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的一种读法——帝国组织的兴亡条件及其演变
小农经济的分散自给特性决定了农民阶级以两种形态交替存在:和平生产时期的一盘散沙状态与造反时期的集团状态。这两种状态对统治集团的利害影响在能力和方向上大不相同,因而在相同的几大社会集团的构成格局中,产生了两种大不相同的社会秩序。对造反集团状态的敬畏决定了统治集团对儒家规定的正式秩序的敬重,对一盘散沙状态的轻视又导致了鱼肉百姓的潜规则的盛行。王朝建立初期,农民造反集团的余威尚存,儒家正式秩序实现的程度偏高。承平日久,潜规则在软弱可欺的零散小农的土壤上成长发育,儒家秩序的基本均衡被逐渐破坏。
显然,上述失衡过程是一个势所必然的趋势,帝国的历史越长,这个趋势就表现得越分明。在这个过程的末端,则是循环出现的帝国崩溃和随之而来的无政府状态,以及逐鹿中原的军阀混战。而在争夺天下的混战中,最终获得竞争优势的体系,又势必属于驾轻就熟,无须冒险试验的帝国制度。这是战争效率最高,社会认同最广的制度。于是,帝国制度再一次出现在新一轮王朝循环的开端。
在帝国承平日久,人口增加之时,农业依赖的土地资源也日渐紧张,帝国各阶层对土地资源的争夺也日趋激烈。资源竞争导致了严重的两极分化,一方面破坏了帝国赖以生存的小农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又把大量人口吸入了在生存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的官吏集团,加剧了帝国官吏集团膨胀和腐败的原有趋势,更大幅度地偏离儒家对基本秩序的规定。最后导致秩序崩溃,天下大乱,人口锐减,直到资源相对充裕,掠夺的收益低于保护或从事生产性活动为止。
帝国无法吸纳自身创造的过剩人口,这是儒家认知框架无力分析也未曾认真看待的更深层次的危机。帝国秩序的破坏与人口压力增加的同步交织确实容易搅乱对这个问题的分析。但是,帝国对儒家秩序的周期性偏离与复位,毕竟有别于农业文明基础上的人口与土地均衡关系的破坏与重建,尽管这两种失衡共同以王朝更替和治乱循环为常规的自我校正机制。
帝国制度轮回十余次而基本结构不改,根本的原因,是不能形成冲出农业文明的力量。因此既不能解决人口与资源关系的长期性问题,也不能形成构造新型政治均衡的社会力量,从而解决统治集团堕落的周期性问题。
3、官营工商业与民营工商业
欧洲形成了冲出农业文明的力量,那是民间工商业推动完成的。
在中国历史上,工商业的形成和发展与官府的关系极其密切。官营工商业以强制手段直接占用和支配人力物力资源,从事工业生产和内外交易活动,满足统治集团对武器、祭祀用品、交通工具和衣食住用等生活用品的需要。
帝国的官营工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制造出了精美的产品和宏伟的建筑,创造出复杂的分工协作体系。帝国的代理官员是这套生产体系的直接管理者。
但是官营工业生产体系面临着一道难以突破的边界:在自身的分工与专业化的发展中,分工越细,代理链越长,管理成本就越高,分工带来的利益也就越低。当管理成本高过分工所带来的收益的时候,分工发展的进程就会终止。
帝国制度下的民营工商业也在缓慢发展,不过民间工商业的生存和发展总要受到许多外部限制。帝国的权力太大了,有利可图的领域一定会被它霸占和垄断,可是行政管理的效率逐层递减特性又注定了它经营不善。经营不善的恶果又要以成本摊派和无偿征调的方式转嫁给民营工商业集团。于是,通过垄断和摊派这两种方式,官营工商业既侵占了民营工商业的发展空间,又削弱了他们的发展能力。 在这种环境中生存的民营工商业,并不能发展为赋税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的盛衰对帝国便不那么重要。在和平环境中,他们要求的发展和扩张条件很难得到帝国官员的支持配合;在帝国的危机时期,民间工商业通常是一次又一次劝捐劝赈甚至无偿剥夺的对象。
欧洲存在着类似战国时期的暴力-财政实体林立的竞争环境,这虽然导致了市场的割裂和战争的损耗,导致了相对中华文明及其帝国盛世的落后,但也降低了暴力赋敛集团为所欲为的能力,同时还为资本抽逃提供了去处。欧洲统治者的额外索取不能超过资本抽逃的费用,超出的部分,不得不以权力交换,否则就要破坏自身的财政基础和政治稳定。相比之下,中国的大一统帝国却不怕资本飞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民间资本根本没有讨价还价不成时的退出的空间,只能被帝国按住脑袋萎缩在角落里。长此以往,当中国的农业型财政基础被远方的工商型财政基础超过之后,生产能力和加害能力全面落后的大一统帝国,早晚要被版图小得多、暴力和生产力水平却高得多的新型竞争者打败。
在欧洲的封建割据环境里,民间工商业集团可以向相对弱小的暴力赋敛集团购买城市自治权,还可以凭借自身的财力组织武装或聘请雇佣军维护自治权。在英格兰或以荷兰省著称的尼德兰北部等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中,相对强大的资本力量甚至有机会取得局部突破,建立起一套资本控制暴力的体制,从而为资本的运行和积累提供更适宜的政治条件,促进更专业更高效的分工体系的演进,形成强大的工业文明。
所谓资本主义制度,就是这样一个资本控制了暴力和劝说力的制度。资本主义制度有可能在欧洲产生,是由于农业文明时期的欧洲缺乏充分发育的暴力组织和官僚代理制度。那些小型暴力-财政实体在封建制度中星罗棋布,整个欧洲四分五裂,即使最强大的国家,也难以像中国那样动辄调集百万大军捍卫帝国的秩序。同时,欧洲的暴力财政-实体又缺乏与意识形态组织的成功整合,独立的教会削弱了国王的权威,国王的权威又削弱了教会的势力。最后,欧洲还缺乏相对隔绝的单一文明和单一民族的地理区域,难以像中国那样低成本地建立并维持一个综合适应性极佳的大一统帝国制度。然而,正是由于这些缺陷,由于暴力和劝说控制体系中薄弱环节的存在,欧洲的乱世之失才给它带来了意外之得。
中国的资本并不缺乏控制政府制订法令的愿望,但是在大一统的帝国制度下,尽管有苏州和景德镇那样的工商业高度发达的城市,资本的利益仍是帝国治下的一个局部的集团利益,其兴衰不过是帝国财政中一笔不难替代的数字。这样一个对帝国财政贡献有限的、在以农为本的社会里专营“末技”的、无力影响天下兴亡却要受天下兴亡拖累的局部集团的利益,距离“主义”的地位实在太遥远了。由此看来,发育完善、控制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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