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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专横与历史污秽——答容若先生


北统一没有保住,反而阻遏了正在兴起的反对军人干政的潮流,助长了‘有枪便有权’和相应的军阀混战的局面的形成。”这里明明是批判黎元洪,容先生却说成是“批孙”!

    看看另一所谓袁某发议论批判孙中山专制心态而别有所指的话吧!拙作的原文是:“著名记者黄远庸就认为中国病的根源在思想。为什么举目皆是"‘武断、专制、沈滞、腐朽、因循、柔弱’?为什么‘不许怀疑,不许研究,怀疑研究,则认为异端、为叛民,则必须火其书,焚其庐?’为什么‘以中国之社会之制度言之,无复个性之存在’,‘必使一切之人,没入于家族,没入于宗法社会……没入于国家?’在他看来,这与几千年来传统文化养成的‘独断主义、形式主义’的遗毒息息相关,救助之道在用‘欧洲今日进化之源,曰科学主义、曰历史主义,曰自由主义’去对抗这些传统的‘公毒’。”把黄远庸的话说成是袁某的话,笔者不敢掠人之美。容先生把先哲清算传统文化负面因素的箴言,歪曲为批判“国父”,而且引用者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真正用意”;这与四人帮及其爪牙镇压思想犯的手法如出一辙!时至二十一世纪的香港,仍有此等现象,只能叹为观止了!

    其三,容先生说袁某人“批孙不惜用战争去建立专制制度”。笔者的原文是:“为什么他们会选择专制制度?为什么他们不惜用战争去建立这样的制度,夺取自己的权位?这些现象后面,是规范这些人的行为方式的政治文化状态。”这里明明说的是“他们”,怎么一下子成了“批孙”?号称著名文字研究者的容先生,不可能单数和多数人称都分不清。而从前后文看,这里提出的问题是要从政治文化状态中去寻找法治和民主的障碍。这是一个至今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非常严肃的学术问题,也是每个中国人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笔者的探索是否站得住脚,欢迎批评讨论;把它歪曲为政治上另有“真正用意”,那不是含血喷人吗?

    其四,容先生说:袁某“强调‘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审判公民的思想’,反对培植‘在正义的名义下厉行专制恐怖统治的恶劣政治文化’。这些同贬孙褒陈有何直接关系?”这里包含两个指摘。笔者读后的感想有三点:

    1.荣先生一再把拙作归结为“贬孙褒陈”,其实,拙作只在“图谋枪杀陈炯明”一个小节中论述了孙、陈矛盾。整篇的中心思想在揭露“护法”运动中的践踏法治的行为,旨在追寻其中的历史经验,一再提醒人们要认真思考制度建设和观念变革问题,而不以褒贬某个人为目的。孙是不是应该贬,陈是不是应该褒,那是另一个学术问题。褒孙的各种书籍早已汗牛充栋,揭露孙文各种错误的文章也不绝如缕;而过去视为禁区的陈炯明研究则正在起步,一千多页、八十八万字的《陈炯明集》已于1998年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已经发表了好些客观地评价陈炯明的文章。不过,我这篇拙作没有以“贬孙褒陈”为中心,那是中学生都不难领会的;容先生反而摸不着边际,已属咄咄怪事;还要据此去追查作者的“真正用意”,简直匪夷所思。

    2.拙作说:“孙中山的护法军政府当时依靠的是四支武装力量:海军、滇军、桂军和粤军,孙中山及其助手不但没有体现现代政治家应有的团结一切盟友的胸怀和政治技巧,反而使用极端手段去一一处置他们,直接后果固然很坏,更可怕的是培植了一种在正义的名义下厉行专制和恐怖统治的恶劣政治文化。”这里点名严厉批评了孙文及其追随者。容先生不但闭着眼睛说同“贬孙”无关,还断章取义去追究作者的“真正用意”,如此深文周纳,令人寒心。

    3.孙文为自己建立唐绍仪所说“非合法政府”的错误决策辩护,提出一个“除尽假共和”的问题。笔者认为“一个政治家作出这样的论断是颇为危险的。从政治上说,这等于向前清旧官僚以及立宪派、保皇党等等宣战……而从语义上去考量,‘真共和’、‘假共和’的界定亦是一个难题……更重要的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审判公民的思想,据以定罪施刑,更不要说动用武力讨伐了。”明明是批评孙文的错误言论,容先生又说与"贬孙"无关,大叫这里有“弦外之音”!如果容先生认为"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审判公民思想"这个观点错了,必须借助权势加于整肃,大可明明白白说出来,何必阴阳怪气指点别人去追究什么"真正用意"!

    其五,容先生说:“更妙的是,袁文结语把北洋政府时期说成‘言论自由正处于二十世纪中国最好的状态’……这不妨作为弦外之音看。”连拙作的结语是什么都没有弄懂,这已经够可悲了,更可悲的是容先生在提及这个论断时竟完全不遵守讨论问题的起码准则。首先,拙作说的是“护法”时期,而不是“北洋政府时期”。 “护法”时期恰好是新文化运动时期,思想和学术自由、言论自由给中国思想文化更新和学术繁荣创造了罕见的好环境。如果容先生不同意我在文章中说的“护法”时期,“从全国范围看,言论自由正处于二十世纪最好的状态。”那么最少应该拿出事实来证明1928至1949国民党统治时期比新文化运动期间言论的自由度更大;应该批判鲁迅写下“吟罢低眉无写处”,“怒向刀丛觅小诗”是诽谤!不敢回答问题,却妙想天开去发现什么“弦外之音”,真是叹为观止了!

    容先生追究“袁文真正用意”的根据,就是这样编造出来的。他的“真正用意”何在,笔者就不便也不屑揣测了。

2001年11月25日星期日

注释:
1、 广东省档案馆编译:《孙中山与广东——广东省档案馆库藏海关档案选译》编译说明,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
2、邵元冲:<总理护法实录>,章伯锋主编:《北洋军阀》第三卷第289页,武汉出版社1990年。
3、方声涛:1917年12月31日致唐继尧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云南省档案馆合编:《护法运动》第612页,档案出版社1993年北京。
4、 《孙中山年谱长编》第1459—60页,中华书局1991年北京。
5 《申报》1922年6月19日。又:14、18日该报已有此次谈话的简略报道,内容一致。
6、 《晨报》1922年6月4日。
7、 《申报》1922年6月21日。
8、 同上,22日。
9、 <曹君亚白传>,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商务印书馆1947年上海版第1625页。
10、 <赠勋一位海军上将前海军总长程君碑>,同上第1557页。
11、 <德国档案中有关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几项记载>,李国祁:《民国史论集》南天书局1980年台北版第316、319、320页。

《文化专横与历史污秽——答容若先生(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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