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中央政府驻藏职官刍议
印华侨陆兴祺负责中央和西藏地方间的联络等事项。他说:“陆君少年留学印度,于藏印情形,至为熟视,藏事素著热心,向来驻藏官员,多所借重,刻藏务紧急,变态万端,消息(诚)贵灵通,委托尤须慎重,可否暂委陆君担任斯事……达赖等知陆君为委任之人,当必愈加信用,消息易通,感情益洽,或能够转达赖背向之心,(于)西藏危局,大有裨益,是否可行,乞电示照遵”。〔13〕陆兴祺对藏事确实“殊著热心”,这期间为沟通内地和西藏地方的联系做了大量工作,并为西征军队提供不少有价值的情报。因此,同年12月9日,征藏军总司令尹昌衡电中央,除汇报军情外,亦推荐陆兴祺。他说:“印度华侨陆兴祺,熟悉藏情,热心祖国,番民肇乱,牒报频传,于西征颇有禅益,大总统可否酌加委任,令该华侨坐探一切,敬待钧裁”。〔14〕民国伊始,正是用人之际,尤其是熟诸藏事的能人。于是在西藏办事长官钟颖离藏不久, 1913 年4月 2日,民国政府正式任命陆兴祺为护理驻藏办事长官。〔15〕陆兴祺受任后,即着手入藏工作,但由于英国人在其“8·17备忘录”后,已经断绝由印度到西藏的交通,无法入藏。几经交涉,英人竟蛮横无理地说什么:“藏议未议结期内,中国不能由印度与藏交通,来文宣布护理驻藏大臣一节,英政府不能承认,原文退回”,并说陆兴祺“不得与藏人通信,倘必抗办,印政府惟有令君离印”。〔16〕中央政府所派赴藏之宣慰员杨芬亦受阻,他发给达赖喇嘛及噶伦的函电“皆为英人扣留,复密行雇人投递两次,亦为该处英人阻回。”〔17〕陆兴祺等无奈,只好‘蒙电饬暂在印度组织机关”,一呆十余年。英人粗暴干涉我国内政可见一斑。这一时期,达赖喇嘛也在寻求沟通关系之路,他通过新疆督军袁大化派人到打箭炉(今康定)与中央政府取得联系。〔18〕1920年,中央政府将陆兴祺官职名称易为“驻藏办事长官”。陆兴祺及其驻藏办事长官公署虽未进入西藏,但他利用与藏族商人等关系密切等条件,突破英人的阻挠,在有关西藏地方的一些重大事务上做出了一定贡献。?例如在1913年10月6日召开,1914年7月结束之“西姆拉会议”期间,陆兴祺就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以驻藏办事长官的身份,屡电中央报告会议进展情况,随时揭露英帝在西藏问题上的新伎俩。在不少的事情上,他都比出席会议的陈贻范本人更胜一筹。1914年4月28日 ,他就十分焦虑地电告民国大总统:“二十七日陈使已照英藏要求条件暂(草)签约稿,惟声明如政府不认,尚可作废等语。此约关系至重,万望筹议挽救之法。”〔19〕并在同日另一电文中说明:“……昨由陈使之参赞夏廷献寄来陈使签押之英文约稿及会议情形,始惊悉印度政府外交手段之老到不可企及,其内容之酷烈,直据西藏为己有,固不仅剥尽我国主权而已。但争界固为要着,而其中各条件若不悉为磋商修改,使我徒任一官,兵三百,除靡饷坐食外,尚有何效力。应请迅饬外交部将稿详细译出,由我大总统召集会议筹谋挽救。事关领土主权,岂可因受人所逼而拱手退让。并电刘公使向英廷据理力争,以明公允,务使此约发表后不至惹起列强作同等要求及藏边之扰乱,是为至祷……”。〔20〕中央政府也随时向他发出指示,通达情况,这就为中央政府取消陈贻范画行,拒不承认所谓“西姆拉条约”,提供了信息,创造了条件。正如他自己所说:“兴祺一再电呈政府力争,始有撤使停议之令。 ”21〕仅此足可见陆兴祺对西藏问题的熟悉和为国之忠心。?陆兴祺任职期间,与达赖喇嘛时有函电往还,并四次晋京条陈政府,催促解决藏事。但一则因当时亲英派在藏势力正盛,再则因国内变故迭生,遂至延搁十余年之久。?1928年,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后,陆兴祺立即与之取得联系,继续担任驻藏办事长官,为沟通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再做贡献。他多次向西藏地方政府表示:“汉番历来一家,今所差者,尚未恢复旧制耳。刻下中国革新以来,日趋强盛,西藏为我五族之一,唇齿相依,荣辱相与,断无离异之理。”〔22〕他在中央召开蒙藏会议、善后会议时,除派出朱清华等为代表外,还通过函电,力促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届时启程,与内地各省代表共商国事,参政议政。?1929年,蒙藏委员会专门委员邹德高、谢国梁等在国民政府等二十七次国务会议上就“驻藏办事长官公署设在印度”一事提出异议。同年5月4日,国民政府文官处决定将驻藏办事长官公署改设于西康巴塘。〔23〕后因种种原因,驻藏办事长官公署未能移址,逐渐自行消散。不过,应该指出的是,这并未影响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联系。因为自国民政府成立后,十三世达赖喇嘛立即主动派出棍却仲尼(即贡觉仲尼等)人先后赴京,中央代表刘曼卿等人也前往西藏,解除了一些隔阂,频繁地接触,促进了关系。1929年、1930年,班禅额尔德尼、达赖喇嘛(西藏)驻京办事处相继建立,全国一些重要会议中,西藏地方代表日渐增多,两大宗教领袖间的关系也出现了解冻的征兆。?遗憾的是,正当西藏问题出现转机之时,十三世达赖喇嘛却于1933年12月27日圆寂。达赖喇嘛逝世后,噶厦当即电转国民政府。不久,又公推热振呼图克图代行西藏地方政教大权并呈报中央。国民政府对此尤为重视,赠以赙金,复电致哀,并追封其为,‘护国宏化普慈圆觉大师达赖喇嘛”。派出致祭册封专使黄慕松。?黄慕松是时任国民政府参谋本部次长兼边务组主任,(入藏经费达40.4万余元),他的进标志着中央与西藏地方关系的更大发展。1934年8月18日,黄慕松一行抵达拉萨,西藏地方政府循清代迎接钦差大臣的旧例,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黄慕松等人在拉萨停留三个月,除进行致祭及册封活动外,还同西藏地方政府进行了多次会谈。会谈内容之一就是“中央仍按前例安设驻藏办事长官、常川驻藏,代表中央执行国家行政,指导地方自治”。?〔24〕同年11月28日,黄慕松离开拉萨时,决定暂不撤专使行署,筹设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留下随员刘朴忱、蒋致余为负责人,附有电台一部,人员计40余名,月经费为3000余元。?刘朴忱,是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驻藏机构中的第一位负责人。他于1882年出生于山西省神池县,曾留学于日本早稻田大学,担任过太原女子师范学校校长、众议院议员等职,以后又被任命为天津市市长,尚未到任,便又受任为国民政府参谋本部边务组少将参议。1928年任蒙藏委员会委员。他“宵旰忧勤,效忠边务,对藏事致力尤多。” 1934年,他以蒙藏委员会总参议名义,随黄慕松入藏,后即留藏任职。他对藏族民众“辄深轸念,慨然自许以藏事归结此身,仰藏民早登衽席。”〔25〕但不幸的是,1935年1月,刘朴忱“以积痨病殁于拉萨”,(一说为坠马中风而亡。)〔26〕国民政府明令从优议恤,拨给治丧费5000元,其“生平事迹存备宣付史馆”。他死后不久,国民政府驻藏官员为他在拉萨西郊树碑一座,名曰谿“刘公亭碑”,盛赞其“忧国仁民之心”,以资后人景仰。(碑现存于罗布林卡金色颇章院内)。〔27〕刘朴忱病故后,蒋致余以蒙藏委员会参议名议暂代其职,继续开展工作。此时,每月经费减至千余元。是年7月5日,国民政府曾指定正在西藏的黎丹(青海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中央监委,1934年率“西藏巡礼团”到藏)代理,但黎丹因故未能就任,仍由蒋致余负责“俟代理有人再引回京”。蒋致余深诸藏事,“尚能黾勉从事”。早在1932年,他就编著有《三十年来藏事之回顾及其解决之途径》等书,他在任期间,于1937年在拉萨创立第一所正规小学,并亲任校长。 《民国时期中央政府驻藏职官刍议(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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