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学者对世界学术的贡献
大的学科发展潜力,已经产生了相当广泛的社会影响。例如,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胡经之等编辑并且由许多十分活跃的学者撰写、包含不少文艺美学论文的《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胡经之主编的《文艺美学丛刊》(曾出过数期),由叶朗、江溶、胡经之等发起并主编的《文艺美学丛书》(北京大学出版社,已出版数十种),王朝闻主编的《艺术美学丛书》(多家出版社分别出版,已出数十种)等,这些大型丛书性的著作为文艺美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就个人著述而言,文艺美学的理论实绩也是有目共睹的。如,周来祥的《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和美学规律》(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王世德的《文艺美学论集》(重庆出版社,1985),杜书瀛的《文艺创作美学纲要》(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第1版、1987第2版),胡经之的《文艺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第1版,1999第2版),杜书瀛主编的《文艺美学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第1版、1998第2版)等,都是文艺美学研究领域中具有较大影响的优秀学术论著。
此外,国家教育部门和学术机构,如国家教育部和各个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国家学位委员会等,已经把文艺美学确立为二级学科。许多大学和科研机构,招收文艺美学方向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可以说,文艺美学这个学科,正红红火火地建设着、发展着、前进着。
二、文艺美学在学科定位和学科建设方面的新进展
文艺美学学科上的不可替代性,已得到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的认同和确证。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之初,迅速崛起的文艺创作和文艺研究领域,迫切需要一种全新的理论对变革时代悄然兴起的各种新形式、新思潮和新方法作出理论上的解释和说明,理论工作者有责任和义务为轰轰烈烈的文艺实践活动提出富有学理性的鉴别、批评和指导意见,并为文学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提供与时俱进的理论支持和学术依据。最初是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从事文艺理论研究的学者们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文艺现象,深感传统文学理论越来越不适应时代文学艺术发展的需要,文艺创作和批评以及相关教学与科研被束缚于一种僵化的传统理论之中,大多数作家、批评家和文艺理论工作者,都曾经为“理论的贫困”感到过迷茫和焦虑。于是人们很自然地想起了鲁迅的“拿来主义”。随着新时期思想解放运动的不断深入,西方国家的形形色色的新旧思潮也如决堤之水,滔滔不绝地向中国学术界倾泻而来。文艺美学正是在这一西方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大量涌入中国学界的高潮时期应运而生的。它从美学角度研究文艺活动独特的审美规律,打破了长期以来美学与文艺学研究的僵化思路和学术观念,是我国新时期思想解放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由我国学者自己创立的一门融民族性与现代性为一体的独立学科。
20多年后的今天,当形形色色的文艺思潮和美学思潮渐渐从喧嚣走向沉寂时,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为什么还会成为文艺美学以及作为相关学科的美学研究和文艺学研究中的热点话题呢?有研究者认为,我们现在习用的这两大传统学科均非出自本土,“美学”概念主要来自西方,“文艺学”概念主要来自前苏联。它们各有各的特殊性。“在西方和苏联的学科体系中都存在着欠缺,前者因缺少一个“文艺理论”的层次而留有缺环,后者因没有理顺‘文艺理论’与‘美学’之间的关系而形成错位。而我们长期以来同时受制于这两个异质的学科体系,连同其固有的欠缺都接受了下来,岂能不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呢?因此,我们应该把文艺批评、文艺理论、文艺美学三者的总和称为‘文艺学’。这样,‘文艺美学’作为‘艺术哲学’,既在这一学科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对‘文艺理论’又保持着较高的哲理思辨的品位,进而形成其特有的基本问题和范畴体系,显示其独立的意义、功能和地位。[5]
也有学者对“文艺美学”概念的学术目的和时代意义进行了新的阐发。例如,王元骧认为,创立“文艺美学”学科的学术目的就在于把对美的哲学思考与艺术活动实际经验的具体分析结合起来,使哲学美学更能在艺术实践活动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他还设想,文艺美学在研究的方法上应有相应的改革和创新,应把原来纯属于演绎的、思辨的、自上而下的、“蜘蛛织网”式的方法转而向归纳的、经验的、自下而上的和“蜜蜂采蜜”式的方法开放。他相信,“当我们的思维在克服传统美学研究中的纯思辨的推演的方法而转向对艺术实践的总结的时候,就不能完全排除和抛弃‘文艺美学’作为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所应该具有的反思的特性,惟其这样,我们才能使‘文艺美学’保持美学应必具的哲学韵味,而不至于完全等同于艺术理论。”[6]
也有学者对从已有学科的逻辑预设出发对新学科进行学科定位的作法提出了反对意见。例如,谭好哲在《论文艺美学的学科交叉性与综合性》一文中指出:把文艺美学作为美学或文艺学的下属分支学科,从所谓“一般美学”和“一般文艺学”的逻辑预设出发对文艺美学的定位、性质及相关问题进行简单逻辑推演和学术克隆的作法是不可取的。文艺美学是在美学与文艺学两大学科长时期的相互渗透、融合基础上产生的一个具有交叉性、综合性的新兴文艺研究学科。[4]从“交叉性与综合性”的角度来界定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应该说是一种颇有见地的新思路,但是,沿着这一思路我们是否能走出其学科界定的“概念魔圈”还有待作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目前,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的学术著作和理论文章,对于本学科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范畴的理解,还基本上停留在比照传统的文艺学和美学概念和范畴的层面上。而学界关于文艺美学与美学、文艺学的关系,如前所述,还一直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更何况,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因此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论定出发对文艺美学的学科位置和性质等进行逻辑上的推演必然面临学理上的困难。[7]事实上,“什么是文艺学?”或“什么是文艺理论?”这样的问题,比“什么是美学?”一样,一直是学术界长期纠缠不清的理论难题。例如,“文学理论”这一学科在中国大陆就有很多名称。或名为“文学概论”,或名为“文学的基本原理”,或名为“文学理论基础”,或名为“文学原理”、“文学理论”、“文艺学引论”、“文艺学概论”、“文艺理论”、“文艺学基础”等等,不一而足。不仅如此,在具体的内容探讨和行文中,文学理论与文艺学、美学等学科并置不分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或本为《美学概论》,却以大半篇幅研究文学;或本论文学理论,却冠以“文艺学”的名称;或专谈文学理论,却阑入美学。至于在具体表述中,诸如“文艺学美学”、“美学文学理论”、“美学文论”等说法经常见之于文学理论的著作和论文中。[8]那么,造成“文学理论”学科“名”“实”不清、界属不明的原因何在呢?有学者认为,主要有以‘卜四个原因。首先,是由“文艺学”的译名及“文艺”一词词义的多样性而引起的。其次,“文学理论”学科在中国百年来发展不够成熟是造成其学科界属不清的重要原因。第三,中国人的学科观念淡漠和中国人的整体思维观,也是造成文学理论名实不符、学科界属不清的原因。第四,美学与文学理论难 《中国当代学者对世界学术的贡献(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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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国家教育部门和学术机构,如国家教育部和各个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国家学位委员会等,已经把文艺美学确立为二级学科。许多大学和科研机构,招收文艺美学方向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可以说,文艺美学这个学科,正红红火火地建设着、发展着、前进着。
二、文艺美学在学科定位和学科建设方面的新进展
文艺美学学科上的不可替代性,已得到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的认同和确证。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之初,迅速崛起的文艺创作和文艺研究领域,迫切需要一种全新的理论对变革时代悄然兴起的各种新形式、新思潮和新方法作出理论上的解释和说明,理论工作者有责任和义务为轰轰烈烈的文艺实践活动提出富有学理性的鉴别、批评和指导意见,并为文学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提供与时俱进的理论支持和学术依据。最初是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从事文艺理论研究的学者们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文艺现象,深感传统文学理论越来越不适应时代文学艺术发展的需要,文艺创作和批评以及相关教学与科研被束缚于一种僵化的传统理论之中,大多数作家、批评家和文艺理论工作者,都曾经为“理论的贫困”感到过迷茫和焦虑。于是人们很自然地想起了鲁迅的“拿来主义”。随着新时期思想解放运动的不断深入,西方国家的形形色色的新旧思潮也如决堤之水,滔滔不绝地向中国学术界倾泻而来。文艺美学正是在这一西方文艺理论和美学思想大量涌入中国学界的高潮时期应运而生的。它从美学角度研究文艺活动独特的审美规律,打破了长期以来美学与文艺学研究的僵化思路和学术观念,是我国新时期思想解放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由我国学者自己创立的一门融民族性与现代性为一体的独立学科。
20多年后的今天,当形形色色的文艺思潮和美学思潮渐渐从喧嚣走向沉寂时,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为什么还会成为文艺美学以及作为相关学科的美学研究和文艺学研究中的热点话题呢?有研究者认为,我们现在习用的这两大传统学科均非出自本土,“美学”概念主要来自西方,“文艺学”概念主要来自前苏联。它们各有各的特殊性。“在西方和苏联的学科体系中都存在着欠缺,前者因缺少一个“文艺理论”的层次而留有缺环,后者因没有理顺‘文艺理论’与‘美学’之间的关系而形成错位。而我们长期以来同时受制于这两个异质的学科体系,连同其固有的欠缺都接受了下来,岂能不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呢?因此,我们应该把文艺批评、文艺理论、文艺美学三者的总和称为‘文艺学’。这样,‘文艺美学’作为‘艺术哲学’,既在这一学科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对‘文艺理论’又保持着较高的哲理思辨的品位,进而形成其特有的基本问题和范畴体系,显示其独立的意义、功能和地位。[5]
也有学者对“文艺美学”概念的学术目的和时代意义进行了新的阐发。例如,王元骧认为,创立“文艺美学”学科的学术目的就在于把对美的哲学思考与艺术活动实际经验的具体分析结合起来,使哲学美学更能在艺术实践活动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他还设想,文艺美学在研究的方法上应有相应的改革和创新,应把原来纯属于演绎的、思辨的、自上而下的、“蜘蛛织网”式的方法转而向归纳的、经验的、自下而上的和“蜜蜂采蜜”式的方法开放。他相信,“当我们的思维在克服传统美学研究中的纯思辨的推演的方法而转向对艺术实践的总结的时候,就不能完全排除和抛弃‘文艺美学’作为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所应该具有的反思的特性,惟其这样,我们才能使‘文艺美学’保持美学应必具的哲学韵味,而不至于完全等同于艺术理论。”[6]
也有学者对从已有学科的逻辑预设出发对新学科进行学科定位的作法提出了反对意见。例如,谭好哲在《论文艺美学的学科交叉性与综合性》一文中指出:把文艺美学作为美学或文艺学的下属分支学科,从所谓“一般美学”和“一般文艺学”的逻辑预设出发对文艺美学的定位、性质及相关问题进行简单逻辑推演和学术克隆的作法是不可取的。文艺美学是在美学与文艺学两大学科长时期的相互渗透、融合基础上产生的一个具有交叉性、综合性的新兴文艺研究学科。[4]从“交叉性与综合性”的角度来界定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应该说是一种颇有见地的新思路,但是,沿着这一思路我们是否能走出其学科界定的“概念魔圈”还有待作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目前,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的学术著作和理论文章,对于本学科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范畴的理解,还基本上停留在比照传统的文艺学和美学概念和范畴的层面上。而学界关于文艺美学与美学、文艺学的关系,如前所述,还一直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更何况,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因此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论定出发对文艺美学的学科位置和性质等进行逻辑上的推演必然面临学理上的困难。[7]事实上,“什么是文艺学?”或“什么是文艺理论?”这样的问题,比“什么是美学?”一样,一直是学术界长期纠缠不清的理论难题。例如,“文学理论”这一学科在中国大陆就有很多名称。或名为“文学概论”,或名为“文学的基本原理”,或名为“文学理论基础”,或名为“文学原理”、“文学理论”、“文艺学引论”、“文艺学概论”、“文艺理论”、“文艺学基础”等等,不一而足。不仅如此,在具体的内容探讨和行文中,文学理论与文艺学、美学等学科并置不分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或本为《美学概论》,却以大半篇幅研究文学;或本论文学理论,却冠以“文艺学”的名称;或专谈文学理论,却阑入美学。至于在具体表述中,诸如“文艺学美学”、“美学文学理论”、“美学文论”等说法经常见之于文学理论的著作和论文中。[8]那么,造成“文学理论”学科“名”“实”不清、界属不明的原因何在呢?有学者认为,主要有以‘卜四个原因。首先,是由“文艺学”的译名及“文艺”一词词义的多样性而引起的。其次,“文学理论”学科在中国百年来发展不够成熟是造成其学科界属不清的重要原因。第三,中国人的学科观念淡漠和中国人的整体思维观,也是造成文学理论名实不符、学科界属不清的原因。第四,美学与文学理论难 《中国当代学者对世界学术的贡献(第2页)》