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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暨第九届中国社会史年会于2 002年8月16—18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受中国社会史学会委托,由上海师范大学、香港中 国近代史学会主办,上海建委党校协办,发起单位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近代 史研究所、《历史研究》编辑部与南开大学社会史研究中心、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 所、复旦大学、苏州大学等。中国以及日、韩、美、新加坡的学者120余人与会,递交 论文103篇,论著8部。
  中国社会史学会副会长唐力行(上海师范大学)致开幕词说:本次会议主题具有中国社 会史研究的延续性、前沿意识和导向性。从1986年迄今,中国社会史年会已开过八届, 历次会议的主题大致集中于三个方面,即社会史的理论、社会生活、区域社会研究。这 些年会一步步地把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引向深入。研讨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 迁,是中国社会史研究自然发展的结果。1949年以来的史学研究基本上没有摆脱传统史 学的路子,将研究集中在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控制、政治精英和重大历史事件上。改革开 放以后,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复兴,研究者的目光开始向下,关注中长时段的文化、心态 、习俗、信仰、仪式、组织、结构、区域、普通人的生活、地方制度对国家的制衡等等 。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已由萌芽成长为茁壮的大树。在中国社会史研 究已与国际接轨、已为史学界所认可、接受,并逐渐成为史学界的主流时,为了更好地 实现社会史的整体史研究目标,将地方、民众的研究与国家的研究结合起来加以考察, 研究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这种互动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应当说是中国社会史进一 步发展的方向。
  从会议论文来看,学者大多围绕主题,分别从社会互动、社会结构、社会生活与社会 问题、社会文化等四个方面探讨了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迁的关系。
      一 直接从社会互动角度探讨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迁
  从社会互动角度探讨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迁的关系,要求人们不只是从 国家对于地方、民众的正向关系来看待历史问题,还要从地方、民众与国家的反向关系 来观察社会历史现象,从中找出更加全面的符合客观历史的真实规律来。与会学者主动 站在社会史研究的前沿,运用各种扎实的资料,又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从理论和实 证上探讨了这个跟国际社会史研究接轨的课题。
  在理论探讨方面,徐松如、潘同、徐宁(上海师范大学)的《关于国家、地方、民众相 互关系的理论与研究状况的概述》一文,收集、整理、综合介绍了近年来国内外关于这 一主题的大量信息,指出国外学者在这方面起步较早,在理论上有所建树的主要有韦伯 的“儒教调节器理论”、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施坚雅的“中心—边缘理论” 、吉尔茨的“内卷化理论”、杜赞奇的“文化权力理论”、黄宗智的“第三领域理论” ;国内学者部分借鉴了西方学者的有关理论,主要从市民社会、公共领域、士绅阶层、 国家权力与基层社会、民间信仰和传说、宗族社会、民间社团等六个具体研究领域入手 ,探讨国家、地方、民众三者的相互关系。山本幸司(日本静冈文化艺术大学)着重介绍 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日本的社会史研究》,反思日本史学界对于国家、社会、民众互 动关系的探讨,指出日本史学界发现被近代国家埋没的“社会”后,把社会置于国家的 对立面来重新考察日本历史,发现了日本列岛历史的多样性,使社会史在日本史中带有 自身特色,并已经奠定了坚固的基础。邓京力(首都师范大学)在《社会理论与社会史— —“国家—社会”理论框架的范式意义》一文中,提出“国家—社会”理论在中国社会 史学界的出现与应用与对传统命题和模式的批判及吸取西方汉学界的“规范认识危机” 论有关。它主要致力于建构地方社会系统与国家统治机构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或着重 分析社会空间对于国家权利的自主性,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意识形态化的民间与国家的 对抗关系,凸显了公共领域与区域社会的整体意义,从更广阔的境界上阐释中国传统社 会中地方制度、精英、信仰、仪式、组织、风俗、社区等内容对国家的塑造功能,有效 地说明中国历史的内部走向。王玉波(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中国家庭、社会、国家的互 动与社会变迁论纲——从家庭史角度的探讨》,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内部,存在一 个多层次而又相当稳定和规范化、习俗化的互动系统。家、国、社会以及生态环境间, 形成家庭外部互动系统。中国传统社会家庭之所以坚固,是家庭内外互动、综合作用的 结果。几千年来,尽管传统社会的国家政权不断更迭,与小农经济和文化相适应的国对 家的基本政策、法制和管理模式则大体一脉相承。这不但是对传统家庭内部互动模式的 巩固,也对中国传统社会的高度稳定、长期延续起了重要作用。当代中国家庭内外互动 的演变,是中国向现代社会变迁的风向仪。许纪霖(华东师范大学)在《近代中国的公共 领域:形态、功能与自我理解——以上海为例》一文中,从中国的政治合法性历史演变 研究入手,分析近代中国公共领域形成的思想本土渊源、历史形态和舆论功能,并通过 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观念的比较,探讨近代中国的公共领域的普世性和特殊性。
  与会学者通过实证研究,讨论了国家、地方士绅与民众之间的相互关系。陈东有(南昌 大学)的《明清时期对外经济互动中的国家、地方与民众关系》认为中央政府与民众发 生矛盾时,地方政府既代表中央,执行中又代表地方,起到缓冲和润滑剂的作用。吴建 华(苏州大学)在研究“民抄”乡宦董其昌的系列论文的基础上,又提交了《晚明江南的 社区失控与国家政府、地方士绅、民众的互动——“民抄”董宦事件的个案研究之四》 一文,从社会规范和社会控制的角度切入“民抄”的全过程,指出该案在一个侧面集中 反映了当时江南社区的相对失范、相对失控和恢复控制的过程。随着事件的推进,国家 政府、地方士绅、民众三方面的势力既相互角逐、碰撞,又相互配合、融合,使社区经 历着震颤。唐力行的《从抗战前夕杭州的徽商看商人组织向血缘化的回归——兼论国家 、民间社团、商人的互动与社会变迁》通过杭州汪王庙的变迁,探讨抗战前夕汪氏宗族 组织建立的前提条件,以及透过该组织的结构、功能和运作机制,阐明在当时特定的历 史条件下汪氏宗族组织对杭州徽商的意义。这一个案研究思路开阔,在资料、主题上都 有新开拓。徽商随着历史进程发生从血缘到业缘,又从业缘到血缘的回归,这不是简单 意义上的回归,而是蕴涵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文化变动的真实特性,这一个案研究将 有助于我们深入思考国家、民间社团、商人的互动与社会变迁的内在理路。
  近年伴随农村村民自治的兴起,地方自治的课题重新受到中外学界的广泛关注。会议 围绕清末民国的城乡基层自治问题,形成一个研讨地方、民众与国家互动关系的热点, 提出一些崭新的见解。钱杭(上海社会科学院)的《不了了之——从湘湖水利之争看中国 社会基层的自治问题》一文详细梳理浙江萧山县城西的人造水库“湘湖”从南宋直至民 国由于淤积而纠纷不断的情况,指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民间社会处于全面弱势的状态 ,由此导致区域自治能力和手段的严重不足;由于产权的残缺,地方乡绅只能对所发生 的纠纷作道德评价,于是就需要官府政治权力的参与,自治遂

逐步转化为官治;地方官 吏代表国家利益,对地方事务行使法定的管理职能,“摆平”成为他们处理问题的基本 原则。湘湖流域居民的“自治”就建立在暂时的摆平基础上。不了了之,遂成为基层社 会和社会运动的常态。黄东兰(日本爱知县立大学)的《国家、地方社会与地方自治—— 清末川沙自治个案研究》,本着把地方自治放到历史语境中考察的原则,分析清末地方 自治对基层社会以及国家—社会关系的影响,认为川沙自治中,州县一级仍是“官治” ,而城乡一级的“自治”乃为“由本地人办本地事”、以“自治”补“官治”之不足。 李怀印(美国密苏里大学)在《乡村中国的权力、冲突与合法性——二十世纪一二十年代 获鹿县的村长选举纠纷》一文中,认为这些大多发生在乡间实力派人物与传统村社领袖 之间的纠纷,显示了华北乡村中的权力关系,由帝制时代基于功名或族中地位的弥散型 权力,向基于个人实力、分工较为明确的权力形态的过渡;乡民对村长一职合法性的认 识,是乡民对村社领袖的传统想像和官方的设计、规定在某种程度上的融合、妥协;2

《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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