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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太武朝政治史二题


用垂不朽”[33]。据《魏书·崔浩传》及《南齐书·魏虏传》,崔浩对立石刊刻其所注《五经》及所主编的《国书》极为热心,监国太子拓跋晃亦加以支持,遂从邺城取石虎时代各长丈余的“文石屋基”60枚,运至平城城西三里、西郊祭天坛东三里的地方,“方百三十步,用功三百万乃讫”。无论从哪个角度说,这都是工程浩大的文化建设活动,如能存留至今,其文化价值绝不亚于同一地区的的云岗石窟。不过,西郊祭天坛是拓跋部落联盟时代旧俗最集中的体现,《五经》却是汉族文明最权威的代表,两相对峙,这成为当时平城最为奇特的文化景观:一方是鲜卑王公勇士胡服奔逐,女巫执礼;一方是汉族文人摇头晃脑,幻想礼制与自己心目中的文明。两种文化代表者政治势力上的悬殊,决定了这种文化对垒的最终结局。
  崔浩被杀的直接起因为他主编的北魏当代史《国书》或称《国记》“备而不典,而石铭显在衢路”,激起鲜卑族人的群起攻击。见于《魏书·崔浩传》。而关注崔浩事件的研究者都没有将其作为事件的真正原因,或根本上加以否定[34]。当事人之一的高允事后在崔浩等经营石铭时曾预言:“闵湛所营,分寸之间,恐为崔门万事之祸。吾徒无类矣。”而事发之后却表示:“浩以蓬蒿之才,荷栋梁之任,在朝无謇谔之节,退私无委蛇之称,私欲没其公廉,爱憎蔽其直理,此浩之责也。至于书朝廷起居之迹,言国家得失之事,此亦为史之大体,未为多违。”[35]《崔浩传》称崔浩本人“伏受赇”,亦即承认有枉法受贿行为,这或许是高允所称“私欲没其公廉”的具体事实之一。按其时北魏百官无禄,全靠不定期的赏赐,官员清廉者生活艰难。高允任中书侍郎近三十年,怎么说也相当于今日一个副部长级官员,家中“惟草屋数间,布被缊袍,厨中盐菜而已。……常使诸子樵采自给”。与高允相比,崔浩官高位重,所得赏赐亦多,可以过得相当豪华,如他自已所说:“余备位台鉉,与参大谋,赏获丰厚,牛羊盖泽,赀累钜万。衣则重锦,食则梁肉。”如此富足,还收受贿赂,可谓贪得无厌。不过,收受贿赂也只不过是崔浩事件的一个借口,否则,受贿的个人行为不可能祸及大量部属乃至姻戚。
  但我们不能否认《国史》中有关内容的公布对当时业已激化的矛盾的催化作用。《魏书·崔浩传》称“往来行者咸以为言,事遂闻发”;《北史·崔浩传》称“北人咸悉愤毒,相与构浩于帝”。拓跋焘为《国史》中的内容愤怒不已,亦见于《魏书·高允传》。正如周一良先生所说:“崔浩国史之狱为一大政治事件,必有其深刻复杂之原因”,国史“备而不典”只是事件发生的“导火线”。虽然周先生对国史“不典”提出的具体例证尚可商榷[36],我们确实还可以找到崔浩《国史》中受到鲜卑族人群起攻击并使拓跋焘怒火中烧的具体内容。
  《宋书》卷95《索虏传》称:“索头虏姓托跋,其先汉将李陵之后也。陵降匈奴,有数百千种,各立名号,索头亦其一也。”《南齐书》卷57《魏虏传》亦称:“魏虏,匈奴种也,姓托跋氏。……初,匈奴女名拓跋,妻李陵,胡俗以母名为姓,故虏为李陵之后。虏甚讳之,有言其是陵后者,辄见杀。”尽管研究者或就此展开对拓跋鲜卑族源的讨论,但这种说法早已受到唐代史学家刘知己的尖锐批评。《史通·外篇·杂说中》“后魏书条”说:“又崔浩谄事狄君,曲为邪说,称拓跋之祖本李陵之胄。当时众议抵斥,事遂不行。或有窃其书以渡江者,沈约撰《宋书·索虏传》,仍传伯渊所述。凡此诸妄,其流甚多,倘无迹可寻,则真伪难辨者矣。”崔浩所撰且被人秘密携至江南的“书”必为其主持编撰的国史,“众议抵斥”与“往来行者咸以为言”、“北人咸悉愤毒”情形相同,刘知己这一说法按他本人的标准,应当是有“迹”可寻的,《国史》称拓跋为李陵后,应该是其“备而不典”的一个铁证。
  问题是崔浩于《国史》之中“称拓跋之祖本李陵之胄”虽属“邪说”,却并非有意要贬抑拓跋氏,而是为了“谄事狄君”,即讨好当时的北魏皇帝拓跋焘。崔浩为什么认为他杜撰的这一“邪说”可以得拓跋焘之欢心?其真正目的又是什么呢?
  《魏书》卷47《卢玄传》说:“司徒崔浩,玄之外兄,……浩大欲齐整人伦,分明姓族。玄劝之曰:‘夫创制立事,各有其时,乐为此者,讵几人也?宜其三思。’浩当时虽无异言,竟不纳,浩败颇亦由此。”陈寅恪先生认为,崔浩与寇谦之致力于通过“齐整人伦,分明姓族”建立高官与儒学合一的贵族政治,而将有政治势力却无学术文化的原鲜卑部酋排斥于这种新构建的贵族政治之外,正是崔浩致败的真正原因[37]。从前引《卢玄传》看,崔浩曾认可卢玄的意见,但最终因“时”变化而确实采取了“分明姓族”的实际行动,而这还是应当属于太平真君四年以后激进文治活动的一个内容,只是我们不能将“分明姓族”作为排斥鲜卑贵族的手段,崔浩不可能在政治上如此幼稚。我认为,“称拓跋之祖本李陵之胄”以“谄事狄君”,正是我们可以指实的崔浩“分明姓族”的一个具体行动。
  要“分明姓族”,自然是以崔浩等汉族世族人士在十六国以来动荡局势中仍坚持的汉魏学术文化传统、家族风尚与门第通婚为基础,而在当时,却不得不考虑如何将政治上处于绝对优势的鲜卑贵族纳入新定的或准备中的姓族体系,而不是将他们排斥在外。将拓跋氏定为汉代名将李陵的后代,而拓跋部落联盟时代附于拓跋部的各部酋长祖先为随李陵降于匈奴的“数百千”部属,拓跋氏自然成为足以与当时任何汉族世族媲美的名门,同时也使其地位高于其他鲜卑贵族,而所有鲜卑人都是原本被他们压制的“汉人”[38]的同类。称拓跋为李陵后,既可以进行“分明姓族”的活动,又能抹去鲜卑人与汉人之间的民族隔阂,可谓一举两得。
  崔浩所以要将拓跋氏与汉族李氏拉上关系,与其最初尊拓跋焘为“太平真君”时所杜撰的神话或有关系。《魏书·释老志》记载,寇谦之称在北魏明元帝泰常八年十月即拓跋焘即位前一月,受神人所授《录图真经》,该神人为“牧土上师李谱文”,自称“老君之玄孙,昔居代郡桑干,以汉武世得道,为牧土宫主,领治三十六土人鬼之政”。可以说崔浩与寇谦之当时杜撰这一神话,意在暗示这位汉武帝时于平城桑干得道,且任牧土宫主的老子后裔李谱文,正是拓跋氏先祖的化身,是他希望其原来以游牧为生的后代接受儒教,走上文明的道路。当崔浩为“分明姓族”服务给拓跋氏选定一位汉人先祖,而不是笼统地称之为华夏始祖黄帝之后时,当初制造的神话可能会萦绕于心中,崔浩最终为拓跋氏选定的祖先是李陵而不是李谱文,或者因为后者太过玄虚,而前者毕竟有一定的历史依据。
  崔浩这一举动只是一厢情愿。当时的鲜卑人是“国人”,鲜卑贵族是北魏统治的基本政治力量,他们仍视汉人及北魏境内鲜卑以外的其他民族为不稳定因素,拓跋焘本人虽接受了“太平真君”的名号,愿意实行一定程度的有利于巩固北魏统治及自己专制权力的“文治”,但他仍为自己是“马背中领上生活”的鲜卑人而自豪。拓跋焘及绝大部分鲜卑人均不可能接受崔浩为他们安排的李陵或其他“汉人”为自己的先祖。前引《南齐书·魏虏传》称“虏甚讳之,有言其陵后者,辄见杀”,崔浩作为这一说法的始作俑者,自然首当其冲。当过于激进的文治活动业已使鲜卑人深怀不满的情况下,崔浩又为安排一位汉人祖先,“众议抵斥”、“咸悉愤毒”,是必然的反映,他们“相与构浩于帝”,即便拓跋焘不想杀崔浩,政治上的总体考虑也会促使他将崔浩等推上断头台,以平息鲜卑族人的愤怒。有趣的是,崔浩的“邪说”在

《北魏太武朝政治史二题(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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