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诸赋与军费
资产税的税率,汉初是每万钱出1算,1算为127钱。《汉书·景帝纪》载后元二年(公元前142年)诏令:“訾算四得宦。”注引服虔曰:“訾万钱,算百二十七也。”编户齐民的资产包括田、宅、车、牲畜和奴婢等,但有时日常生活用品也被计为家资。《后汉书·和帝纪》载永元五年(公元93年)诏曰:“往者郡国上贫民,以衣履釜 为赀,而豪右得其饶利。”可知有些地方官吏在征收资产税时是相当苛刻的。
按家资出税,其征收单位自然是户。资产税是我们目前所能了解到的汉代唯一一种按户征收的税项,但未知其当时有无专名。从“以訾征赋”的记载来看,资产税是一种赋,或可暂且称之为“资赋”。它是萧望之等人所谓“户赋口敛”中的那种按户征收的赋,或许也就是汉惠帝诏书中所谓“军赋”。从《金布令甲》是为“军旅卒暴”而设,从张敞反对萧望之等人“户赋口敛”的主张,认为是“烦扰良民,横兴赋敛”和所谓“先帝征四夷,兵行三十余年,百姓犹不加赋,而军用给”的说法[21]来看,这种为军费需要而征收的资赋在汉代(至少在西汉)大概不是一种常赋。
到了东汉,情况发生变化。《三国志·曹洪传》注引《魏略》:“初,太祖为司空时,以己率下,每岁发调,使本县平赀。于时谯令平洪赀财与公家等,太祖曰:‘我家赀那得如子廉耶!’”这条材料表明,东汉末年有“每岁发调”的家庭资产税。
以上是汉代军费的三个主要来源。当战争规模巨大或是旷日持久的时候,这三个来源就不足用了。汉政权还要采取其他敛财措施来加以补充。
六
张敞称汉武帝用兵三十多年,“百姓犹不加赋,而军用给”,那么汉武帝是如何解决其军费问题的?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武帝时,桑弘羊推行均输法,“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又《史记·平准书》记载:汉武帝置初郡十七,“而初郡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间岁万余人,费皆仰给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然兵所过,县为以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擅赋法矣。”《史记》《集解》徐广曰:“‘擅’,一作‘经’。经,常也。惟取用足耳,不暇顾经常法则也。”知“擅赋法”亦作“经赋法”。“以訾给”,应是资产税,其不入“经赋法”,似乎也说明它不是常赋。以上史料表明,汉武帝时的军费,除以大农所藏供应外,是靠均输、盐铁“助赋”和地方上“以訾给”来补充的。
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武帝时期的军费来源还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一,募民捐献。 “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钜万,府库并虚。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其二,准许以钱买爵及赎罪。“卫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而汉军士马死者十余万,兵甲转漕之费不与焉。于是大司农陈臧钱经用,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有司请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请置赏官,名曰武功爵。级十七万,凡直三十余万金”。其三,动用帝室财富。 “天子为伐胡,盛养马,马之往来食长安者数万匹。卒掌者关中不足,乃调旁近郡。而胡降者数万人皆得厚赏,衣食仰给县官。县官不给,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出御府禁臧以澹之”。此外,汉武帝还改革币制,禁止郡国铸钱,并颁布算缗、告缗令,向商人征收重税及没收违法商人的财产等。通过这些措施,西汉政权聚敛了大量的财富。
在东汉时期,朝廷往往采取向王侯、富民借贷和削减官俸的方法来补充军费。在对羌人的战争中,东汉政府耗费极大。据《后汉书·段熲传》记载:“永初中,诸羌反叛,十有四年,用二百四十亿。永和之末,复经七年,用八十余亿。”为了解决财政匮乏,汉顺帝时,永和六年(公元141年)正月,“诏贷王、侯国租一岁”。七月,“诏假民有赀者户钱一千”。汉安二年(公元143年),“减百官奉……又贷王、侯国租一岁”[22]。汉桓帝时,延熹四年(公元161年),“零吾羌与先零羌诸种并叛,寇三辅……减公卿以下奉, 王侯半租。占卖关内候、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除向王侯索借半租,还削减官俸、占卖爵和武职。延熹五年(公元162年),“武陵蛮叛,寇江陵……假公卿以下奉。又换王租以助军粮,出濯龙中藏钱以还之”。[23]除索借官俸,还动用帝室财富向王侯换租。又《后汉书·宦者传》:“延熹中,连岁征伐,府帑空虚,乃假百官奉禄,王侯租税。”《后汉书·冯鲲传》曰:(延熹五年,公元162年)“时天下饥馑,帑藏虚尽,每出征伐,常减公卿奉禄,假王侯租赋。”这两处记载称“假”王侯“租税”和“租赋”,可知索借的大约不仅是粮食,也包括钱。 综上述,汉代的? 罡常?悠渖柚谩⒄魇盏绞褂茫?加牍?业木?研枨笙喙亍F渲校?送匪啊??愀臣安糠挚谇??糜诰?涤刖?淼目?В?┯??伦氨福淮?劢稹???常?糜诒呷?褪?洌?┯Ρ叻溃蛔什?啊??矢常?谡秸??⑹惫┯φ秸?姆延谩<负蹩梢哉庋?担?诹胶菏逼冢??揖?芽??闹饕?糠郑?际怯砂慈恕⒒д魇盏闹罡忱垂┯Φ摹U庖皇率挡唤鏊得髁舜讼羁??木薮螅?菜得髁说笔钡耐持握叨杂谡?ㄎ榷ê凸?野踩?闹厥印M?保??允境稣庋?恢止勰睿壕?率侨?煜碌囊?瘢?胗扇?煜碌拿窳?垂餐?械!?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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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记》卷68《商君列传》。
[2] 《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以下所引睡虎地秦简简文,均出此书。
[3] 《史记》卷112《平津侯主父列传》。
[4] 这里说的是汉武帝以后的情况。在汉武帝以前,口钱似为算赋的一个名目,由成年人缴纳。参看江陵凤凰山汉简4号简(《文物》1974年第7期)及《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林甘泉主编,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笔者所撰之第15章《赋税》。
[5] 《汉书》卷6《武帝纪》,卷24《食货志》。
[6] 《考古》1978年第4期。
[7] 《汉书》卷74《魏相传》。
[8] 《史记》卷126《滑稽列传》。
[9] 《续汉书》《百官志》。
[10]《史记》卷122《酷吏列传》。
[11]《汉书》卷10《成帝记》,卷26《天文志》。
[12]《汉书》卷12《平帝记》。
[13]《后汉书》卷82《方术列传》。
[14]《文物》1996年第8期。
[15] 裘锡圭:《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简牍考释》,《文物》1974年第7期。
[16]《汉书》卷77《毋将隆传》。
[17]《汉书》卷9《元帝纪》。
[18]《汉书》卷96《西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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