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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太武朝政治史二题


[27] 《水经注》卷13漯水注。
[28] 参陈寅恪先生《崔浩与寇谦之》。收于氏著《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初版。
[29] 《魏书·崔浩传》
[30] 《魏书·释老志》记《录图真经》中说:“二仪之间有三十六天,中有三十六宫,宫有一主”;“佛者,昔于西胡得道,在三十二天,为延真宫主。勇猛苦教,故其弟子皆髡形染衣,断绝人道,诸天衣服悉然。” 
[31] 见《魏书·高允传》及同书《律历志上》。
[32] 《魏书·崔浩传》。
[33] 《魏书·高允传》。
[34] 见何兹全先生《崔浩之死》,刊《文史哲》1989年第5期。
[35] 《魏书·高允传》。
[36]周一良先生《魏晋南北朝史札记·魏书札记》“崔浩国史之狱”条,认探寻到崔浩所撰国史“备而不典”两个具体例证,均难以成立。
其一,据《晋书·苻坚载记》,证以《宋书·索虏传》及《南齐书·魏虏传》相关记述,前秦灭代时,代王什翼犍曾被俘至长安、拓跋珪一度被迁至蜀地。这“对于拓跋氏而言,则为屈辱可耻之记录”。《晋书》各篇《载记》史源出于崔鸿《十六国春秋》,“崔浩国史盖亦如此叙述,甚至详叙道武帝被流放至蜀之事,‘以彰直笔’,从而暴露拓跋氏祖先国破家亡之耻辱,遂触犯鲜卑贵族以及太武帝之忌讳,被目为‘备而不典’,因以贾祸。”个人认为,这纯为推论,在不能证明《十六国春秋》史源完全出自崔浩所修《国史》的情况下,还不足以说明行事谨慎、书《急救章》亦“不敢犯国”且“谄事狄君”的崔浩会如此“彰直笔”。 
其二,北魏创立者道武帝拓跋珪为代王什翼犍之孙,但《晋书》、《宋书》

、《南齐书》相关史料均记拓跋珪为昭成帝什翼犍之子,据《魏书》拓跋珪生前其父献明帝拓跋寔已死,其母贺氏改嫁拓跋寔之弟拓跋翰,生有秦明王拓跋觚,然《魏书》卷15及《北史》卷15拓跋翰传一称其死于建国十年(347),一称其死于建国十五年(352),其兄拓跋寔死于建国三十四年(372),“拓跋翰之死远早于其兄献明之死二十年或二十四年,翰死贺后犹未生,或尚在襁袍之中,贺氏于夫死后嫁于夫弟翰而生觚遂为绝不可能之事”,这反证《晋书》等史籍的记载有根据。亦即是说,“拓跋珪实为昭成之孙,献明与贺后之子。因昭成于献明死后妻珪之母贺后,珪遂被目为昭成之子。拓跋觚则实为昭成与贺后之子,史家又讳言之,乃勉强附会,作为秦王翰之子,昭成之孙。”这一推论亦不能成立,更不能成为崔浩《国史》“备而不典”的证据。据《魏书》,拓跋寔与弟均为昭成后慕容氏所生,而昭成与慕容氏于建国七年(344)结婚,如拓跋翰确实死于建国十年或建国十五年,则绝不可能如其传记所说那样,“年十五便请率骑征讨,帝壮之,使领二千骑。及长统兵,号令严信,多有克捷”。《魏书》及《北史》所记拓跋翰卒年均有脱谬,中华书局本《校堪记》已详加说明,因而不能据此证明他不能与贺氏结合,并进而证明昭成纳媳事成立。崔浩在主修编年体《国史》,只撰定北魏明元、太武二朝史实,对道武朝及拓跋鲜卑早期历史沿袭邓渊所著《代记》及《太祖纪》(《魏书·高允传》),亦不太可能对北魏早期历史记录加以改写,故意要暴露拓跋氏讳莫如深的史实,以“损害太武帝及鲜卑贵族之自酋尊心”,从而自招其祸。 
总之,从今本编定于北魏灭亡以后的纪传体《魏书》中的史实,推测崔浩主编的编年体《国史》中“备而不典”的具体例证,已无可能。
[37] 参陈寅恪《崔浩与寇谦之》,前引文;又见于万绳南整理《陈寅恪先生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第十五篇《北朝前期的汉化(崔浩问题)》,黄山书社1987年第1版。
[38] 关于北魏时代“汉人”的确切意义,笔者将另文专论。
[39] 其情形可见北魏孝昌三年(527)《刘玉墓志》、北周天和三年轻人(568)《李贤墓志》,参本辑所收拙撰《伪托地望与冒袭先祖――以北族人墓志为中心》一文。

《北魏太武朝政治史二题(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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