机构,为英国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工业革命的到来 提供了基本条件。
英国国家政权功能在近代初期所发生的转变和改善是多重的,上述以税赋和公共信贷 为核心的近代国家财政体制的形成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包括中国学者在内的国际学术界 ,对16—18世纪中叶,英国国家政权所起到的经济推动作用多有论述,如英国国会对18 世纪圈地运动的法律支持和保障,英国政府对专利制度的完善与推广,英国政府对以东 印度公司为代表的海外贸易殖民公司的保护和规范等等。对英国国家在近代初期社会经 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的总体评估,尤其是与当时西欧诸国进行对比之后所做出的基本结 论,笔者以为经济史学家克里斯托夫·格拉曼的看法较为公允。他认为商业社会色彩较 重的荷兰是沿着将国家政府的权力降低至最小限度的方向发展;在绝对主义专制色彩较 重的欧洲大陆国家的政府,则以国家利益与封建王朝的利益以及对财政的关心作为国家 经济政策的重心;而在英国,政府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并重,从而使英国国家政权与 百姓之间取得了一种也许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为协调的关系。[7](P448)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2]阿萨·勃里格斯.英国社会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3]马克yáo@①.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7.
[4]尼尔.女王伊丽莎白一世[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5]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
[6]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三卷[M].北京:三联书店 ,1993.
[7]卡洛 《近代早期英国国家财政体制散论(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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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府在近代初期与西、法两国相似,长期寻找不到一种合适、合理的理财方法。 例如“英国在1688年前就借国债,但都是短期借款,利息很高。付息不按期,还本更不 准时,有时需借新债还旧债。总之,国家的信誉不佳。”[6](P430)而在1688年革命以 后,英国建立起了一种复杂的公共借贷制度以应付大大增长的政府开支。荷兰这个当时 在经济上是欧洲最先进的国家,再次为此提供了一种模式。[2](P188)1693年,英国政 府与国会首次确立了采用政府长期借贷的原则。1694年4月,政府以8%的利率发行120万 英镑的公债,并将认购者组成了一个被称为“英格兰银行董事公司”(即英格兰银行)的 股份公司。结果大获成功,在11天内公债就全部被认购一空。[7](P500)它的第一份认 股人名单是由国王和王后领衔。[2](P188、189)尽管当时英国社会对此仍存在一定的怀 疑甚至反对意见,[6](P430-432)尽管“辉格党”的历史学家们没有对此给予多大的喝 彩,“但是这个事件在英国历史上的重要性,实不亚于1688年事件,因为它使公共借贷 有可能稳妥而经常地进行,从而给政府奠定了一种新的财政基础。”18世纪的一位英国 首相诺思勋爵曾把英格兰银行称为英国宪政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作为一个普通银 行在起作用”——亚当·斯密也写道——“而是作为国家的一个大蒸气机在起作用。” [2](P188、189)从此以后,英国的公共借贷体系在英格兰银行的操作下,逐步完善,逐 步发展,国家的资信程度空前提高,政府发行的各种证券、公债券成为社会大投资者的 主要投资渠道。不仅如此,英国小的私人投资者对国家债券也是情有独钟,踊跃认购。 [7](P481)“公债的利息准时偿付,不容违约,债权由议会保证还本,这一切确立了英 国的信誉,因而借到的款项之大令欧洲惊诧不已”。[6](P433)
近代初期英国金融体制和公共信贷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绝非一帆风顺。18世纪20年代西 欧的法国、荷兰和英国等曾遭受了一次严重的金融危机,即著名的“南海泡沫事件”。 法、英两国处理这一事件显现出迥然不同的风格。在法国,政府善后处理政策不当,致 使人们对这场大崩溃所造成的浩劫一直耿耿于怀,给法国政府开辟财源带来极大的困难 ,投资者不敢再贷款给法国政府。[7](P507)而在英国,政府凭借议会的担保和英格兰 银行妥善操作,将投资者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并成功地维系住政府公共信贷的信任 度。到18世纪30年代,英国的金融市场恢复正常,此时的英国政府债券的持有者也不愿 意政府偿还其债券,“有钱的大公司及其拥有者(即股东)最为担忧之事莫过于被迫早早 收回其本金”。[7](P509)随着时日发展,英国的国债、公债的数额愈来愈大。据保罗 ·肯尼迪统计,1688——1815年期间,英国战争总支出为2293483437镑,其中借款为67 0559060镑,几占总支出的三分之一。当时英国国内有一批人对此忧心忡忡,“许多英 国评论家都因为国债的规模及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而发抖。”[5](P102)这其中就包括诸 如笛福、大卫·休谟等人,然而他们那种“不是国家毁了公共信贷,就是公共信贷毁了 国家”的悲观推测未成为现实,[6](P432)相反英国再次以巨额的国债为后盾,在英、 法争霸的“七年战争”中占据了上风。法国人包括荷兰人也以为英国政府负债过重,难 以持久支撑,必将迅即垮台。然而事实给予他们无情的嘲弄。英国人对自己政府依旧十 分信任,继续认购各种公共债券。1782年英国政府再次发行公债,数额为300万英镑, 而认购数却远远超出这个定额,达500万之多![6](P432,434)及至19世纪初,有人估算 “欧洲全部公债高达380至400亿法郎,其中英国独占四分之三还多。”[6](P4
33)而法 国公债数额仅占40亿,便不堪重负了。公共信贷已成为“英国政治的奇迹,使欧洲各国 既惊讶又畏惧,”第二届皮特政府甚至自豪地宣称“这个民族的生机乃至独立建立在国 债基础之上。”布罗代尔感叹道:公债“有效地动员了英国的有生力量,提供了可怕的 作战武器,”它“正是英国胜利的重要原因。”[6](P433)
西方的经济史家常常将英格兰银行的创立、公债的发行和稳固以及其它金融业的变革 合并称之为“金融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以政府和国会为代表的英国国家政权则起 到了巨大的组织、协调、保障的作用。英格兰银行虽以私人股份银行身份出现但实为国 家银行,它所创置的信贷、投资、公共开支三者相互有机联系的新的金融体制,不仅仅 在英国对外争霸战争中发挥出了神奇的功用,其最大的历史意义还在于构筑起一个坚固 、庞大、有效的金融运作机构,为英国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工业革命的到来 提供了基本条件。
英国国家政权功能在近代初期所发生的转变和改善是多重的,上述以税赋和公共信贷 为核心的近代国家财政体制的形成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包括中国学者在内的国际学术界 ,对16—18世纪中叶,英国国家政权所起到的经济推动作用多有论述,如英国国会对18 世纪圈地运动的法律支持和保障,英国政府对专利制度的完善与推广,英国政府对以东 印度公司为代表的海外贸易殖民公司的保护和规范等等。对英国国家在近代初期社会经 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的总体评估,尤其是与当时西欧诸国进行对比之后所做出的基本结 论,笔者以为经济史学家克里斯托夫·格拉曼的看法较为公允。他认为商业社会色彩较 重的荷兰是沿着将国家政府的权力降低至最小限度的方向发展;在绝对主义专制色彩较 重的欧洲大陆国家的政府,则以国家利益与封建王朝的利益以及对财政的关心作为国家 经济政策的重心;而在英国,政府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并重,从而使英国国家政权与 百姓之间取得了一种也许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为协调的关系。[7](P448)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2]阿萨·勃里格斯.英国社会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3]马克yáo@①.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7.
[4]尼尔.女王伊丽莎白一世[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5]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
[6]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三卷[M].北京:三联书店 ,1993.
[7]卡洛 《近代早期英国国家财政体制散论(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