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女权
数千年来,中国文化的特征并不是始终凝定不变的。每一个历史时期的文化形态,大都具有表现出独特个性的时代风格。历代妇女的物质生活情状与精神生活风貌,是体现社会演进过程的历史存在,也是体现社会时代精神的文化存在。考察历史上妇女的地位与权利,可以看到历代在多种文化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差异。
汉代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高度集权的“大一统”的政治体制基本形成,并且经历了多次社会动荡的历史考验而更为完备。秦文化、楚文化和齐鲁文化等有深厚历史基础的地域文化在这时实现了历史性的融合,形成了以统一的汉文化为标志的文化共同体。这一时期我们民族对于世界文明进步的贡献,有光荣的历史记录。在汉代,妇女的地位,妇女的作用,妇女的权利保障,与其他若干历史时期,特别是与一些人以为可以较典型地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宋明时代,在某些方面有明显的不同。
说到汉代的女权,可能有人首先会想到曾经家喻户晓的吕后专政故事。吕后多谋而果断,汉并天下后,曾经努力协助刘邦翦除异姓诸侯王。她处死韩信,力促刘邦夷灭彭越宗族。汉惠帝死后,吕后临朝称制8年,擅权用事。其实,汉代这种所谓“母党专政”,“权在外家”[1]的情形屡有发生。例如东汉时期,“多女主临朝,不得不用其父兄子弟,以寄腹心,于是权势太盛。” [2]
汉武帝是武功卓越的帝王,而卫青以皇后卫子夫同母弟的身份被任命为大将军,霍去病以卫子夫姊子的身份被任命为骠骑将军,李广利以汉武帝所宠幸李夫人兄的身份被任命为贰师将军。汉武帝时代的3位名将都由女宠擢升,也是可以反映汉代妇女对政治生活有重要影响的迹象。
世系从母系方面来确定,是远古时代的婚姻关系所决定的。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曾经指出,直到三代以后,“姓之字多从女,如姬、姜、嬴、姒、嬀、姞、妘、婤、姶、嫪是也。”其实,在汉代,仍然可以看到承认女系这一古老文化现象的遗存。汉景帝长子刘荣因母为栗姬,于是被称为“栗太子”。汉武帝子刘据立为太子,因其生母为卫皇后卫子夫,又被称为“卫太子”。刘据的儿子刘进,因生母为史良娣,所以又称作“史皇孙”。平阳公主也随母姓,号“孙公主”。汉灵帝的儿子刘协,也就是后来的汉献帝,因为由董太后亲自抚养,称“董侯”。淮南国太子有称为“蓼太子”者,据说“蓼”也是“外家姓”。[3]这一现象不仅表现在皇族。高祖功臣夏侯婴的曾孙夏侯颇娶了被称为“孙公主”的平阳公主,以致后世“子孙更为孙氏”。[4]
姓氏从母,是保留古风的文明程度较为落后的民族的习俗。匈奴人据说“其俗贵者皆从母姓”。[5]汉代上层社会可以看到同样的现象,是令人惊异的。
关于女性祖先“妣”,除了通常“祖妣”的说法而外,也有“妣祖”称谓。也就是说,女性祖先被置于男性祖先之前。“妣祖”之说由来尚早,如《诗·小雅·斯干》:“似续妣祖,筑室百堵。”这样的说法在汉代文献中仍然可以看到。例如王粲《太庙颂》:“昭大孝,衎妣祖。”《汉书·郊祀志下》记载王莽宣布的礼祀制度,说到“祀天神,祭墬祇,祀四望,祭山川,享先妣先祖”。按照颜师古的解释,这是《周礼·春官》规定的“大司乐”的职能,先妣,是指周人始祖姜嫄,先祖,是指周部族的早期领袖先王先公。《周礼·春官·大司乐》中“享先妣”在“享先祖”之先。汉代学者郑玄的解释,确实是“先妣,姜嫄也”,“先祖谓先王先公”。传说周人世系最早始于姜嫄踩了巨人的脚印于是怀孕而生后稷[6],以此来解释“享先妣”先于“享先祖”现象的说法,当然是可以成立的,但是王粲“衎妣祖”之说却与周人祭祀秩序没有直接关系。可能对于汉代一般人来说,“先妣”较“先祖”占据着更尊贵的地位,在祭祀礼俗中也应当更为优先的意识依然存在。
明代史学家张燧曾经著《千百年眼》一书,作纵横千百年的历史评论。这部书的卷四有“汉高祖尊母不尊父”条,说汉高祖刘邦即皇帝位后,先封吕雉为皇后,封子为皇太子,又追封其母曰昭灵夫人,“时太公乃遗而不封,已不可解”,又过了2年左右,刘邦相继封刘贾、刘喜、刘交、刘肥为王,丞相萧何以下大小功臣也皆已分别受封,“而太公复未议封,即群臣亦无一言及之,何也?”于是感叹道:“是帝为天子已七年,而太公尚为庶人也,大异矣!”张燧以为刘邦先封其母却遗忘其父大可惊异,却没有说明其中的原因。其实,能够指出“尊母不尊父”这一现象,已经是重要的历史文化发现了。
汉代还多有妇女封侯,得以拥有爵位和封邑的情形。例如,汉高祖刘邦封兄伯妻为阴安侯。吕后当政,封萧何夫人为酂侯,樊哙妻吕媭为临光侯。汉文帝时,赐诸侯王女邑各二千户。汉武帝也曾经尊王皇后母臧儿为平原君,王皇后前夫金氏女为脩成君,赐以汤沐邑。汉宣帝赐外祖母号为博平君,以博平、蠡吾两县户万一千为汤沐邑。王莽母赐号为功显君。王莽又曾建议封王太后的姊妹王君侠为广恩君,王君力为广惠君,王君弟为广施君,皆食汤沐邑。东汉时期,东海王刘彊临终上疏曾经说道:“天恩愍哀,以臣无男之故,处臣三女小国侯,此臣宿昔常计。”[7]汉光武帝刘秀的儿子刘彊因为无子,3个女儿都被封为“小国侯”,刘彊以致终生感激。两汉史籍记载女子封侯封君事多至30余例。
汉代贵族妇女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中占据较高地位,也留下了比较显著的社会历史印痕。《汉书·王吉传》记载,汉宣帝时,王吉曾经上疏评论政治得失,谈到“汉家列侯尚公主,诸侯国则国人承翁主”的情形,他认为:“使男事女,夫诎于妇,逆阴阳之位,故多女乱。”将所谓“女乱”即政治生活中女子专权现象的原因,归结为社会生活中女子尊贵现象的影响。“使男事女,夫诎于妇”的情形在民间也有表现。妇女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在有些地区甚至成为一种民俗特征。《汉书·地理志下》关于陈国(今河南淮阳附近)地方风习,就有“妇人尊贵”的记述。
汉代妇女对于个人情感生活的体验形式,与后世比较,可能也有值得注意的差异。汉武帝的姑母馆陶公主寡居,宠幸董偃,一时“名称城中,号曰‘董君’”。他建议馆陶公主以长门园献汉武帝。汉武帝大悦,在探望馆陶公主时尊称董偃为“主人翁”,相见欢饮,一时“董君贵宠,天下莫不闻”。于是,这种“败男女之化,而乱婚姻之礼,伤王制”的不合礼法的关系经皇帝的承认而得以合法化。据说“其后公主贵人多逾礼制,自董偃始”。[8]汉昭帝的姐姐鄂邑盖公主“内行不修,近幸河间丁外人”。据《汉书·霍光传》,票骑将军上官桀等甚至依照国家以往“以列侯尚公主”的制度,“欲为外人求封”,遭到拒绝之后,“又为外人求光禄大夫。”丝毫不以为这是一种不光彩的关系。《汉书·胡建传》则称丁外人为“帝姊盖主私夫”。当时上层社会对于这种关系,似乎也没有形成沉重的舆论压力。
汉家公主不讳私夫,天子安之若素,朝野亦司空见惯,贵族重臣甚至上书乞封。皇族妇女的这种行为能够堂而皇之面对社会,是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为条件的。在当时的社会,寡妇再嫁,是自然而合理的事。史书记载的社会上层妇女比较著名的实例,就有薄姬初嫁魏豹,再嫁刘邦;平阳公主初嫁曹时,再嫁卫青;敬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