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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


指出前代帝王(所谓“累圣”)“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忧勤而国不强”,批评
  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势,而精神之运有所不加,名实之间有所不察。 [76] 
  王安石并非完全站在祖宗法度的对立方面,但他也从不将祖宗法度理想化。他所追求的,不是以恪守成法、因仍自然来维持统治的稳定,而是要通过“择利害”、“辨是非”,通过“询考贤才、讲求法度”的“大有为”措施,来达到治弊防乱的目的。他倡行变法的指导思想,即要根据“所遭之变”及“所遇之势”进行改易更革,以期解决“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 
[77] 的严重问题。
  据马永卿《元城语录》说,刘安世在讲到熙宁变法的初始原因时曾说:
  天下之法未有无弊者。祖宗以来,以忠厚仁慈治天下,至于嘉祐末年,天下之事似乎舒缓,萎靡不振。当时士大夫亦自厌之,多有文字论列。
  熙宁变法大约百年之後,理学家朱熹多次向他的学生们批评历代承袭之弊,
  因及熙宁变法,曰:“亦是当苟且废弛之馀,欲振起之,但变之不得其中尔。” [78] 
  从这里可以看出,即便是在基本否定熙宁新法的政治派别中间,对于一味固守“祖宗之法”造成的“舒缓萎靡”“苟且废弛”,比较清醒的士大夫们也是持批评意见的。
  王安石从未直斥“祖宗之法”,但他确曾表明自己的立场说:
  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固当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数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孙当世世守之,则祖宗何故屡自改变? [79] 
  他也曾经批评过吴申“谨奉祖宗成宪”的意见:
  且如“谨奉成宪”,不知申意欲如何“谨奉”?若事事因循弊法,不敢一有所改,谓之“谨奉成宪”,恐非是。 [80] 
     以有为的、发展的观点看待祖宗之法,在这一层面上,较之司马光、文彦博等人“祖宗之法不可变” [81]、“祖宗法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偏而不举之弊尔” [82] 、“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 [83]的主张,王安石的见识显然高出一筹。但是,在宋代,真正对于“祖宗之法”的实质有较为深刻认识的,还是南宋时的一些思想家。


三、“矫失以为得,则必丧其得” 
——“祖宗之法”的内在矛盾与北宋後期的政治

(一) 
  宋代强调延续性的“祖宗之法”,使人容易理解为“前朝之法,後朝之规”;而事实上,却并不如此简单。特别是政策法令层面的内容,各个阶段中变更不已,因时因事的局部调整,屡见不鲜。希望通盘恪守,在实践中是不可能的。仅以役法为例,太祖太宗朝的作法绝非一概被沿用——有差役,有募役,有熙宁之令,有元祐之规,前诏後敕彼此抵牾,声称要效行祖宗法度的臣僚们,其实是在各取所需。
  宋代的“祖宗之法”,既蕴含着防范弊政的根本性原则,又包括着时效性较强的政策法令,甚至囊括了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具体规章。这样一组集合体,内容互有关联而性质、适用范围各不相同,无疑难以作为一个整体,适应变化中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而恒定地发挥其主导作用。
  朱熹在总结本朝政治教训时曾经说:“本朝祖宗积累之深,故无意外仓促之变。惟无意外之变,所以都不为意外之防。” [84] 
  宋代设范立制的目标在于防范意外仓促之变,因此而塑就了维系绵密的精细制度。不幸在矫枉的同时却又过正,结果适得其反。就内外格局而言,一方面是强干弱枝,一方面又是守内虚外:
  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祸,虏骑所过,莫不溃散。 [85] 
  “无意外仓促之变”则已,遇变即应付无着,正所谓“矫失以为得,则必丧其得。” [86] 
  内政方面的措置亦是如此。作为宋廷处理朝政的核心纲领,“祖宗之法”曾经被崇奉为天经地义;而其内容界定模糊,不同层次的施为混作一体,解释日趋僵滞且流于表面化,从而很容易丧失其可能具有的活力,而沦为政治斗争中党同伐异的工具。
  即如朋党问题,北宋统治者对于臣僚纠结朋党的戒惕,恰恰促使了朋党之议的勃兴。作为政治利益群体,“朋党”范畴之不确切,使其难于查实而易于被利用;同时容易激发情绪冲动,调动群体间的敌对意识,导致酷烈的派系政争。
  在宋代,处于社会地位流动、政治风云变幻的大环境中,士人们凭藉多层面的关系联结为群体、划分为派系,相当自觉地构筑着交错蔓衍的关系网络。无形的社会关系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形成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影响着诸多事物的运行过程。宋代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事件中风云人物的纵横捭阖,都潜藏着群体利害关系的作用力。无休止的党争既与这种群体利害密切相关,同时,亦与北宋帝王为使臣下“各不敢为非”而鼓励“异论相搅”的“祖宗家法”有直接关系。
  熙丰变法之後,从元祐“更化”到绍圣“绍述”,再到“建中靖国”,二三十年间政治风云变幻翻覆。这一期间,所谓“正人端士”立于朝者不少,而却未能抓住历史曾经赋予的整奋时机。他们中的许多人虽欲更新政治却又热衷于各立门户,致力于制造清一色的政治局面。“君子、小人不参用”的声浪,北宋中期以後日益高涨。这种以政治“立场”观取代理性是非观,以“立场”划限定界、甚至解释一切的思维态势,使不同的派别乃至个人一概搅入政治旋涡之中,终至使“立场”等同于、沦落为“好恶”二字,从而再无真正的立场与独立性可言。
  北宋後期,从朋党之防到党籍之禁,逐步升级,愈演愈烈。当时所谓的“朋党”,经常犬牙交错,并不是畛域严格的团体,而是适应政治斗争需要产生、人为推定的“派别”。这只要看看崇宁以来的“元祐党籍”,就完全清楚了。
  长期以来,宋王朝有意识地强调礼义道德规范,作为政治法制的补充;而且不惜以功利化的手段予以奖惩、刺激。而在诠释之际,统治集团往往自主观的善恶、义利角度出发,甚至与现实政治直接联系,为“道德”“奸邪”、“君子”“小人”列队划线。终极目标与应用手段、评价标准之间出现了深刻的矛盾。在这种背景之下,一方面,手段的膨胀,使其极易与目的发生错位,“道德”与“刺激”不期然而然地结缘,甚至成为寻求奖赏的工具,所谓“君子”为追求褒扬升迁而力图彰显其立场与“德行”;另一方面,在政治氛围紧张非常的情势下,即使是正常认识差异、学术文化问题亦可能被人为政治化、道德化。对于“一道德、同风俗”的片面追求,不合理地将道德标准过度拔高、涵盖一切,结果恰会导致道德实践的虚伪,真所谓“尊之适所以卑之”。在当时,士大夫个人的道德失落经常受到鄙夷;而政治斗争中集体性的道德失落,却往往隐蔽在道德标准绝对化的高扬旗帜之下。
  宋徽宗在位期间,尽管一仍前期诸帝说法,自称“永惟继志之重,深念守文之艰” [87],但他与所倚重的蔡京等人恰恰抛弃了祖宗一贯注重的谨慎持重政风。持续数年的大规模政治整肃,已经全无是非可言。它将政治上的对立关系推向极端,使北宋赖以立国之“元气”大伤。无休止的党派纷争,使得士人间正常平和的人际关系骤然紧张,破坏了以往派系间的大致平衡;而这种制衡关系,本是赵宋的

《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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