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2009年工作计划
玉溪市红塔区体育局2009年工作计划
2009年的体育工作,随着2008年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以全民健身活动深入人心为契机,借此推动全区体育事业的深入发展。我局工作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再掀全民健身活动的新高潮。
一、工作计划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力求实现“三力”建设目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班子整体素质和领导干部水平,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同时与时俱进、开拓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把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谋求全区体育事业的新发展。
——把抓好体育工作与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体育局的自身建设,通过学习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单位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群众体育工作以《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具体要求抓好落实,着重抓好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健全群众身边的活动场地,开展好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丰富活动内容,认真执行《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继续抓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国家体育总局要求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加强维护和更新工作。
——结合红塔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按要求建设好各乡镇的全民健身路径及其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政府各部门对行业体育单项协会活动开展的支持和协调,发动民宗局、农业局、总工会、妇联、教育局、各共青团组织及其他全民健身大会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好各类体育赛事。
——紧紧围绕“三星工程”要求,树立选才第一,输送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训练管理水平和改善训练条件,进一步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上级部门输送优秀运动员;组队参加市级年度比赛力争取得好成绩。
——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确定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领导责任,发挥各级全民健身指导协调机构的指导协调作用,明确各行政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在推进全民健身计划中的责任,形成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体育组织机构组组实施,社会各方面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在农村乡镇,夯实我区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建设规范的体育活动站。
2、建立不同类型的体育健身组织:配合工商、园林等部门,扶持、引导依托体育活动及广场、公园等建立不同类型的体育健身组织、晨练、晚练点等;积极配合文化、教育、科协等部门,利用文化宫(站)、学校体育设施等共建文化体育活动站(中心);与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建立居民体质测定点。要开展居民日常体质测定活动。
(三)、增加对群众体育的投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保证群众体育活动经费的逐年增长。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四)、扩大群众体育设施规模,加快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
1、积极配合国家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重点在具备一定条件,尚没有体育场地的行政村,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资助建设标准篮球场和其他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健身需求。
2、继续抓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国家体育总局要求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加强维护和更新工作。
(五)、加强基层体育社会团体和群众体育骨干队伍建设。
1、加强对各类体育社会团体的领导,使体育类社团依法成立,成为有组织章程,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地点,有活动经费,常年有特色活动的体育社团,使其成为我区发展体育运动的重要纽带和桥梁。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审批工作,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水平和工作效率。
3、充分发挥农村体育教师在农村群众体育活动中的骨干作用,与教育部门联合表彰为农村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体育教师。
(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体育健身活动,让体育走进全面小康生活。
1、继续组织全民健身月活动,积极推广适合不同人群的体育健身项目,使各项活动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2、积极倡导和推广公园体育、广场体育、街头体育、家庭体育、民族传统体育和节假日体育等活动形式,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
3、特别关注青少年和老年人体育。公共体育设施要落实对青少年和老年人开放的优惠措施。对老年体育协会开展的活动给予指导、支持和热心帮助。
4、实施“民族传统体育保护工程”和“体育三下乡工程”。挖掘整理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主的体育健身活动;深入农村提高农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知识,服务“三农”。
5、切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定期组织开展适合他们特点的健身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要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并按照《玉溪市红塔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2006-2010年)实施计划》的具体要求,努力完成全年的计划任务。
(二)要加强体育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各乡镇、街道、体育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根据《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行政、依法开展活动。
(三)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民健身体系建设重点在基层,关键在提供 “亲民、便民、利民”体育服务的工作观念,把群众体育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区、乡镇、学校,转移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身办实事上来,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身边的体育活动条件,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服务体系。
(四)要在突出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的同时,兼顾青少年的校外体育和儿童体育;在突出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的同时,兼顾单位体育和职工体育。
(五)要以体育总会为龙头,以新时期单项协会和体育协会为主线,以学校、社区、乡镇为重点,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形成纵横交错,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网络化的群众体育组织框架。
(六)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要坚持大型与小型结合,以小型为主;集中与分散结合,以分散为主;临时性与经常性结合,以经常性为主的原则;坚持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经常化、普遍化、社会化、科学化、制度化、多样化;体现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民族性、传统性、趣味性和健身性。
(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完成好各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指示和任务,积极配合好各乡、镇和街道开展好各项群众体育活动,组织举办好各项民间和群众体育组织的赛事。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